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为什么要进行电力市场改革,在超过半个世纪的时间里,日本的10个地区电力公司垄断了全国电力市场:他们完全将发电、输配电和零售电业务掌握在自己的区域范围内。当地用电企业和居民无法选择供电公司,全国电力也无法得到有效调配和利用。
日本为什么要进行电力市场改革?
如今,日本98%的电力供应来自于这些大型企业,不幸的是,这些电力公司都遭遇了进口燃油导致成本激增的窘境,直接使得日本电价居高不下——相当于美国电价的2倍,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点原因:
1.确保电力的平稳供给
广义上促进电力融通,促进再生能源与自家发电的多样化电源的活用,保证电力的安全稳定供给。
2.提高企业效率
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电子生产与销售目的为运营的企业行当,使其不断提高创新活力与完善经营管理体制。
3.放开用户自由选择权
一般家庭与企业单位在内的所有电力使用者,可以变得更加自由地去选择产品,企业的商业机遇扩大化与技术革新的加速发展。
如果电力销售完全放开,54%的人希望他们的切换电力零售商零售。而即使是那些不想更换的人里,只有1%的人表示喜欢现在的零售商。
日本电力市场改革进程
日本从1995年开始电力市场改革,先后经历4个阶段,目前已初见改革成效,但电价依旧居高不下。
第1次电气事业改革(1995年电业法修订,1995年12月施行):
开放独立发电业(IPP: 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市场
允许创设特定电气及直供发电业
第2次电气事业改革(1999年电业法修订,2000年3月施行):
引进部分电力零售竞争(代输),开放20KV大型工厂契约容量2000KW以上用户(约占总用电量的26%)用电选择权;
创设特定规模电气事业者(PPS: Power Producer and Supplier)
引进代输规范,电力公司发输配会计独立
第3次电气事业改革(2003年电业法修订,2004年部分施行,2005年4月施行):
2004年开放500KW以上用户(40%);
代输制度检讨;
扩大开放50KW以上用户零售竞争(62%);
2003/11/28成立趸售电力的日本电力交易所
提升送配电部门之公平性与透明性,导入行为规制,并于2004/2/10设置中立机关「电力系统利用协议会」(ESCJ: Electric Power System Council of Japan),策定电力系统运用规则、处理纷争等;
第4次电气事业改革(2008年施行):
本次电气事业改革为求同时达成「稳定供给」「适合环保」「竞争与效率」三大课题,进行检讨用户观点之重要性、追求日本模型的发展、零售自由化范围扩大的利弊、趸售电力市场竞争环境的改善、同时同量不平衡制度、代输费率制度、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及适合环保等议题。
检讨住宅电力零售市场自由化扩大之影响,结果认为目前再扩大范围(50KW以下)不利于住宅用户,决定电力零售全面自由化延缓实施。取而代之,更进一步自由化的方向,系朝向管制机构改革,改进目前既有开放自由化市场范围内的竞争环境,
引进代输费率系统之修订,提升更大竞争性。
2015年3月,日本内阁会议终于通过了《电气事业法》等的修正案。修正案意味着2016年日本将实现电力销售全面自由化。10家电力巨头在各自营业区域内垄断经营的模式将被打破,家庭等零散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力公司。
第5次改革:
计划2020年日本电业完全自由化、输配电业法定分离。自从2011年311东日本大地震海啸引发了东京电力福岛核能电厂事故,造成东京、东北电力公司轮流大停电,同时揭露了许多既有电力系统的限制,以及面临的能源困境。
在此情况下,为了价廉又安定的电力供应与进一步提升经济,日本政府进行电力系统改革,来彻底修订原先约定垂直整合架构、区域独占、及采用完全成本分配方法的费率管制之既有系统。
日本售电公司服务模式和策略
根据日本能源产业省数据,目前登记零售电商313家,发电企业名单共184家,输配电企业16家。所有公司通过日本电力交易市场(JEPX)进行交易,共有四种交易模式、现货交易、长期交易、当前时间交易、公告板交易。
那么日本电力市场放开后,日本售电公司采取了哪些策略呢?
1.推出多种套餐抢夺用户
透过零售自由化后新进业者皆提出各种优惠与消费集点方案,吸引用户转换售电商。
2.与发电企业结盟
非电业企业与传统电业进行结盟,推出商品组合销售策略。以东电为例,目前与软件银行、日本瓦斯三菱商事进行结盟,在电力与电信等业务进行合作,提出共同优惠方案。
3.积极参与跨区域竞争
跨区域的竞争型态产生,过去市场由综合电业垄断,目前开放一般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电业后,各地区的业者开始跨区交互竞争。但就目前情势而言,还是集中在用户较多的都市,针对地方的竞争形势较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