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企业走出去越来越多,中国对外投资与承包行业得到飞速发展,从最早以援建形式参与海外铁路项目建设,现在已经发展到投身“投建营一体化”项目等各类工程承包。参与的项目类型趋于多元化,最常见的有投融资议标项目、现汇公开招标或贷款招标项目等。
随着中国对外投资与承包业务的大幅增长,中国高铁成为走出去的亮丽名片。本文作者见证了中国高铁走出去的艰难历程。在与西方铁路承包企业的激烈竞争中,深深体会到国际工程投标报价之复杂以及与国内项目的大相径庭。在此记下这些年艰苦摸索和尝试中的一些切身体会,作投石问路,希望增进沟通交流。
竞争环境不同
国内的竞争对手多数是性质、规模、资质相差不远的施工企业,国际项目投标的竞争环境却复杂得多。
在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西门子、阿尔斯通等国际大型企业就已经有很丰富的国际项目投标的经验了,而这些国际型企业往往在当地还有本地化的分支机构。经过长时间对本地因素的吸纳,他们不仅具有大型跨国企业的实力,又对本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人文、施工环境相当了解,并且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本地化率相当高,因此在很多国家与之竞争,相当于他们打主场我们打客场。除此之外,因为其本地化元素多并实行全球采购,因此投标价格具有相当的优势。
与之类似的既有国际实力又有本地化因素的竞争对手,还有跨国企业与当地企业的联合体;在一些已经有电气化铁路的国家,本地企业的竞争力也相当强劲,不容小觑。
随着中国走出去的企业越来越多,在国际项目投标中,往往还会与国内企业、甚至是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兄弟企业狭路相逢,导致有些时候不得不悲情退出竞争,甚至有过两败俱伤的局面。
比如有一次在印度东部货运通道项目的竞标中,中国有一家企业与当地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前夜,当地公司了解到中国企业的母公司旗下另外一家子公司也在参与,愤而撤销其资审文件,并质疑与其合作的中国公司,导致该公司失去一次投标机会。
项目招标性质不同
国内虽然也采用了EPC总承包模式招标,但目前主流承包模式仍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和施工分别招标,由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许多项目虽然称为EPC总承包,实际管理并没有采用国际通行的做法,仍然是非常松散的联合。
因此国内多数项目到施工招标阶段时,已经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了经过审批的施工图方案、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在统一的招标方案和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报价;而且所有的竞争对手采用统一的“铁路工程投资控制系统”报价,采用统一定额,投标策略相对简单。
国际现汇招标项目基本采用EPC招标,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仅对系统提出基本要求,投标人需要在投标阶段做出初步设计方案,用于统计工程量和材料设备数量以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
这对于投标人来说,相对于国内统一的清单、统一的定额,投标难度要大很多:
一是投标需要设计的参与,要么投标人有自己的设计团队(这在国外的竞争对手中比较普遍),要么与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或者将设计院纳入为分包商;
二是投标阶段的设计工作需要达到能估算工程量的深度。
不仅如此,由于国际项目多数都是最低价中标,即使是综合评分,价格因素占的比例也会更大一些。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直接影响到投标报价的竞争力。由此带来的挑战是:
1) 设计方案既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了备选方案),又做到不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才能保证方案既能合格又具有竞争力;
2) 施工组织的资源配置要高效,人力机械的配置在投标阶段就要达到实施性施工组织的深度。
而国内项目设计和施工分开招标,在招标文件的设计方案中,设计人员基本采用国内通用设计,受经济制约程度低。而且由于国内招标有招标概算和招标限价,投标阶段施工总承包投标人基本无需考虑其方案的经济效果。
报价模式不同
国内项目投标报价,统一采用“铁路工程投资控制系统”、“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接近的计价水平、统一采用综合单价、在统一模式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方案基础上计算价格,而国际工程不同之处在于如上第三条所述:
第一,国际工程大多是EPC招标,投标人需要做出自己的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在此基础上做出施工组织安排,据此计算报价;
第二,国际工程若要拿出既有竞争力又不至于导致项目亏损的报价,需要采用成本法实测工程成本,并无捷径可走。
总之,国内项目基本采用投资控制系统的软件工具报价,仅需在软件中输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即可得到报价,而国际项目一般采用成本加利润模式测算成本,需分别计算人、材、机、利、管、税以及诸多本地因素所引起的成本。
这也是本人多年来深感困扰的一个课题,若要计算出国际项目的成本,势必要有相对准确的工程量,也就是说设计深度要达到国内基本设计深度,在投标阶段,要达到这个深度委实不易。因此国内很多企业在做国际投标时,依然采用国内的投资控制系统来做报价。
个人认为其中弊端很大:
1)国内定额不适应国外项目;
2)未能考虑各个国家不同的劳工配比及劳工效率;
3)机械配置国内国际有区别,国内机械无一例外都可采用国内定额,而国际工程,很多国家地区没有电气化铁路,特种机械都靠进口,因此跟国内机械的配置资源完全不同;
4)国内的的项目团队基本按统一的人力资源配置标准配置,其费用也已通过软件体现在综合单价中,在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中,除了直接工程费之外,其他所有费用均按规定费率取费;
