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萨汉一级水电站位于印尼北苏门答腊省阿萨汉河上游河段,是阿萨汉河上游河段水电规划三级开发方案的第一级电站。坝址距北苏门答腊省首府棉兰市约240公里。内设两台单机容量为9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180MW。 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控股投资兴建的该项目于2010年8月30日投入运营。
该项目的投产为印尼北苏门答腊省提供了超过20%的用电量,大大缓解了该地区严重缺电的状况。
一)项目背景
该水电站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阿萨汉河上游河段,是阿萨汉河上游河段水电规划三级开发方案的第一级电站,
1968年,印尼有关部门看到阿萨汉河水的巨大能源潜力,开始了对该河的开发规划,将该河段分了3个梯级开发,该水电站是阿萨汉河流域规划开发的第一级水电站。
1996年,印尼四家公司组建的项目公司(BDSN公司)并从印尼政府方面取得投资建设该项目的特许权。负责该水电站的融资、设计、建设、拥有和运行,商业运行期为30年。
同年,BDSN委托日本一家公司完成了招标设计, 并于1997年经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法国-奥地利联合公司进行施工,并进行了一定的前期施工工作。大坝、进场道路和部分引水渠的修筑基本完成。
但受到随后袭来的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工程被迫于1998年停工。2002年后,印尼经济得到恢复发展,该水电站项目被列为第一个计划恢复建设的项目。
2003年华电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商介入该水电站项目,并于2004年3月与项目公司BDSN签订了EPC协议。但此后,BDSN在印尼国内融资出现困难,项目又再一次搁置。
2005年5月,经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协商,中国华电集团决定控股投资建设该项目,并在中国国内融资。随后一年,中国华电集团与BDSN的印尼股东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共同组建了新的BDSN公司。其中华电香港公司拥有该公司70%的股权。
二)项目重要文件和协议
项目签署的协议包括可行性、购电协议、水库用水协议、政府支持函及与项目开发、施工、维护及运行有关的批准文件。
1、可行性
2006年2月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出具该水电站可行性
2、发改委核准文件
2006年6月华电集团上报发改委上报发改委并被核准。
3、购电协议(PPA)
从某种角度对项目的最终收益起到了根本性保证,这种产品支付合同包括长期购买合同、照付不议合同、且取且付合同几种形式。通过签订这种合同,来锁定产品的价格,确保项目收益。
项目公司(BDSN)曾与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T PLN)于1996年签订30年的照付不议购电协议。(协议规定: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每年至少按议定的美分价格从该项目购买11.75亿KW·H的电量,剩余电量采用另一档价格上网售电)2004年1月8日,双方重新确认了上述购电协议有效,并签署了购电补充协议。
4、政府支持函
对外投资项目的运行与政府联系紧密,因此需要政府出具相关的信函,以确认此项目和购电合同条件,并促使协议涉及机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运行维护合同
项目公司与营运商签订营运维护合同,依据协议,营运商按照行业标准和国际惯例来管理项目,一方面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另一方面控制营运成本。
本项目中协议规定华电集团控股公司华电工程来控制电厂的运行。
6、能源供应和辅助设施协议
包括征地、用水,燃料供应及废水废气处理等协议或备忘录等。
三)项目投融资结构
华电集团以1美元通过华电香港收购BDSN原部分股东股权,成为项目公司70%的控股股东,收购后的股本结构为华电占股70%,其余30%股份分别由印尼的三家公司拥有。
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华电集团通过股东担保的方式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解决。项目投资回报期为11年。建成后总装机容量为180MW,计划年平均发电量为11.89亿千瓦时。
四)经验总结
华电集团参与印尼阿萨汉水电一期投资和建设,为印尼1998年经济危机后恢复建设的第一个大型项目,2010年9月该水电站竣工发电。出色的技术、过硬的质量、良好的投融资渠道,使该工程获得印尼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在印尼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形象。
本项目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对我国电力企业投资海外市场有着重要知道意义。它打破了工程承包的单一模式,变为股权投资+工程城堡的模式,提高了经济效益,并有效降低了运行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