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也有人把BOT模式看作是PPP模式中的一种或初级形式。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实行PPP模式。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建设。
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由上述结构可以看出,PPP模式把原来由地方财政承担的债务转化为了由企业承担的债务,由政府担供一定程度的扶持(付费或授权)。这种变化是一种重大的变化,受到了地方政府的普遍欢迎。
政府付费或授权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投资回报主要来自项目经营收益,即使用者付费。
(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
(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按照PPP项目三种投资回报方式,为了项目融资成功,项目公司通常会要求政府提供一定的增信。这种增信主要有:
(1)地方人大常委会及财政部门出具相关的“人大决议”和“承诺函”,将PPP项目还款来源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按年支付。通常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会有此类增信要求。
(2)项目公司收费权(特许经营权)质押,账户封闭管理。使用者付费类项目,通常会有此类增信要求。
(3)地方平台公司提供担保,或提供抵押等担保措施。对于财政实力较弱,或使用者付费测算后不足以覆盖金融机构融资本息的,通常会要求地方政府的平台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提供土地抵押、物业抵押等“强增信”担保措施。
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六种,也可以采取以下若干种的组合方式。
委托运营(O&M)、管理合同(CM)、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
在实际运作中,政府方一般只出资项目资本金(项目总投资的20%~25%)的一定比例(5%~20%),即总投资的1%~5%。
目前PPP项目的期限通常是15-30年,含公司成立、运营期和退出期(社会资本退出方式目前以政府方回购为主)。
财政部PPP中心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末,全国入库PPP项目合计12287个,投资额14.6万亿元,项均15亿左右,预计3年内,将会有30万亿规模的PPP项目进入市场。
为了推动PPP模式的开展,国家和地方政府成立了大量的PPP产业基金,它属于政府引导基金的一种。PPP产业基金及类似的城市发展基金、政府引导基金、PPP母子基金等,越来越成为PPP融资的主力军。国家层面上,主要有1800亿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财政部PPP基金)和1.2万亿国开行PPP专项基金,各地的PPP基金则数量众多,规模巨大。
PPP产业基金是以股权投资或股债联动方式投资于地方政府纳入到PPP框架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PPP项目,在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时通过约定回购、份额出让或资本市场变现实现投资的退出。
PPP产业基金有两大功能。一是有利于降低PPP项目的融资成本,二是有利于为PPP项目融资提供增信。
为项目融资提供增信,可以采取两种模式。一是产业基金入股项目公司并补足项目资本金,达到项目资本金比例,使项目公司可以进行债权融资。有国家级产业基金或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入股项目公司,无疑对项目公司债权融资是重要的增信;另一种是产业基金可以起到兜底或担保的作用,对于经营性现金流不足、政府财政实力较弱的项目,产业基金可以为其担保或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
实际上,PPP模式除了可以应用于国内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在一带一路项目的建设过程中,PPP模式也是一种常见的选择。由于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是互联互通,其中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7年底,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立峰在第十五届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做主题发言,称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建立“一带一路”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机制,在沿线国家推广PPP模式。
在实践中,有不少中国企业已经在运用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了。其中的一个典型是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交建”)。
中国交建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参建者,通过PPP投资将中国资本、中国技术、中国标准推向海外市场。中国交建及旗下中国港湾、中国路桥、振华重工正在“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跟踪推进的项目超过400个。科伦坡港口城、蒙内铁路、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泽蒙-博尔察大桥、马来西亚槟城二桥、中马友谊大桥、港珠澳大桥等项目成为所在国家、地区的标志性工程。
其中,科伦坡港口城PPP项目一期投资14亿美元,按规划项目后续将带动130亿美元左右的二级开发,为斯里兰卡创造超过83000个就业机会,形成近20万人的新城区。2016年3月,中国交建投资并承建的牙买加南北高速公路PPP项目竣工通车,该项目是中国在海外的第一个大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是牙买加最大的基础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