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传递条款(Conduit Clause)是指主合同中有关分包合同工程的规定适用于分包合同,分包商就分包合同工程承担与主包商在主合同中向业主承担的同样的责任和义务。

从主包商的立场而言,他会自然地考虑像业主对待主包商一样对待分包商,也希望他对业主有什么样的权利、义务、赔偿和补救措施,分包商也要对主包商有同样的权利、义务、补偿和补救措施。

由于将主合同文件放入分包合同文件中容易造成解释上的冲突,因此,多数学者和机构主张采用责任传递条款,这在很多分包合同标准格式中有所体现,如在美国AIA分包合同A401格式第11.1条、美国AGC分包合同格式以及FIDIC分包合同格式1994年第1版第4.2条中均包含了这种责任传递条款的规定。

FIDIC分包合同第4.2条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分包商应就其分包工程承担和履行主合同项下承包商的所有的义务和责任。”

主包商在起草分包合同时经常会写入责任传递条款,以便使分包商的责任与承包商对业主的责任挂钩。

在分包合同中规定责任传递条款是主包商的惯常做法,其主要问题是责任传递条款的规定和文字过于空泛和广义,如规定“所有的权利、补偿和补救”,形成了含糊不清和解释不一致的风险,容易造成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争议和诉讼。

如分包合同中缺少责任传递条款,可能会造成主包商与业主、主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不一致。

附条件支付条款

附条件支付条款是指分包合同的支付条款写明在主包商从业主那里收到分包款后,主包商才向分包商支付的规定。

典型的附条件支付条款(Pay-When-Paid)内容如下:

“承包商同意在分包商完成其工程、经工程师确认并在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分包工程款后的第30天内向分包商支付其分包工程款项。”

在分包实务中,又出现了新的附条件支付条款,形成了一种如果业主支付后承包商才能支付分包商的条款,称为“Pay-if-Paid Clause,”内容如下:

“在业主或业主代表预付或支付了主包商时,主包商负有责任和义务向分包商支付除保留金之外的,业主代表承认和批准的款项和比例。只有业主或业主代表向主包商预付或支付工程款项,主包商才有责任或被要求向分包商预付和支付工程款项。”

另外一种附条件支付条款称为签认后付款(Pay-if-Certified Clause),如美国AGC分包合同格式。虽然AGC分包合同中没有将业主向主包商支付作为主包商向分包商支付分包款项的前提条件,但它将业主或建筑师签认分包工程作为主包商向分包商支付的前提条件。

目前,美国各州法院对这种附条件支付条款存在三种不同的看法和判决:

第一、认定这种条款有效。如阿拉斯加州、康涅狄格州、乔治亚州等。

第二、认定这种条款无效。如阿拉巴马州、亚利桑那州、阿肯萨斯州等。

第三、认定这种支付条款只能被视为是主包商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延迟向分包商付款的理由,如超过了“合理时间”,分包商有权向主包商索要分包款项,这是美国大多数州法院的态度。

英国在1996年《住宅许可、建造和重建法》第113条明确禁止这种附条件的分包支付条款,但业主破产的情形除外。该法适用于1998年5月1日以后签署的合同。

从分包商的立场出发,在谈判分包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附条件支付条款中的用语,如严格避免使用“if”、“provided that”、”“on condition that”、“as a condition precedent”等传统的表示前提条件的用语。如不得已接受附条件支付条款,只能使用“when”、“after”等词语表示。如遇到这种附条件支付条款,分包商在别无选择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如补充如下内容:“如果承包商未能收到业主的付款,或者监理工程师不签发证书,并不是分包商违约所造成的,那么,承包商应向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款以及最终结算款。”

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承揽的国际工程项目,除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外,绝大部分工程项目处于广大的落后的、法律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无法知晓各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各国司法界或仲裁机构对附条件支付条款的看法,因此,应慎重对待附条件支付条款,完善支付条款的相关规定和文字描述,以免陷入被动。

留置权

美式合同中均有留置权的规定,英式合同中没有此项规定,FIDIC合同中也没有此项规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在与该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各国法律对留置权的规定不尽相同,形成了对留置标的物、行使留置权时间、程序等不同内容的繁琐复杂的法律制度。在工程建筑领域,为规范建筑业、平衡业主、承包商、分包商、供货商以及工人等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杜绝相互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某些国家就施工留置权(Mechanic Lien)进行法律规定,如美国各州均对施工留置权,包括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如何实现留置权等作了繁复的法律规定,形成了约束建筑业的法律机制和体系,有效地保护了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工人等主体的利益。中国在此方面也作了立法的尝试,但有待完善留置权或优先受偿权方面立法结构和机制,落实如何具体施行和操作这些法律法规。

