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金融、外交等各种配套政策的支持为中国建筑企业打开了广阔的海外基础设施业务空间,“出海”成为企业的新方向。由于各国税务政策差异巨大,这就要求企业提前了解并熟悉各国税务政策,并结合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税务方案。本文以中资建筑企业在新加坡开展建筑业为例,简要介绍新加坡税制及税种情况,并就建筑企业在新加坡进行税务筹划进行分析。
新加坡概况及税制简介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是除中国以外唯一一个以华人为主要人口的发达国家。新加坡经济以商业为主,包括转口贸易、加工出口、航运等,同时也是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除上述业务之外,旅游和建筑业也是新加支柱产业之一,2020年新加坡的建筑业总发包额为213亿新币(约1050亿人民币),预计2021年在230亿-280亿新币(约1100亿-1340亿人民币)左右,其中政府项目约占65%,其余为私人项目。
新加坡建筑业的市场准入制度十分严格。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设有执业资格管理,对建筑承包企业、咨询企业设有资质等级管理,对境外承包企业和人员不仅要求其遵守国内的执业资格管理和资质等级管理制度,还设有一些特殊规定。新加坡建筑业具有技术要求高、分工高度专业化、工期长、竞争激烈、劳动力严重依靠外劳等特点,但因业主资金充裕,履约能力强吸引了一大批国际承包商参与,主要中资建筑企业有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水电、中国中冶、上海隧道、北京城建等。
新加坡实行统一税收制度,征管机构为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执行属地征税原则,即任何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的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取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取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当地纳税。所在国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货物和劳务税(GST)、预扣税、关税、人头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
建筑业主要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
在新加坡产生的收入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来源于境外的收入,除非另有豁免均须在当地纳税,其采用单级地区统一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于单级企业所得税制度下的利益相关者不双重征税,对公司向股东支付的股息不再征税,同时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对于股息收入(包括股票红利收入)一般免税。企业所得税按年申报缴纳,基本税率 17%,其中前10000新元应纳税所得额享受75%的减免;10001-200000新币部分享受50%减免,剩余部分无减免。同时政府每年规定最新的税额减免上限,2020年上限为15000新元。另外对任何符合条件的新注册公司都有权享受前3年免税待遇。
二、货物和劳务税(GST)
类似国内增值税,新加坡对提供应税货物和服务以及进口货物征收货物与劳务税,标准税率为7%,针对出口货物、跨境服务等设置特别税率0%。年收入超过100万新币必须登记为GST纳税人。新加坡的GST实行抵扣制,以当期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申报缴纳,多退少补,退税时不预先审核,并且退税相当及时,事后税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抽查。纳税申报期由企业根据规模选择按月、季或年申报,在申报期结束后的下一个月最后一天前申报缴纳,逾期存在滞纳金及罚款。
近年,税务部门推出货物和劳务税ACAP计划,凡是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在完成GST辅导后,未来3-5年税务部门不会就GST对企业进行调查,并且这期间因存在错误申报而需要补缴税款的不会额外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三、预扣税
非居民和非居民公司在新加坡就业或进行企业活动,从居民和居民公司那里获得报酬,需要缴纳预扣税,预扣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预扣税根据提供服务性质不同适用不同税率(3%-22%之间),其中与贷款或债务有关的利息、费用税率为15%,与动产使用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15%,与技术援助相关的服务费以及管理费税率为17%。
四、关税
对进口新加坡的货物或者劳务征收关税,大部分进口税率为0-4%,其中95%以上进口商品免税,只对烟草、酒类、汽车和汽油等非必须生活品征收关税。货物或劳务进口时随同关税会征收货物和劳务税。
五、人头税
对申请为技术人士准证(SP)、劳工准证(WP)等准证的就业人员按月征收人头税,每月定额税率为 250-950新币,统一由雇主承担并支付。
六、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就其在新加坡境内提供服务获得的受雇所得(含非货币性福利)及其他所得申报纳税,而无论支付是在新加坡境内还是境外,税率在0-22%之间。企业需按年呈报员工在企业的收入情况,最终由个人汇总个人其他收入按年合并纳税,对于离职人员企业需先预扣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缴。对于年收入小于21000新币的个人,免于申报缴纳。
税务筹划原则
新加坡建筑业 60%以上的合同额为政府项目,其中业主主要有建屋发展局(BCA)、公共事业局(PUB)、国家环境局(NEA)、裕廊镇集团(JTC)、建屋局(HDB)、樟宜机场集团等。以下以政府项目为例说明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对于中方管理人员,在条件允许(学历、工作背景、薪资待遇等)的情况下尽量选择申请EP工作准证,该准证同技术人士准证(SP)和劳工准证(WP)相比,既无人数配额限制,同时无需向政府缴纳人头税。
第二,当地绝大部分进口材料、设备关税为零,只是需要在进口环节缴纳货物和劳务税,货物和劳务税可以在GST申报环节予以抵扣或者退税,所以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可以通过提高进口报关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大项目成本,减少所得税支出。
第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当地服务分包,减少或避免企业承担额外的预扣税,如确需使用境外服务分包,尽量在合同中约定预扣税由提供服务的一方承担,从而减少企业预扣税成本。
第四,部分政府项目没有预付款或者预付款比例较低,无法覆盖承包商前期资金支出。同时部分政府业主(如新加坡环境局)对承包商的结算为里程碑式结算,但新加坡规定承包商对分包结算需按照工程量计量,承包商无法按照背靠背原则对下进行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项目现金流短缺。依托新加坡发达的金融市场,承包商可以以项目收款权为抵押进行银行融资,融资方式有直接借贷(Working Capital)、应收账款融资(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应付账款融资(Accounts Payable Financing)等,年化成本在0.8%-2%之间。通过当地融资可以规避汇率风险的同时获取利息抵税效果。
第五,申请成为货物和劳务税纳税人,进口环节及当地采购的货物和劳务税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货物和劳务税纳税期可自由选择,因新加坡退税相当及时,为此企业需要结合自身项目情况及资金安排选择合适纳税期,一般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以保证资金时间效率。
第六,新加坡税法认可收付实现制(业主结算单)或权责发生制(完工百分比法)方式确认当期收入,企业应结合自身业务模式确定收入计算方式,尽可能地选择能从时间上减缓当期利润的方式来延缓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另外新加坡对于亏损抵免没有年限限制,可以无限期往后结转。
总结
新加坡法制健全,政府不同机构信息共享,税务遵从度高,违法违规成本巨大,企业应在准确掌握当地会计、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税务筹划方案,最终做到合法纳税、合理避税。
(作者单位: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