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通往欧洲和非洲的门户

摩洛哥地处非洲西北端,北面欧洲大陆,扼守地中海通往大西洋门户;西临大西洋,与北美洲遥遥相望;南接非洲大陆,辐射广大非洲市场。摩洛哥同时属于阿拉伯国家、非洲国家,也曾经是法国殖民地。 独特的区位优势和文化优势使摩洛哥成为连接欧洲、非洲和美洲三大市场的交通要道。摩洛哥市场已经辐射到欧洲和非洲10亿人口,与56个国家签订了自贸协议。未来,摩洛哥将成为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站点

图片

02、传统能源依赖进口

摩洛哥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自然资源匮乏,能源长期依赖进口,能源进口份额近几年维持在90%左右,急需改变发展现状。

03、新能源资源充足

优越的地理位置赋予摩洛哥充足的光照和风能。 摩洛哥全年日照时长2800-3400小时,光照时长排名世界第九;平均辐射量超过5kWh/㎡,发电装机总量潜力为20GW。尤其在南部沙漠地区,光照更加充足。 摩洛哥同样拥有丰富的风能,蕴藏量排名世界第31位,全国风能发电潜力为25GW。在长达3500千米的大西洋海岸线,风速在7.5-11米/小时。尤其以西北部沿海地区的El Oualidia最为突出,风能蕴藏量达到6GW。 摩洛哥水电装机潜力为3800MW,自国家独立至今,已开发量为1770MW。2020年,水电装机计划总量为2000MW,占总装机15%。 太阳能、风能和水电,已被确认为摩洛哥新能源发展的三大重点领域。

图片

04、全球新能源先行者

为摆脱能源进口依赖,摩洛哥政府自2000年开始即进行新能源项目投资。自2006年起,摩洛哥开始加速可再生能源投资,并在巴黎气候峰会上宣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方案: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全国发电装机总量42%,到2030年达到52%

重要历程

2009年,摩洛哥举办全国首届国家能源会议,摩洛哥国王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基于我们的长期愿景对于未来几十年全球能源发展趋势的预测,我们将把能源可用性、能源供应安全和环境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为即将到来的各种变化做好准备,在持续满足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的同时,确保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2015年巴黎举办的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COP21),摩洛哥宣布到2030年将本国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13%。

能源短缺带来的国家经济发展和安全挑战、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以及新能源资源的充足,是摩洛哥较早走上新能源发展道路的核心原因。 截止2021年3月,摩洛哥在运行新能源装机总量接近4GW(其中,太阳能750MW,风能1430MW,水电1770MW),占摩洛哥全国总装机容量的37%以上。 根据中东太阳能产业协会(MESIA)的评估,摩洛哥在新能源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上取得了良好的成功,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先进国家之一。

05、不断更新的新能源发展战略

根据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能源局(MASEN),最新的摩洛哥新能源战略是到2050年,实现新能源装机总量100%。

国家能源战略

四大根本目标:1.保障能源供应安全;2.促进能源供应多样化;3.保护环境;4.积极扮演区域和国际能源引领者角色

四大实现途径:1.多样化的能源供应;2.发展可再生能源;3.聚焦能源利用效率提升;4.促进区域能源融合发展

未来10年和30年,新能源将继续持续保持在摩洛哥国家经济优先发展的位置。

图片

06、创新发展的商业模式

青睐光热发电

为什么发展光热发电?一是能够满足储能的需要;二是可以依托项目建立本地新兴产业链,促进本国工业发展。

政府扮演多重角色

摩洛哥开创了政府在项目中扮演多重角色的新模式。由其成立的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发展署(MASEN),是摩洛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划和项目实施的主要推动者和参与者。

图片

MASEN 以公有资本注册,以国资有限责任公司(a public-owned limited company with public capital)的身份参与项目。主要持股人有4个,每个持股25%,包括摩洛哥政府、摩洛哥国家电力办公室(ONE)、哈桑二世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由摩洛哥投资和发展局负责管理的国家政府基金)和摩洛哥投资基金(SIE,由FDE能源发展基金成立于2010年,该基金会由本地基金和国际投资者如阿联酋政府和沙特政府参与投资设立)。

图片

这一合作模式具备如下特点:

从国家合作层面,引入海湾国家主权基金,达成国家间新能源领域的长期战略合作。

从政府层面,引入国家基金,达成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稳定发展。

在商业层面,划定公共投资者与私营投资者的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吸引私营领域投资者加入合作。

