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俗称两优贷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援外优惠贷款具有援助性质,是中国政府向其他国家提供的中长期低息贷款,用来支持受援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发展。优惠买方信贷是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特定贷款。优惠买方信贷产品本质上依然是商业信贷产品,与其他商业贷款相比,最主要的优势是贷款利率低,更具有吸引力,属于政策性贷款业务。两优贷款均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专职办理。
(一)两优贷款简介
“两优”贷款是中国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简称,是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两优”贷款业务唯一承办行。“两优”贷款的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机构。某些情况下可以为借款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但应由其主权机构提供担保。
1. 援外优惠贷款
援外优惠贷款是中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此类贷款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与性质,在国际上又叫双边贷款,与世界银行等组织的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援外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借款国政府建设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福利项目。优惠贷款具有利息低,期限长的特点,部分贷款甚至免息,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援外优惠贷款本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市场筹措。目前,中国提供的援外优惠贷款年利率一般为2%,期限一般为15年至20年(含5年至7年宽限期)。
(1) 援外优惠贷款的管理援外优惠贷款的政府归口管理部门为商务部(援外司),会同外交部和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负责制订优惠贷款政策和计划,签署优惠贷款框架协议;并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贷款协议的签订、项目评估审查、放款、贷款管理、本息回收等。
(2)援外优惠贷款的借款人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财政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受援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财政部提供还款担保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3)援外优惠贷款的结构优惠贷款是在政府间的援助框架协议基础上,由受援国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再基于贷款协议,由承包商与受援国业主签订商务合同,并根据项目执行进度,进出口银行向承包商拨付贷款,优惠贷款合同关系及资金支付流程见图1。
图1 优惠贷款合同关系及资金申请流程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指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备一定优惠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的特定贷款,贷款率为2-3%,贷款币种为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中国援外贷款的一种,是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政府唯一授权承办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负责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贷款协议的签订、贷款发放、催收贷款本息及贷后管理等工作。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目的是促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
(1)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管理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归口管理在商务部(合作司)和财政部(金融司),且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集中统一管理。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规章制度办理。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对项目的要求项目符合借款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借款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与中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贷款项目能够为借款国创造就业或带来外汇收入,重点领域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通信等)和高效率产业(生产、加工、农业等)。贷款项下所需设备、材料、技术或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或引进。
(3)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企业应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企业;具有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的能力;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承担承包工程(含项目设计)项目的企业应具有我国有关主管机关认定的相关专业的甲级(一级)资质,具备在海外承包工程的经验和履约能力;承担产品出口项目的企业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出口经营权,具有进出口贸易经验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在借款国合资建厂的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涉外经营管理经验。
(4)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贷款的申请资料准备借款人出具的使用优惠买方贷款的申贷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包括项目必要性(目的和目标)、项目内容和范围、投资概算、技术经济可行性等;中外双方执行企业间的商务合同或其他契约性合作文件;项目投资环境(国别情况)相关资料;中方执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简介和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外方执行企业(进口商、外方股东、项目业主等)的简介和有关财务资料;以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作为借款人时,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简介、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政府财政担保意向书;其他必要资料。
(5)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程序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与优惠贷款不同,不需要政府间签署框架协议。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流程参考图2。
图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流程
(二)办理两优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两优贷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优惠贷款的项目需要得到中国政府和借款国政府的认可,借款国与中国有良好外交关系,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偿债信誉良好;项目技术上可行,符合借款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重点领域,有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项目由中方企业负责承建,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等原则上应由中方企业负责供货;贷款项下所需设备、材料、技术或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或引进,设备采购中来自中国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50%,对于优惠出口买方信贷项目,借款国配套资金已落实。
2.两优贷款的评审标准
项目所在国与中国有良好的外交关系;符合项目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受到项目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得到我国政府认可;项目国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偿债信誉良好;项目技术上可行,不会产生严重的环境影响;中国企业为总包商,设备、技术、材料和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
3. 两优贷款融资需要关注的问题
企业申请两优贷款,由于其优惠性质,还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避免由于贷款额度、申请周期等问题,给融资工作带来困扰。一是需要业主提供配套资金,通常该配套资金为项目总造价的15%(优惠贷款可以不需要配套资金)。由于部分业主缺乏相应的配套资金,造成很多项目协议已经签署,但迟迟不能执行的情况。二是贷款规模有限,对于一些大型项目,仅仅利用优惠贷款无法满足资金额度的需求,还需要配套商业贷款解决资金缺口,给融资带来难题。三是贷款审批和等待时间较长,受限于资金规模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很多签约项目落实放款的时间较长,个别项目等待2-3年,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得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开展和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