5)国内因在统一的税收制度下,利管税水平相当,而国际工程在不同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工程施工制度下,这几方面的要求也会有很大差异;
6)最主要的是国内材料设备来源单一,国际工程随着标准不同、当地的本地化率要求不同、当地的生产情况不同,材料设备的来源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从而同一系统在不同国家的采购费用大相径庭;
7)国内定额系统已经是综合单价,而对于国际工程,即便多数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格式为综合单价模式,其项目管理文件提交的费用、设计费用、物资采购费用、施工安装费用、有时候甚至利润和间接费都是要求分列的,并无需含在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中,不要求单独计列时,这些费用则需要分摊至各个清单项;
8)付款条件很大程度影响现金流量和成本。与国内基本同节奏同比例的预付款、中期付款和保留金不同,国际工程预付款、期中付款、保留金的支付进度和比例等各不相同,产生的现金流差异巨大。有些有预付款有些无预付款,有些其中付款为里程碑付款,有些为月进度付款。
以雅加达轻轨项目为例,项目没有预付款,所有期中付款都采用SUPPLYCHAIN FINANCING (SCF, 供应链融资)模式,支付时间为承包商提交支付申请后45天开始的180天。也就是说在验工之后的225天。由此在项目前期承包商要产生很大的负现金流,从而大大增加财务成本。
香港工程的招标文件大多基于ICE合同示范文本,没有预付款,即便其招标文件中费用中心A多数是项目管理文件的提交,可采用不平衡报价在费用中心A、也即增加项目伊始阶段的资金,也仍有可能产生负现金流,出现垫资的情况。
风险点不同
在国内,项目实施环境非常稳定,投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风险相对于国际项目来说少了很多,在此不做赘述。本文对国际项目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的风险也仅做概述,希望今后能开篇专门详述国际项目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到的风险。
(一)政治和经济风险
中国企业目前走出去的国家,多数是欠发达或发展中国家,政局不稳,恐怖袭击时有发生,对于项目实施有着很大的威胁。这些国家经济也非常不稳定,有些国家在近几年之内出现过汇率腰斩。有些国家规定美元报价,也有很多国家规定用本地币报价和本地币支付,这些国家的项目利润率受汇率影响太大了。
(二)延期风险
国际项目受融资、征地、甚至当地的社会治安环境、前期土建工程的影响,四电工程延期是常态,正常完工的项目少之又少。著名的广深港高铁香港段整整延期36个月。伊朗延期项目案例更多、延期时间更长。
(三)当地劳工的效率
受当地劳工政策的影响、也受各国本地化率要求的局限,很多劳工要来自本地,而本地劳工技能有限,效率也低,在伊斯兰国家,由于每天多次祷告,更是影响工作效率。
(四)本地化率的要求
为降低失业率、保护当地企业,几乎每个国家的项目都会有本地化率的要求,导致不得不雇佣当地劳工、采购当地能采购到的产品、做一些当地分包。以马来西亚地铁二号线、轻轨三号线的招标为例,招标文件中规定凡是在马来西亚能购买到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若需要进口产品,必须出示文件,以证明在马来西亚采购不到该产品。
(五)技术标准
我国的国标和铁标既系统又全面,国内铁路项目无一例外采用我们本国标准。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由于国内标准的系统全面,大家对国标、铁标熟悉习惯、先入为主,对国际项目的投标反而或多或少产生了一些障碍。项目所采用的标准,对投标资质、验收标准、产品来源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在国际项目的投标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可以说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几乎每一个项目,标准都成了我们重点关注的对象。
国际公开招标项目无一例外地采用国际标准或项目所在国的标准,这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很大程度增加了投标报价的难度,特别是产品来源,我们公司曾经在香港项目当中,进行了接触网零部件中国标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欧标的比较,成功说服业主接受中国产品。这应该是中国铁标走出去的一个成功案例。
合同条件
国内项目合同条件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模板,在项目实施当中,每个项目的合同条件指导意义基本相同。
而国际项目,合同对于项目实施来说,非常重要。合同条件也呈现出多样化,世行贷款项目多采用FIDIC合同示范文本,英联邦或法属殖民地国家则多采用ICE或AIA的合同示范文本,这些合同范本对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划分、合同价格、支付条件的规定都有所不同,从而对项目成本的影响也各各不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对比分析。
索赔制度
国内项目大多采用施工图招标,在方案和数量方面,投标时可以不予太多的研究,依据招标方案即可;价格虽是总价合同,但由于允许量差调整、料差补差、设计变更和概算清理,由于方案和数量考虑不足的风险要小很多,变更索赔和概算清理成为合同额或收入调整的重要手段。
而国际项目无论是现汇公开招标项目还是融资议标项目,基本都是EPC招标,而且大多数是总价合同,有些甚至是固定总价合同。多数项目在合同文本中,都会有“承包商确定已经充分考虑项目的所有风险、确定合同总价的充分全面”的条款,索赔难度大、机会小。香港高铁的索赔成功算是个特例。
结束语
总之,国际铁路项目的投标与国内项目的投标相比有着很大的不同。国际项目在投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尤其是合同条件的研读、风险分析、现场调查、市场调查、方案编制方面都要比国内工程的投标复杂深入得多,希望由此文投石问路、抛砖引玉,得到各路国际工程商务人士的交流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