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绿色转型,不仅有利于沿线各国人民的福祉,也符合全人类的共同愿景。

作为《巴黎气候协议》的缔约方之一,近年来,中国正在积极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在国内,我国在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已经明确提出了到2030年实现碳达峰以及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在国际上,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我国在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成果丰硕,一大批标志性能源合作项目顺利落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然而,“一带一路”能源投资还必须与气候变化这一关乎人类命运的全球性公共议题相结合,如何将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融入当地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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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投资转型面临的挑战

后巴黎协议时代,中国“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的绿色转型之路十分艰难,其背后有着深层次的结构性原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供需失衡、中国的大国角色定位难题、中美战略博弈等因素都会阻挠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新一轮的绿色能源投资。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东道国、投资国(中国)和第三方国家三个视角探讨目前中国在促进“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绿色转型方面面临的挑战。

从东道国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能源投资对象大多为发展中国家。根据世界银行数据,“一带一路”沿线半数以上国家人口城市化水平不到50%,有1/3国家还不到35%,这些国家总体上还处于城市化初级阶段,人口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都处于增长期,能源消费需求高涨。由于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滞后,能源开发和利用率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供给无法与快速增长的能源需求相匹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能源短缺问题。

以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的能源投资对象巴基斯坦为例,该国长期以来饱受能源短缺的困扰,2009-2017年更是遭遇了史上最严重的能源危机,居民生活用电难以保证,很多行业因缺电被迫停工停产,限制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经济技术落后和能源供需失衡的恶性循环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低成本的煤炭能源投资产生了很强的依赖性。同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更加凸显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不利地位。

在发达国家,充足的资金供应保证了对化石能源行业的援助和向替代能源的过渡得以同步进行;而在“一带一路”沿线的中低收入国家,疫情加剧了融资困难,阻碍了对燃料转型和替代能源基础设施的投资。综上所述,高需求、低供给、低替代的“一高两低”模式决定了在后《巴黎协议》时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接受的能源投资仍将以传统的化石能源项目为主。

从投资国自身来看,中国在“一带一路”能源投资中面临着角色定位难题。

一方面,作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如何采取行动,履行《巴黎协议》的承诺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社会成员的密切关注。尽管中国无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碳排放量做出承诺,但如果中国企业继续在这些国家开展大规模化石能源投资,将会间接造成区域碳排放量的持续增长,这既不利于实现《巴黎协议》的总体目标,也不利于展现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大国担当。

另一方面,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中国有责任响应沿线国家的发展需要。在过去的几年内,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不仅为自身带来了经济效益,也极大缓解了当地的能源短缺问题。

如果中国在短期内减少甚至撤出化石能源投资,可能会对东道国的能源供给产生不利影响,影响“一带一路”倡议的公信力。而新能源投资面临着商业模式新、投资回报周期长等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弥补传统能源投资项目退出后造成的投资不足问题。

基于上述两点考虑,在未来几年内中国可能会有选择性地削减“一带一路”化石能源投资。虽然中国已经于2021年停止了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煤炭投资,但在同年加大了其他化石燃料的投资力度。与2020年相比,2021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油气领域的投资额增加了三倍左右。

从第三方国家视角看,进入后巴黎时代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与中国开展全面战略竞争并且试图遏制“一带一路”倡议的总体目标不大可能会发生变化。拜登政府的对外政策核心目标是重振美国的世界领导力,这其中就包括让美国重返《巴黎协议》,与中国开展在全球气候治理领域的主导权竞争。

同时,考虑到“一带一路”倡议日益增长的影响力,拜登政府很有可能会利用《巴黎协议》的有关条款,以应对气候变化为由,在“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上以高标准要求中国对环境负责,并且通过在七国集团会议上提出的“重建更好世界”倡议同“一带一路”倡议展开竞争。

此外,美国还可能会通过替代性援助等手段,一边将美国技术和资本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压缩中国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空间,一边用“经济威权控制”等理由游说有关国家抵制中国投资,以“胡萝卜加大棒”的方式阻挠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

除美国以外,欧盟在海外能源投资方面正积极与中国展开竞争。由于希望保持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品牌方面的领先优势,欧盟国家或将采取加强反倾销调查等针对中国新能源企业的措施,这将给中国参与“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绿色转型带来新的挑战。

能源投资向绿色转型

尽管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投资绿色转型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尤其自《巴黎协议》签署以后,中国作为缔约方之一更是承担起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中国坚持推进煤炭项目节能降耗减排,在 “一带一路”国家的煤炭项目投资自2015年到达峰值后一直呈平稳下降趋势,并于2021年正式清零;另一方面,中国开展了一大批清洁能源项目,可再生能源投资占“一带一路”能源总投资额的比例不断上升,风能、太阳能和水电已成为新的投资热点。

从目前的趋势看,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投资增量总体上将以清洁能源为主,同时将进一步改造升级投资存量,以便在满足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同时,兼顾生态等目标。

具体来说,中国应继续坚持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煤电项目,同时更明智地在石油、天然气领域展开投资,并且稳步提升清洁能源投资比重。在改善能源投资结构的同时,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国,中国也要注意维护负责任的合作伙伴形象,不能过早撤出现有的化石能源投资项目,造成东道国能源的供不应求。

相反,中国可以对已投资的“一带一路”化石能源项目在原基础上利用洁净煤技术等进行清洁化改造,在避免造成供需错位的基础上进行能源投资的转型升级,以兼顾有关国家的合理发展关切。除了直接投资之外,中国也要进一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和科技交流,传递可持续发展价值理念,促进绿色发展观深入人心,同时帮助沿线国家提升技术水平和基建能力,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营造有利于绿色投资进入的基础设施环境。

在后巴黎时代,应对气候变化威胁,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中国参与“一带一路”能源投资绿色转型,不仅有利于沿线各国人民的福祉,也符合全人类的共同愿景。中国应继续扮演好“一带一路”首倡者和引领者的角色,在不违背气候承诺的前提下,向沿线国家及其人民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和高质量共同发展。

(本文得到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变革研究”(项目编号21BZZ084)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