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结合保加利亚 ElinPelin至 Kostenets的铁路项目(以下简称“EPK铁路项目”)实践经验,探讨国际承包商如何通过设计优化,在增强项目报价竞争力的同时,保证合同收益。
项目概况
一、施工内容
EPK铁路项目是保加利亚国家铁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NCRI)既有线现代化改造的一部分,共分为L OT1、LOT2、LOT3三个标段。其中LOT3标段全长1 1 .17 9km(双线),全部为新建线路,主要控制性工程为 T3隧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挖方76万立方、填方23万立方;涵洞25座;桥梁13座,总长1.11km;隧道8座,总长5 .4km;隔音声屏障;排水设施;轨道,包含铺新轨、铺新砟、拆除轨道、拆除道床;四电工程;复垦及改路等。LOT3标段设计和建设总工期为66个月,项目使用欧盟资金,设计概算金额约1.85亿欧元。
二、标准规范
EPK铁路项目主要使用的技术标准为保加利亚标准,辅以欧洲标准(EN)、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及国际实践规则。
三、合同及计量模式
EPK铁路项目以F IDIC黄皮书为合同模板,经过业主修改后作为总包合同使用,合同性质为详细设计+施工总价包干合同。在招标设计图(设计深度类似于中国初步设计)的基础上,中标后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招标设计图已经具有一定深度,因此该总包合同有别于传统的DB、EPC合同。
计量方式为里程碑计量,里程碑分为设计、路基(含轨道)、结构物(桥、涵洞、挡墙)、接触网、电信(信号)、沿线管道迁改、隧道、其他杂项(小站台、环境、测试等)。
四、投标组织及竞争对手
1.投标组织
中国交建与保加利亚当地公司Trace Sofia组建联合体,双方占比为 51:49。TraceSofia为保加利亚本国排名前三的家族企业承包商,业绩稳定,在当地有较强的政治背景和较好的口碑。
其中,中国交建驻保加利亚办事处组织公规院负责设计,中交隧道局及中交三公局负责施工方案和报价,土耳其AYDINER iN ξAAT A.ξ配合投标。
2.竞争对手
主要竞争对手为奥地利 StrabagSE与保加利亚企业 GPGroup的联合体。StrabagSE总部位于奥地利,拥有近73000名员工,年销售额约为140亿欧元,是欧洲最大的建筑公司之一。Strabag SE业务涉及建筑业整个产业链,主要从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在欧洲多国,特别是中东欧国家承接了多个大型项目。GPGroup则是保加利亚近年来的明星企业,具有当地最强的政府背景。该联合体由强强组合而成,是中国交建+Trace联合体的最大竞争对手。
开标结果及原因分析
一、开标结果
开标结果如下表所示。
二、报价差异分析
本项目原始设计方案中T3隧道主要使用TBM工法,中国交建+Trace联合体经过研究认为针对T3隧道使用新奥法(爆破法)代替TBM法(盾构掘进机钻进法)可以在满足工期、沉降等其他要求的同时,大幅度降低项目成本,最终中国交建+Trace联合体使用的替代方案报价,因此导致与其他投标人报价差距较大。
设计方案比选及价值工程分析
一、招标图设计背景及T3隧道概况
本段线路的主要控制性工程为T3隧道。T3隧道在km63+800处与既有隧道立交,在 km64+250处与希腊油气管道立交(该油气管道埋入地下约2m,现场有管道走向标识桩)。考虑到隧道施工对油气管道的影响,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该隧道不能使用新奥法,须采用TBM法施工。
T3隧道全长2210m,招标图设计中T3隧道整体分布为明洞段60m+TBM段1820m+明挖暗作段103m+钻爆法施工195m+明洞段32m。从T3隧道断面的围岩分析,隧道建筑限界内上部为沉积岩,下部为花岗岩,整个断面呈现“上软下硬”的状况。
二、施工图设计与招标图设计的关系
与负责招标设计的设计院对接后了解到,设计方负责的设计只是为了满足招标阶段的需要,合同签订后实施阶段的设计工作须由承包商履行(类似DB合同模式)。