根据美国法律,如果业主在工程竣工后不能向承包商支付工程价款,承包商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行使不动产留置权,从折价、出售或拍卖的款项中优先受偿。为保护分包商的利益,美国联邦和州政府均要求主包商提供授权的信托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具支付保函(Payment Bond)。根据联邦法律,通常称为“米勒法案”(Miller Act),如果分包商未能在应付日期后的90天内获得工程价款,只要分包商在他提供劳务和材料后的一年内提出付款要求,他就可以向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兑现支付保函取得分包工程价款。

因此,分包商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不能签订含有自动放弃分包商留置权条款的分包合同。根据美国许多州的法律规定,如果分包商签署了放弃了留置权的分包合同,他就不再享有或者丧失了行使留置权的权利。

如果分包合同中出现了要求分包商放弃留置权的条款,分包商应删去这种条款。一般而言,主包商会接受这种建议。

如果发生了承包商不能付款的情形,分包商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行使留置权,如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如2个月或1年内提出,分包商将丧失留置权。

除了分包商签订放弃留置权的分包合同会丧失留置权外,如果分包商签署了表明他已经收到分包价款的宣誓书(affidavit),但实际上是他没有收到价款,分包商也会丧失留置权。

由于各国法律规定存有差异,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分包合同谈判或签署分包合同时可能不了解当地法律中如何规定留置权,但不应放弃留置权,以为将来出现纠纷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

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

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Indemnity and Hold Harmless Clause)或称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者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广泛应用于各类合同文本中,如贷款协议、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保险合同等以及各种格式合同中。为避免合同一方滥用免责条款逃避合同责任,各国法律对免责条款均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在国际承包工程实务中,承包商或分包商也会经常遇到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如FIDIC合同1987年第4版第22条、FIDIC分包合同1994年第1版第13条、ICE合同第22条、AIA分包合同格式以及AGC分包合同格式等等。

在涉及分包合同中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中,存在狭义规定、广义规定和中性规定三种条款内容。

典型的狭义规定条款内容如下:

“分包商应保障并保证主包商免于承受因分包工程、或因分包商、其代理人和其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疏忽引起的索赔、损害、身体损害或财产损失。”

广义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是指分包商不仅要对自己、自己的代理人和雇员的行为和疏忽负责,还要保障并保证主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如建筑师)免于承受因主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疏忽引起的任何索赔。一个严格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的内容如下:

“分包商应保障和保证主包商、所有的主包商代理人及其雇员免于承受因实施分包工程,无论是提供保障的当事人的一部分或全部工程所引起的或造成的任何索赔、损害、损失和包括律师费的费用。由分包商雇员、分包商直接或间接雇佣的任何人或者分包商应负有责任的任何人引起的对主包商、或其代理人和雇员的任何和所有索赔,本条款项下的保障责任,无论如何,不应仅限于分包商应付的在工人抚恤金、残疾救济金或其他雇员救济金条例中规定的损害、赔偿或救济类型和金额。”

中性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要求分包商需保障和保证承包商免于承受因工程引起的以及因分包商疏忽,或者与被保障人共同疏忽造成的所有损失。这种中性条款在AIA分包合同格式第11.20条中有具体体现。

分包合同中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应严格限于因分包工程以及分包商、其代理人和其雇员引起的伤害和损失。如果分包商签订了广义条款内容,就等于他承担了应由主包商或者业主承担的责任,承担了他不应承担的义务。

对于广义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美国的26个州通过了法案,禁止并宣布这种因被保障人,如业主、主包商或工程师过错或疏忽造成的损害而由分包商承担责任的条款无效。应当指出,上述法案宣布了广义条款无效,但并没有宣布中性条款,即如果分包商与被保障人存在共同过错或疏忽时应承担责任规定。如果分包商与被保障人存在共同过错或疏忽,即使是在广义条款下,分包商也可能要承担所有损失。

在实际运用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须是明示的,不能以默示形式存在;

第二、法院在引用和解释时会严格限制;

第三、当事人不能过分依赖这种条款;

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构成了主包商和分包商之间对明示的约定风险的分担和转移。对于主包商和分包商而言,应尽量采用普遍使用的分包合同中的保障和保证不受损害条款的内容,理解这种条款的实质含义和法律意义,尽量避免在工程过程中的争议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