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下简称《议程》)。《议程》提出了需要全球合作,在2030年实现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议程》指出应对气候变化是消除极端贫困与不平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SDGs中有多个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目标,例如目标7是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的、可靠的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目标13是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具体目标包括加强对气候相关的灾害与自然灾害的韧性与适应力;将气候变化措施纳入国家政策、战略和规划中;改善对于气候变化减缓、适应、影响减缓与早期预警的教育、宣传方面的机制与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落实发达国家对《公约》做出的到2020年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关于气候变化相关规划与管理的能力提升的机制,惠及妇女、青年与当地及边缘社区。

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通过的《巴黎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提出,在本世纪内控制全球平均气温比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不超过2℃,努力限制在1.5℃以内;并首次要求资本流动要符合低碳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各国分别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了国家自主贡献方案(NDC),作为各国落实《协定》长期目标的主要行动方案。《议程》和《协定》共同勾勒了2030年全球经济向兼顾气候与环境友好,以包容性增长消除贫困与不平等的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的图景。

2016年《协定》正式生效后,自主贡献预案(INDCs)成为方案(NDCs),各缔约方需要着手执行2030年NDC目标以及《协定》2℃温控目标。实现《协定》目标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缔约方都提交了NDCs;另一方面,现有NDCs目标汇总尚不足以实现《协定》2℃温控目标,更不用提更有雄心的1.5℃温控目标。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指出,如果全球有大于66%的可能实现2℃温控目标,那么自2011年以来的全球累计碳排放不应超过1000GtCO2。根据现有NDCs的累计效果,到2025年全球将消耗掉1000GtCO2碳排放预算的54%,而到2030年将消耗掉该碳排放预算的75%。

以NDCs为核心内容的《协定》开启了“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模式。在此模式下,弥合减排差距,实现2℃温控目标需要每个国家在有效的国内行动与国际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行动目标。各国需要在2020年再次提交或更新其NDC计划。2018年正式启动的塔拉诺阿对话(TalanoaDialogue),供各缔约方盘点落实《协定》这一集体目标的初步进展,此对话进程将为各国制定新的NDC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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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协定》的进程总览。

NDCs由各国自主确定,其关键要素涵盖减排目标、重点减排和适应领域、实现NDCs目标的政策措施和手段等。各国NDC的内容和形式差异较大。以目标的形式而言,包括无条件目标和有条件目标,即在得到充分的国际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的目标,以及以行动承诺为形式的行动目标。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分析指标工具(CAIT)数据,截至2016年2月24日,共有161个缔约方提出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在减缓气候变化目标中,126个缔约方的NDCs包含了温室气体排放目标,12个NDCs提供了非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还有23个NDCs包含了行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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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Cs中减缓气候变化目标类别。

“一带一路”国家电力现状及投资潜力

“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和欠发达国家,电气化水平和人均用电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亚洲地区尤甚。总体而言,一带一路沿线中东欧及中亚、中东人均用电量相对较高。南亚最低,目前该地区仍有5亿人口目前缺少电力供应。根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均用电量为1453kWh/年,其中南亚人均用电量仅为752kWh/年,远低于2828kWh/年的世界平均水平和一带一路沿线人均用电量。同时,虽然东南亚缺电人口从2000年以来已经下降了三分之二,但仍有1.2亿人口生活在没有电力的环境中,占世界人口的20%。此外,如何以可承受的价格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是这些区域的国家需要考量的首要问题。据IEA预测,2016~2040年间一带一路沿线电力投资规模约达6.11万亿美元,占世界的31%,其中南亚电力投资规模最大,为2.83万亿美元,其次是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是未来25年内全世界电力需求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其中南亚增速最快,中东欧及中亚增速较慢。根据IEA的预测,2016~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率预计为3.2%,在世界各区域中仅次于非洲的4.0%,高于世界2.0%的整体增幅。南亚、东南亚增速分别达到4.5%和3.8%,中东欧及中亚增速仅为1.2%。预计2016~2040年一带一路沿线电力投资规模约6.11万亿美元,占世界比例为31%。其中南亚电力投资规模最大,预估为2.83万亿美元;其后依次为东南亚、中东欧及中亚、中东。一带一路沿线是全球电力投资规模最大的地区,预计新增投资规模高于北美、西欧、非洲、拉美等世界其他地区,也高于同期中国电力投资规模。

亚洲是未来全球碳排放增长最快的地区。在快速的经济与人口增长驱动下,在过去25年里,仅东南亚国家的能源需求就翻了一番,而且此增速将会保持到2040年。东南亚地区的电力需求到2040年将增至三倍,成为该地区能源消费的主要贡献者。为了减少当地污染,并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东南亚电厂亟需应用更加清洁高效的技术。研究指出,为保障能源需求,到2040年东南亚地区能源供给基础设施建设、国内能源市场改革以及更加完善的政策框架所需的累积投资将高达2.5万亿美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力系统规模和电力结构差异很大,对于煤电投资的需求和技术标准差异化明显。例如,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等煤电大国对于大容量、高参数的先进煤电机组需求很大,但对于泰国、蒙古国、土库曼斯坦等电力系统规模较小的国家来说,高效率、清洁的小机组即可满足当地需求。

