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PPP污水处理项目中的融资成本
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市政公用设施,根据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其产权必须由政府所有。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数目庞大,有地方财政一次性拨款建设政府负担太重。资金不足成为城市污水处理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PPP模式的出现为正在解决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筹集解决难题。PPP模式下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不同的融资运营方式,因而决定了项目不同的融资成本。以下对污水处理厂项目中投融资方式与融资成本做具体分析。
一、BOT方式
BOT方式中,通常由项目东道主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与项目投资公司签署协议,把项目建设及经营的特许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运营,移交。由于污水处理厂项目所需资金额巨大,因而需要投资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融资。主要的融资方式包括:
1、银行贷款。
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适用于PPP项目建设阶段的融资需求。该种融资方式特点是:
(1)贷款期限较长,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时间厂的要求;
(2)贷款金额较大,以银行资本和信用为基石,能够确保资金的来源稳
(3)融资成本较低,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准
(4)流程相对简单。
银行贷款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
(1)资金使用成本即利息成本。本币贷款方式下主要为国内贷款利率成本。融资成本与银行贷款利率成正比。
(2)资金筹集成本。投资方需抵押贷款时,将进一步产生以下成本:
a.评估费:向银行或担保机构进行资产抵押时,银行或担保机构往往要求企业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一般按评估值的一定比例收取。
b.保险费:抵押物办理保险向保险公司交纳的费用。
c.公证费:借贷合同、抵押合同、资产评估报告、保险单办理公证时交纳的费用(是否公证各银行要求不同)。
d.抵押物登记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需向登记主管部门交纳的费用。
(3)时间成本。即在项目运营期内由于利率变化而产生的融资成本变化。由于项目建设运营期厂,贷款利率上升将直接造成贷款成本增加。
银行贷款虽然具有种种优点,但是由于其审批相对复杂,贷款审批所需时间较长,项目运营期内贷款利率变化等特点,使得在选择该方式时应充分考虑项目运营期,融资规模,银行贷款融资比重,整体融资结构等因素,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工程过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则大大增加融资成本。在约定产品价格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波动对成本的影响。若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考虑货币兑换问题和汇率的预期。
2、银团融资
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PPP污水处理厂项目融资资金金额大,融资期限长,可以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中国银行业协会要求,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融资超过10亿元,原则上通过银团方式提供融资。
其成本主要包括:
(1)利息。
(2)承诺费也称为承担费。借款人在用款期间,对已用金额要支付利息,未提用部分因为银行要准备出一定的资金以备借款人的提款。
(3)由于牵头行负责组织银团、起草文件、与借款人谈判等,所以要额外收取一笔贷款管理费,作为提供附加服务的补偿.
(4)代理费是借款人向代理行支付的服酬,作为对代理行在整个贷款期间管理贷款、计算利息、调拨款项等工作的补偿。
(5)杂费是借款人向牵头银行支付的费用,用于其在组织银团、安排签字仪式等工作时间所作的支出,如通讯费、印刷费、律师费等。
(6)参加费按出贷份额在各参加行中按比例分配。参加贷款金额较大银行的管理费和参加费可稍高于参加贷款较少的银行。
3、并购贷款
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
PPP项目中并购贷款要求:
(1)贷款金额不超过并购股权或资产六成,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2)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实现对并购标的的控制权。
(3)满足PPP项目合同规定及监管部门对PPP项目移交流程和要求。
二、ABS融资
即以资产支持的证券化之意。即污水处理公司以资产抵押证券行使向海外SPV出售未来污水治理的收益权,利用SPV本身较高的信用等级,吸引海外投资者的投资获得资金进行建设。在污水厂运营之后,将污水处理费交给SPV,由SPV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
该模式不需政府的许可、授权及外汇担保,是一种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融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酬金、价差等中间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其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主要有:
(1)筹建项目融资专门公司成本。项目主办人需组建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可称为信托投资公司或信用公司公司,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
(2)信用评级成本。寻找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资信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取得融资专门公司的信用等级。(3)证券发行成本。项目融资专门公司发行债券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由于项目融资专门公司信用等级较高,其债券的信用级别也在A级以上,只要债券一发行,就能吸引众多投资者购买,其筹资成本会明显低于其他筹资方式。
在当前国内环保基础建设资金极其短缺的情况下,可大胆探索推行ABS融资方式进行融资。该方式既可在国际市场也可在国内市场融资。如果ABS方式在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可以极大的缓解环保企业的资金需求压力。
三、售后回租模式
该种模式下将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出售,以盘活污水处理厂的方式融入资金,操作简便,时间短,可以有效保证资金规模的需求,再以回租方式通过偿还租金的方式按约定时间将污水处理厂赎回,既盘活了污水处理厂又融入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该模式运作过程中成本主要有:
(1)税收优惠。自2010年起,国家积极鼓励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融资顾问费。承租方与出租方磋商具体租赁方案,并申请第三方审核的成本。
(2)筹资成本。按照项目信贷审批工作和法律文件进行贷款。
(3)项目回报成本。融资租赁模式下,贷款成本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因此对于项目回报率有较高要求。
(4)律师费。项目需要做大量协议签署、咨询顾问的工作,其中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因此需要律师全程参与项目融资过程。
四、TOT模式
TOT即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经营权,然后对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时间内通过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
BOT模式下融资对象多为大财团、大银行、大建筑公司等等,而TOT模式下其他金融机构、基金组织和私人资本都有机会参与投资。这样扩大了投资者的范围,也加剧了投资者之间竞标的竞争。
TOT模式下融资成本根据所采取的融资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其基本融资方式与BOT模式成本大致相同。
TOT模式将开放建设市场与开放经营市场分割开来,使得问题尽量简单化,并且只涉及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的让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
第二节
PPP污水处理项目退出方式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是公共部门部分与民营企业合作的模式,典型结构是地方部门或地方通过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特殊目的的公司签订合同,由特殊目的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和经营,最后退出合作项目。
在PPP污水处理项目中,由投资方筹资建设和经营污水处理厂,达到协议规定运营期限后,投资方退出污水处理项目。
其退出的流程和方式主要是:
1.移交准备阶段:社会资本应当对移交资产进行维修和检测,确保其运行性能正常。
2.性能测试阶段
资产交割阶段:社会资本应将满足性能测试要求的项目资产知识产权和技术法律文件,连同资产清单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配合做好运营平稳过渡的相关工作。
同时,在污水处理项目中,项目的退出需要政府与投资方相互配合和努力。因此,政府方主要配合做到:
1.移交准备阶段:协助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工作组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性能测试阶段:监督项目移交工作组进行性能测试,对结果不达标的应当要求进行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移交维修保函。
3.资产交割阶段:配合社会资本方完成交接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