04、世界银行附条件解禁程序及应对
在“世行制裁解禁”专刊“第一部分 世界银行制裁”中,我们介绍了世界银行的制裁措施,即:
从世界银行采取的制裁措施来看,大多数被制裁企业受到了附条件的不予取消资格(Conditional Non-Debarment)和附条件解禁(Debarment with Conditional Release)的处罚。根据《世界银行制裁程序》(World Bank Sanctions Procedures)的规定,被制裁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满足采取改进措施、建立全面合规体系、实施合规计划或者赔偿损害等条件,即免予或者解除制裁。
按照《世界银行制裁程序》第9.03节和第11.01节的规定,就“附条件不予取消资格”和“附条件解禁”制裁而言,解禁程序包括:
1. 达成和解协议
在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发布最终裁定之前,被指控人可以和世界银行集团廉政局进行谈判以达成和解。按照《世界银行制裁程序》第11.01节(a)的规定,在制裁程序中的任何时间,廉政局和一个或多个被指控人可以联合请求评估官中止程序,以便进行和解谈判,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
(1)协议主文。主要规定被指控人对被指控证据的澄清和认可,接受制裁,无进一步制裁,被制裁的关联企业,其它法律条款(如转让和继承、终止、信息分享与公开、通知、保密、协议修改等);
(2)附件。一般包括:事实证据清单(列明世界银行制裁被指控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制裁条款(制裁期限、解禁条件、诚信合规计划及其实施、被制裁人聘请合规监察官并接受其合规监督、被制裁人的报告义务、被制裁人的合作义务等)以及被制裁的关联企业清单等。
2. 将解禁“条件”通知被制裁人
作出制裁决定后,世界银行将尽快指定诚信合规官(Integrity Compliance Officer),即ICO,以与被制裁人取得联系,对被制裁人的合规整改进行指导(包括满足条件的要求,以及在适当时制定和执行一项可被世界银行接受的诚信合规计划)。
3. 合规监测与定期报告
由合规官对被制裁人的合规整改及诚信合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被制裁人应按照和解协议与诚信合规官的要求,提交定期的合规整改报告。诚信合规官可以指定一名合规监察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协助诚信合规官对被制裁人开展监测工作。诚信合规官可以安排对被制裁人进行外部合规审计、检查被制裁人的账簿和记录。
4. 申请解禁
在制裁期限届满前120天内,被制裁人可以向世界银行提出解禁申请,附上其已经满足解禁条件的证据。解禁申请的内容包括:诚信合规计划的详细实施情况,就被制裁的违规行为,制裁期间被查知的其它违规行为,其它国际金融机构的制裁,任何刑事、民事或监管处罚等进行违规整改的详细情况。
5. 诚信合规官决定是否解禁
世界银行收到被制裁人的解禁申请后三十天内,将通过诚信合规官对解禁申请进行审核,根据被制裁人在解禁申请中提交的证明其已经满足解禁条件的证据及其他事实,确定被制裁人是否符合解禁条件以及是否给予解禁。被制裁人应全面配合诚信合规官的审核。如果诚信合规官确定解禁条件尚未满足,诚信合规官将给予不超过一年时间的附加制裁期限。
6. 复议
对于诚信合规官的不符合解禁条件决定,被制裁人可以在决定作出后的三十天内书面请求制裁委员会对诚信合规官的决定进行审查。制裁委员会应在收到复议请求后的三十天内审查诚信合规官是否滥用职权并作出决定。如果确定诚信合规官滥用职权,诚信合规官的决定即被撤销,且被制裁人视为已经符合解禁条件。如果确定诚信合规官没有滥用职权,则诚信合规官的决定继续有效。
7. 被制裁人过错
被制裁人如果存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则视为不符合解禁条件:(1)未能按时提交解禁申请;(2)未能对合规审核提供全面合作。但是,如果被制裁人有其未能按时提交解禁申请的充分理由,诚信合规官可以自行同意仍然接收解禁申请。
《世界银行制裁程序》赋予了“附条件不予取消资格”和“附条件解禁”的被制裁企业一项补救整改机制。被制裁人只要在制裁期限内满足解禁条件,即可获得解禁。但是,从2015年到2019年期间被世界银行处以“附条件不予取消资格”和“附条件解禁”制裁的274家企业来看,按期解禁的企业只有78家(28.5%),未按期解禁企业196家(71.5%)。可见,满足世行解禁条件并非易事,被制裁企业应予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关注减轻情节根据《世界银行制裁程序》,可以减轻制裁的减轻情节包括:主动修正违规行为,对违规人员进行惩处,实施有效的诚信合规计划,积极配合调查等。被制裁企业具有这些减轻情节,在制裁解禁期间能同样带来良好的正面影响力,尤其是实施有效的诚信合规计划和积极的配合态度。
二、关注和解协议
如前所述,和解协议对制裁期限、解禁条件、合规监察官的聘任、定期报告的要求等有详细的规定。被制裁企业须认真研读并充分理解和解协议,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采取合规整改措施、实施合规管理计划。
三、组建专业的解禁团队