原则上施工图设计是在招标文件的设计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在监理、业主许可的范围内,可以对招标设计进行部分的优化。但优化工作的前提是不对线路走向大幅修改,因为调整线路需要重新征地,而重新征地面临诸多手续和困难。
三、法律可行性分析
保加利亚法律体系完整,但可调整、可协商的空间很大。
首先,当地法律规定油气管道下方不许施工。但实际中,管道位于上坡,铁路由于平顺性等技术要求,不可能翻山上跨油气管道,唯有下穿天然气管道一条路可走。基于实际情况,天然气管道公司只能同意下穿,并选择一种安全可靠的下穿方案,因此其仍然在与项目业主就设计方案进行协商,设计方案并未最终确定。最考虑到我方为潜在中标人(评标总分第一名),天然气公司要求我方提交几种能够安全下穿管道的设计方案供他们参考,以探讨铁路下穿天然气管道的可行性。
四、合同可行性分析
业主方意见:根据招标期间的业主“ Р а з я с н е н и е 3 4 ”号澄清函中回复“这是设计方的思路,只要不改变隧道的设计结构,可以不采用TBM法施工T3隧道”。
招标文件的设计方Eurotransproject公司意见:选择TBM工法的原因是因为对交叉油气管道的保护,管道产权单位则建议中国交建提供更多的参考方案。
招标合同草稿件(签合同期间必须按本合同条件执行,不许调整)中关于“变更”(保语原文意为“替换工作”)的约定(业主、承包商均有权限提议设计及施工等的“替换工作”)。
五、技术可行性分析
T3隧道断面不均一,“上软下硬”地层对TBM施工形成一定挑战。根据合同相应工期要求,无论是新奥法或TBM法均能满足。在对地表沉降控制及管线保护方面,由于希腊油气管线距离隧道间距超过2 0m,在结合一定的施工控制及保护措施基础上,新奥法和T BM法均能较好地控制沉降并满足管线保护要求。因此,在 T3隧道施工上,新奥法和TBM法均能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六、最优成本分析
TBM盾构施工长度仅1.8km,距离过短,使用TBM等大型特种设备不经济。加之地质复杂,难以控制换刀费用,会造成成本不可控。综合比较, 1820m隧道使用 TBM法比新奥法成本要高出 2.7亿元人民币(折合约 7000万当地币),因此T3隧道使用新奥法更经济。
七、变更设计方案之后的计量分析
1.计价方式
项目采用各支付中心的里程碑计量方式。支付中心分为设计、路基(含轨道)、结构物(桥、涵洞、挡墙)、接触网、电信(信号)、沿线管道迁改、隧道、其他杂项(小站台、环境、测试等)等单位工程。中标后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逐步提交施工图设计方案,并根据各支付中心完成百分比进行分期计量。
2.合同中“价值工程”在投标中的应用
本项目合同参考FIDIC黄皮书,是设计施工总价合同,FIDIC银皮书和黄皮书对“价值工程”收益的分配均无明确规定,需双方具体商议。按照公平原则,一般是根据结合工期、费用节省、建成后运营维护成本情况确定分成比例。因此,该变更的收益分配可在合同签订时与业主达成约定或是在变更实施前达成约定。
八、结合当地经验分析
根据以往使用欧盟资金项目的实施经验,当地公司认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通过变更获得满额的合同款,包括占合同额10%的暂列金也可以获得计量。当地公司还提到,该项目资金来源于欧盟,业主方会尽可能充分利用欧盟拨款。
由于T 3隧道不仅需要解决下穿油气管线问题,还要解决下穿既有线铁路问题(招标设计为既有线临时改线方案,但投标阶段该部分清单内容含量非常少),所以通过完善下穿铁路、下穿管线的设计方案,可以增大合同额,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比例。
结论
在实施过程中,只要中国交建+ Trace联合体提出合理、安全、满足T 3隧道工期的施工方案,TBM法方案变更为新奥法方案是可行的,且变更后可以大幅度降低项目成本和实施难度。
从价值工程角度结合当地项目实施经验分析可知,虽然理论上存在变更设计后合同额减少的可能,但可通过在总包合同谈判过程中,或是在变更生效前与业主就如何分享因价值工程建议书形成的合同价值节约达成协议,尽量少地降低合同额或降低合同额减少的影响。此外还可通过其他的优化设计及合理变更等途径来充分利用暂定金,尽量足额获得项目合同额(含10%暂列金)的计量,从而保证承包商获得最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