中国“走出去”的电力企业对外投资形式主要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与电力设备和技术出口。2015年,我国直接对外投资的68例重点电力项目涉及输变电、火电、水电、新能源、矿产资源等多个领域,其中3000万美元以上投资项目,输变电项目共4例,火电项目5例,水电项目7例,风电项目3例,其他类型4例。

从地区来看,2015年电力投资主要分布在南美洲、亚洲、欧洲、非洲等地区,其中巴西有8例,越南、老挝与香港地区各有2例,法国、巴基斯坦、俄罗斯、印尼、加拿大、南非、缅甸、纳米比亚和以色列等地均有1例。对外承包项目领域主要集中在火电站、输变电、水电站、市政工程等能源与基础设施项目。2015年,中国电力企业主要以总工程承包(EPC)模式开展传统燃煤电厂及核能、风电的清洁能源等项目。同时,电力设备和技术出口规模增长较快。设备出口及技术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等地。2015年,我国电力设备和技术出口金额为136.59亿美元,同比增加约153%。

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电力对外投资中的比例逐渐上升,中国已成为世界可再生能源投资的引领者。2015年,除了大水电项目,中国的电力企业海内外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达1029亿美元,比2014年增长14%,占全球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显示,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创新项目在2017年度获得3335亿美元的投资,比2016年上涨了3%。其中一半投资用于太阳能项目,40%来自中国。过去几年,随着可再生能源成本的下降,以及国际社会和在地国对低碳能源的重视程度提高,国内企业的投资逐步向可再生能源领域倾斜,其投资规模从2012年的250迅速增长到2015年的1546MW,涨幅近六倍。根据美国的能源经济和金融分析研究所的数据,在海外清洁能源项目领域,中国电力企业2016年投资的高于10亿美元的项目价值总和为320亿美元,2017年再次创下历史新高,达440亿美元。在带路框架下,中国出口的太阳能设备总额已达80亿美元,超过美国和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环境商品和服务出口国。

中国煤电对外投资项目集中在南亚和东南亚。据统计1,截至2016年底,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二十多个国家以各种方式参建的煤电项目超过240个,总装机达到250GW。从地理分布来看,南亚和东南亚是中国煤电海外投资项目的重点地区,特别是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老挝等国家。尽管这些国家在逐步提高在建和新建火电厂的平均能效,但一半以上的已建和在建项目采用效率较低的亚临界机组。

“一带一路”国家落实《协定》的挑战

挑战一: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实现《协定》的最大挑战来自于其能源需求的持续上涨。这种增长源自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根本需要。在城市化和人口增长的驱动下,全球能源需求增长的重心正在向发展中经济体转移。到2040年,全球新增人口的75%都将出现在亚太地区和非洲,人口的增长将直接带动能源需求的增加。同时,发展中经济体的城镇化进程仍将持续推进。世界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比例将从2010年的50%增长到2040年的60%以上,新增城市人口仍将主要来自于发展中经济体。城市人口在居住、商业方面的能源消耗将显著高于农村人口。根据埃克森-美孚公司的测算,非经合组织国家和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能源消费总量在2005年基本持平,但是到2040年,前者的能源需求将是后者的两倍以上。其中,亚洲的增长将最为显著,根据IEA的预测,2013-2035年,仅东南亚地区的能源需求就将增长80%。如何在能源发展的速度和可持续发展、在近期成本和长远成本做出平衡是每个国家的决策者所面临的挑战,特别是当国家还面临相当比例的能源缺口的时候,在其中作出权衡会更加困难。

挑战二:政策障碍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都是《协定》的缔约方,承诺了采取积极的、力所能及的行动在国内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但是推进能效改进和能源替代需要采取创新的政策组合,例如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税等。下表初步统计了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清洁能源相关政策,可以看到有些政策在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实施,甚至可能已经有了成功经验,但另一些国家则刚刚开始准备尝试。对于这些刚开始尝试的国家,其立法机构通过法律手段支持这些政策的意愿、行政部门政策实施的资源、规制排放的能力都可能出现欠缺,需要逐步培养公众对此议题的关注、积聚政治动力、建设管理能力以及试错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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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清洁能源支持性政策。

挑战三:资金障碍

能效提升和清洁能源替代的技术应用和政策实施都需要资金的保障。能源转型需要公共资金的参与来撬动私营部门的投资,尤其是在前期市场和技术都不够成熟的时候更需要公共资金的支持。此类项目往往回报周期较长,对于减贫和发展任务艰巨的国家而言,可用于控制碳排放的资金十分有限,特别是目前国际资金市场流动性开始趋紧2。而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升温加剧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货币贬值与资金外流,金融市场对于初期投资高、回报稳定但是不高的清洁能源项目并不友好。其他诸如人力资源、技术上的挑战,本质上还是资金和政策的挑战,这里不再赘述。