在该组织模式下,MASEN初期负责太阳能项目(光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开发和投资等,同时负责太阳能产业研究。该机构的主要目标为通过培训、能力提升、研究和开发推动摩洛哥太阳能项目和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MASEN

2010年,摩洛哥太阳能发展局(the Moroccan Agency for Solar Energy, MASEN)正式成立,开始负责集中开发摩洛哥太阳能发电项目(主要是NOOR项目),计划在2020年在摩洛哥新增至少2GW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015年10月,摩洛哥国王正式重组MASEN,赋予其开发、融资和管理摩洛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关键职能和角色,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和水电项目。

2016年,摩洛哥太阳能发展局更名为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局(the Moroccan Agency for Solar Energy, MASEN),将开发领域扩展为以太阳能、风能和水电为主、包括所有可再生能源类型,计划在2020年在摩洛哥新增至少3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在2030年新增至少6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将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例提升至52%。

此外,MASEN与ONE处在紧密合作、部分竞争的关系,共同负责摩洛哥可再生能源规划的落实推动,与私营领域投资者开展合作。

图片

以努奥一期160MW光热项目实施为例努奥第一期项目自2009年开始融资设计,2013年实现融资关闭,中标电价为0.184美元,比最初预算成本降低25%,将摩洛哥政府电价补贴从原计划6000万美元降低为2000万美元。该项目85%资金由公共资金提供,包括摩洛哥政府资金和MASEN、国际金融机构。

努奥一期160MW光热项目

1. 由MASEN主导,以公开招标形式遴选项目开发商(MASEN 扮演了招标人——政府业主的角色)

2. 项目开发商成立项目公司(Solar Power Company),以BOOT模式开发项目;

3. 项目公司与MASEN签署25年PPA;同时MASEN与摩洛哥国家电力局ONE签署第二份PPA,由ONE承诺购买全部电力;摩洛哥政府向MASEN支付两份PPA差价(保证项目开发商的利益,同时确保MASEN的持续运营)。

4. MASEN通过国家合作,得到了世行2亿美金应急贷款机制的支持,避免项目执行期内产生资金短缺问题。

5. MASEN既作为off-taker手握两份PPA,又作为财务投资人与中标开发商一起投资项目;

6. 股东协议中包含一项看跌期权选项,允许MASEN在社会资本违反指定的建设或履约义务,则允许MASEN销售其股份。

7. MASEN 还充当清洁技术基金、非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欧洲投资银行提供的优惠贷款的整合者,这些贷款降低了SPC的资本成本并降低了能源的总体成本,并在项目开发和招标过程中将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条款融合整理,成为招标的一部分。从而保证了项目公司的合理贷款结构,并且给予潜在投资者明确的信息:保证通过合理的贷款方案降低项目投标总成本

这一商业模式的成功,将摩洛哥带入了新能源项目发展的快车道。同时也影响了作为深度参与摩洛哥新能源领域发展(国家主权基金参与投资,开发商参与项目开发)的海湾国家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摩洛哥新能源项目的商业模式,已经成为海湾国家乃至中东地区新能源项目开发的典型和样板

07、市场前景展望

与邻国阿尔及利亚相比,中资企业在摩洛哥的业务量较少。在新能源领域,主要有中国电建、正泰新能源等中国企业参与。其中,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下属山东电建三公司承建的摩洛哥努奥二期200MW和努奥三期150MW光热电站项目均已顺利完成,分别是目前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槽式和塔式光热电站,采用全球最先进的清洁能源技术,实现发电过程“零污染”。

市场机遇

基于摩洛哥的新能源规划和实践,未来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领域将继续成为其重点发展领域。同时,与之相关的储能、国内电网升级、区域电网互联等领域,也将持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市场挑战

现有的商业模式已运行多年,未来仍将继续。在现有模式下,市场运作成熟,政府对于降低项目开发成本期待高,私营领域参与稳定,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对于后来者产生更大的挑战。

参与建议

顺应商业模式,鼓励大胆创新。 从企业角度来说,联合中国的国际投资基金(如丝路基金、中非投资基金等)和产业投资资金等,探索参与MASEN及其股东方(基金)合作和投资的可行性。 通过第三方合作进入摩洛哥新能源市场。中国企业通过与在摩洛哥从事业务的主流开发商进行合作,进入摩洛哥新能源市场,增加成功开发的可能性。 通过可能的资产或开发权并购方式,进入摩洛哥可再生能源市场。随着新能源项目开发数量增多、规模不断加大,摩洛哥政府或私营领域开发商或更多考虑通过出售其资产或开发权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释放发展动能,这将成为中国企业参与摩洛哥新能源市场的另一个重要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