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对欧洲输配电价体系的了解,本次将介绍各国输电价体系。
欧盟各国的输电价,一般包括接入价和电网使用价。有的国家,输电价分为发电厂输电价和用户输电价。因此接入价和电网使用价,在发电厂和用户侧均不相同。
对于电网使用价,欧盟国家,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发电厂和用户分担输电费
发电厂和用户所分担的输电费用的比例也不相同,详见下图。欧盟国家中,发电厂承担的输电费比例不超过45%。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出台的文件中,对各国发电厂输电价的比例上限进行了规定:大部分国家是0.5欧元/MWh,丹麦、瑞典和芬兰是1.2欧元/MWh,罗马尼亚是2.0欧元/MWh,爱尔兰、英国和北爱尔兰是2.5欧元/MWh。
图 欧盟各国输电费中发电厂和用户承担比例
从欧盟各国电厂和用户分担电费比例多年的变化来看,16个国家多年来电厂一直不承担输电费。
意大利,2009年以前,发电厂承担少量输电费,比例低于3%,从2010年开始,发电厂不再承担输电费。
比利时、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等国家,早些年电厂不承担输电费,后来电厂承担少量输电费,其分担比例一般不超过10%。
丹麦、爱尔兰、法国等国家,发电厂承担输电费的比例比较稳定,通常好几年不变。
挪威、罗马尼亚、瑞典等国家,发电厂承担输电费的比例每年几乎都有变化,但近几年,发电厂承担输电费的比例总体变化趋势是下降的。
英国,2016年时将发电厂承担的输电费比例调整为23%,比此前的27%降低了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发电厂承担的输电费,最终还是要传导给用户,这将可能扭曲电力批发市场价格信号。如果减轻发电厂输电价节点价格差异,可能减轻对电力批发市场的价格影响。并且无节点差异的输电价格机制,与邻国的输电价格机制更加趋同,有助于促进跨国交易。而2017年,Ofgem再次调低发电厂承担输电费的比例,调整为17%。
二、输电价计价形式多样
欧盟各国输电价的计价形式也不一,不论是接入价还是电网使用价,单一电量电价、单一容量电价以及两部制电价的形式都有。各国,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电费比例和通过电量电价回收的电费比例如下图所示。
图 欧盟各国电量电费和容量电费比例
从各国多年容量电费和电量电费比例来看,保加利亚、塞浦路斯、丹麦、匈牙利、意大利、罗马尼亚6个国家,多年来输电价一直保持单一电量电价的计价形式不变。
爱沙尼亚,自2009年开始,就实行输电电量电价了。
荷兰,2014年及以前,输电费中容量电费占比为60%~70%之间,从2015年开始,改为单一容量电价。其他,大多数国家容量电费比例每年有细微调整。
芬兰,2015年及以前,输电价实行单一电量电价,2016年开始,改为两部制电价,容量电费占比为6%,2017年提至7%。
对于发电厂输电价的计价形式,欧盟委员会认为,北欧的国家可以采用基本一致的输电价政策,因为这几个国家的边界条件相似。各国之间的输电价应相互协调,否则将引起电厂投资风险。未来欧盟市场中电网物理连接更加紧密的情况下,各国输电价政策应高度协调。
三、输电价反映位置信号
在欧盟国家中,有的国家是采用全国统一价,有的国家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价格,反映输电的位置信号。这些国家主要有英国、爱尔兰、挪威、瑞典和罗马尼亚。但不同国家反映位置信号的方式也不一样。如英国、挪威和瑞典,位置信号直接反映发电厂与用户之间的位置,即北部电厂与南部负荷之间的输电距离。
瑞典,发电厂输电价大致按维度从北到南递减,用户输电价大致按维度从北到南递增。
挪威,主要是用户输电价反映位置信号,引入k系数,每个节点的k系数均不相同。此外,市场形成的电量电价,引入边际损耗系数来反映输电网的位置信号,同一区域的电厂和用户的边际损耗系数相同。各区域的电厂或用户的电量结算费用为:市场形成的电量电价与该区域边际损耗系数以及电量的乘积。
英国,北部地区,发电厂输电价高、负荷输电价低,南部地区则相反。
罗马尼亚,整个国家划分成7个发电厂输电价区和8个用户输电价区。电厂多的地区,发电厂输电价相对较高,电厂少的地区,发电厂输电价相对较低。用户也是如此,用户多的地区,输电价相对较高,用户少的地区,输电价相对较低。节点输电价根据短期边际成本确定,即在某个地区电力的输入或输出增量所引起的网损。发电厂输电价反映某区域注入电力引起的网损,用户输电价反映某区域用电引起的网损和输电网络运营成本。
爱尔兰,发电厂输电价采用容量电价,反映电厂接入系统的位置,考虑电厂对未来网络的使用情况。
四、输电价反映时间信号
在欧盟国家中,有的国家采用所有时段统一价,有的国家对发电厂采用分时电价。克罗地亚、爱沙尼亚、芬兰、希腊、挪威、葡萄牙采用夏冬季节电价或日夜峰谷电价,而比利时、法国、斯洛文尼亚和西班牙的分时电价更加复杂。如法国,350kV电压等级以下的用户,实行夏冬季节、峰谷分时、以及一月、二月和十二月的尖峰时段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