我们所服务的客户在解除世行制裁的过程中,组建了三个工作小组。一是由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牵头,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领导小组。二是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法务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及部门资深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三是由汇业委派专业合规管理律师组成的外部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四、制定并严格执行合规管理计划
合规管理计划是解禁程序的具体操作指引。合规管理计划须严格按照和解协议与《世界银行诚信合规指南》制定,尤其需要关注合规计划的领导、合规管理组织的建立和有效履职、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查与修改、合规培训与全体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合规整改的各时间节点以及被世行制裁的违规行为的合规整改等。合规管理计划应报世界银行诚信合规官批准,然后严格执行。
五、做好文件管理与合规记录
世界银行对合规文件管理要求很高,须逐一比对《世界诚信合规指南》的十一项指南要求,对企业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查、修改和补充完善,科学分类,归档备查。开展合规培训、宣传等合规活动,须做好登记、摄影、考核等工作,妥善记录留痕。提请注意的是,世界银行总部位于美国,诚信合规官的工作语言是英语。解禁程序涉及大量文件资料需要翻译。组建合规工作小组时,须配备多名英语水平较高的小组成员。
六、从形式到内容满足解禁条件
合规管理计划的实施,应力求从形式到内容都能满足解禁条件。在解禁程序中,被制裁人需要向诚信合规官提交修改后的规章制度及定期的合规整改报告,接受合规监察官的指导和监督,接受外部审计的审查以及接受诚信合规官的电话甚至现场访谈。被制裁企业在提交资料、进行汇报和接受访谈时,须积极配合,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或者做任何虚假陈述,也不得有任何妨碍行为。
七、重视合规监察官的聘任和作用
按照《世界银行制裁程序》,合规监察官由被制裁人从具备资格的专业人员中挑选,经世行诚信合规官同意后由被制裁人聘任。合规监察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被制裁人的合规整改以及合规管理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合规监察官是被制裁企业与世行诚信合规官之间的沟通桥梁,具有不可替代、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被制裁企业一方面需要挑选聘任专业、语言和沟通能力强,拥有丰富经验,并持有合规监察官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另一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合规监察官的沟通桥梁作用,高效地与世行诚信合规官进行沟通,及时获得其指令,及时提交合规报告与解禁申请等。
八、关注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特点
与欧美跨国企业的合规管理相比较,我国国有企业的合规管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党内法规和企业党组织的规定,也属于“规”的范畴,是企业合规义务的重要渊源。二是,党组织(党委会等)在企业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管理(包括合规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违规管理(违规举报、调查与处置)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对于上述特点,世行诚信合规官可能知之甚少,需要认真地介绍,帮助其理解,取得其支持。
九、关注诚信合规管理的重点
与欧美跨国企业的合规管理一样,世界银行(诚信合规官)特别注重被制裁企业下列诚信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的有效落地:
1. 腐败、欺诈、共谋、胁迫等不当行为,是诚信合规管理的核心内容;
2. 合规培训与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是诚信合规管理的基础;
3. 有效的财务和内部控制体系,是诚信合规管理的支撑;
4. 重视对员工聘用的背景调查,以及对前政府官员的谨慎聘用;
5. 重视礼品与招待、捐款与赞助等领域的合规管理;
6. 重视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
7. 关注违规举报渠道的畅通,以及违规调查的落实;
8. 注重违规处置,更关注合规激励;
9. 关注被制裁企业在参与合规联合行动方面作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