总而言之,《协定》的目标要求各国在当前的NDCs基础上提升国家行动的雄心,包括带路倡议沿线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将在未来的全球减排行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然而,这些国家国情各异,发展阶段不同,在落实和提升NDCs上面临着巨大挑战,同时《协定》也要求国际社会帮助这些国家共同应对这些挑战。带路作为一个地区性的发展倡议,可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于带路倡议投资者而言,生态环境风险是其项目投资风险管控的重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形复杂、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生态环境敏感。气候变化给海外投资项目增加了新的难题。这需要投资者与金融机构在知识、政策和资金上加强建设,并加深彼此的交流与合作。

一带一路电力投资项目国家选取及分析

实现《协定》长期目标是所有缔约方的共同责任,NDCs是一个国家落实《协定》的起点,这些目标需要在未来全球盘点的结果的推动下逐步提升,以弥合与2℃目标之间的减排差距。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对资本配置与流通带来的挑战。2℃温控目标下,投资者与金融机构需要对气候风险与碳风险信息加以识别、披露和管理。作为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各国电力发展规划将因《协定》及NDCs目标而有所改变和调整。因此,在带路倡议落实过程中,需充分了解并识别所在国面临的气候变化脆弱性以及气候变化目标对电力投资的影响。这样,一方面避免项目因所在国气候变化政策与标准的提升而遭受财务与声誉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可确保海外投资有助于所在国实现其气候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历史数据显示,1954-1981年美联储有效联邦基金利率从近乎零上升到两位数以上,1981-2015又从19%左右下降到零利率附近,2015年起美元利率可能正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国际融资成本因此上升。

为了帮助中国政策制定者与投资者在带路沿线开展电力投资时充分了解并识别所在国的气候风险,及其气候目标对电力投资的主要影响,避免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因气候风险和政策而面临搁浅资产风险,本研究的研究方式如下:鉴于亚洲地区的人口增长、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碳排放增长趋势以及气候变化脆弱性,亚洲地区的发展路径对于全球低碳发展进程至关重要。此外,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低碳转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对于同处于发展阶段的亚洲发展中国家有一定参考与借鉴意义。基于以上考虑,研究将聚焦亚洲地区。鉴于亚洲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资源禀赋、能源结构、电力结构、气候变化脆弱性、NDCs目标及中国海外投资规模有一定差异,本研究将选取三个国家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为未来进一步研究带路倡议下开展气候友好型的电力投资提供参考。越南与印度尼西亚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其电力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中国与巴基斯坦合作的“中巴经济走廊”是带路倡议的样板项目。三个国家NDCs内容与国家电力发展情况差异较大,但均是气候变化脆弱性极高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经济增长的双重挑战。基于以上因素,报告选取越南、印尼和巴基斯坦作为案例分析。

由于NDCs中包含了目标、政策、措施、行业行动等内容,本研究将以三国NDCs作为分析并识别带路投资基准线的主要切入点。采用总体评估和案例分析、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三个国家NDCs关键要素,了解其有条件和无条件NDCs目标、主要行动与行业政策、所需技术、资金与能力建设支持。分析NDCs目标与措施以及主要电力规划对于其电力发展的影响,识别带路电力投资的机遇与挑战。如果在NDCs之外,三个国家有目标更高的清洁电力发展规划,本研究也将此更高的目标纳入该国电力发展趋势的分析考量中。由于NDCs由国家自主决定,本研究将根据所选国家的具体国情,自下而上地分析该国NDCs与电力发展规划对中国带路电力投资的影响。

对于明确设立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国家,识别符合NDCs目标的2030电力发展趋势以及电力投资基准线,包括煤电装机容量上限、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容量以及能效提升潜力。

对于NDCs目标不够明确,且需要国际支持的国家,研究将基于目前电力发展规划或新增装机项目,评估其现有电力发展趋势与NDCs目标的一致性,识别潜在风险与机遇。

对于在NDCs中仅提出了在国际支持下可实现的更高的气候目标的国家,研究将识别其落实更高目标所需的资金技术,分析进一步加强碳约束的可能性及其对中国电力投资的影响。

同时,研究通过分析该国加速电力转型的潜在领域,识别中国带路电力海外投资的优先领域,促进中国带路电力投资与《协定》目标相匹配。由于各国NDCs目标与要素各不相同,增强行动的分析将从煤电技术升级、电源替代、可再生能源发展及能效提升等指标来识别增强行动的潜在领域。由于各国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国案例分析将识别与其资源禀赋、政策、资金等国情最相关的优先领域。

基于此研究,报告将为带路倡议绿色投资规划提供政策建议,并针对不同国家的国情提出具体的带路电力投资的优先领域,供决策者、投资者与金融机构参考。

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三个国家的NDCs文本、其国家能源经济数据报告,如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MEMR)发布的能源经济数据2017报告,以及国际机构发布的年度行业报告,如IRENA国别可再生能源发展展望报告、IEA世界能源展望、BP能源展望、2030年展望研究、ADB报告及世界银行统计数据等。鉴于巴基斯坦的数据可得性的限制,其案例的数据以该国国内为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