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点议题如下:

#01、2021年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聚焦哪些重点领域?

#02、结合“两利四率”经营目标,如何进一步突出中央企业考核重点?

#03、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释放国有企业家群体的改革创新活力?

#04、如何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05、2021年如何进一步强化企业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正向激励?

接下来,小编带您一一了解,国资委是如何回应这些问题的。

国资委权威解答

01、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新时期考核分配工作指明了道路和方向。以此为引领,2021年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工作聚焦哪些重点领域?

国资委回应: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前进路上,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考核分配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差异化的精准考核分配机制还有待完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举措的系统性、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尚不健全,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企业对考核分配支持政策还存在贯彻不及时、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各地国资委工作推进还不够平衡,形成考核分配监管一盘棋大格局还需提速加力。

为此,2021年考核分配工作重点要在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健全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关键岗位核心人才激励、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等方面再下功夫,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02、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重在推进差异化考核,提升精准度。结合“两利四率”经营目标,如何进一步突出中央企业考核重点?    

国资委回应:

今年,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两利四率”考核要求,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实打实”科学确定考核目标。要提高站位、加强研判,提出更加积极、更具挑战的业绩目标。要抓好目标分解落实,确保责任层层传递、任务砸实落靠。

二是“一对一”持续优化考核指标。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差异化分类考核,不断健全完善指标体系。

三是“硬碰硬”精准核定考核结果。2021年是中央企业负责人第六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最后一年,要持续优化考核结果评级方式,确保各项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圆满收官。要探索完善考核容错机制,对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的,划定可容的“界线”和不可容的“底线”。

03、立足新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管理,释放国有企业家群体的改革创新活力?

国资委回应:

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是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条件。立足新发展阶段,国资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既符合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负责人薪酬分配机制。

一是强化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紧密联动,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业绩考核结果“双挂钩”,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持续提升薪酬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是强化正向激励导向,加强对负责人关心关爱,切实解决负责人后顾之忧,保护和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是强化子企业经理层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设,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加大力度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所属商业类子企业构建与职业经理人岗位责任相适应、职业风险相匹配、量化业绩相挂钩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切实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04  实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事关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有企业职工切身利益。请问,如何进一步健全职工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国资委回应:

国有企业必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升。激励政策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效益提升,进一步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关键苦脏险累岗位倾斜,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力。

一是切实做好工资总额预算编制。中央企业要坚持工资效益联动和激励约束对等原则,加快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确定2021年度工资总额增幅。近两年效益大幅波动的企业,要统筹考虑工资效益匹配关系。

二是切实做好工资总额分类管理。2021年,力争绝大多数商业一类和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适度推动周期预算管理扩面。已经实施工资总额备案制和周期预算管理的企业,要严格执行经批复同意的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业绩决定薪酬分配机制,努力实现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有机统一。

三是切实做好人工成本过程管控。中央企业要持续完善内部人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