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是东盟国家成员之一,早在2006年便提出通过发展新能源实现农村全面电气化的战略,2016年设立首个新能源(生物质、光伏、风能)发展目标——2030年实现装机容量1.8GW。自2018年正式出台光伏电站安装运行相关法规,并积极改善国内投资环境,以此吸引外商投资大规模进入。柬埔寨光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本文通过简要分析柬埔寨光伏市场现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发相关项目提供参考。
电力市场现状及产业规划
一、总体情况
1.能源结构
2010-2021年,柬埔寨电力市场装机容量持续递增,电源结构逐渐丰富。燃煤和重油电站是柬埔寨传统电力来源,占全国发电总量的一半以上,此外来源于越南、泰国和老挝的电力进口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继续存在,进口电力占到全国总需求的30%。燃油电站由于发电成本高昂,发电量呈降低态势,未来10年内燃气发电、水电和光伏等电源将逐渐占据电力市场的主流。截至2020年12月底,柬埔寨电力总装机容量约为2991MW,其中水电装机与火电装机各占约45%,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约296MW,占比约9.92%。
2.电网系统
输配电系统主要由国家电网干网和部分独立系统组成,电压等级为115kV-500kV。国家电网主要由高压输电系统、变电站以及配电中心3个部分组成,目前柬埔寨境内运营有约3200公里的输电线路和43座变电站,为24个主要省市直接输送电力,目前已覆盖97%的村庄通电。国家电网干网分为南部、西部、东北、北部四大区域子系统,系统间互联互通。同时,柬埔寨与泰国、老挝和越南之间电网也实现了互联互通,这为电力进口与消纳提供了良好的通道基础。
二、电力发展规划
柬埔寨能矿部2020年发布的《2020-2030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中长期能源结构转型及发展目标。到2030年,柬埔寨电力需求将从2019年的11.7TWh增加至22TWh,平均每年增长约 6.5%,全国电力总装机将达到15.9GW,其中集中式光伏装机将从296MW增长至1.8GW。
光伏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
一、自然禀赋好,光照资源丰富
柬埔寨全境位于热带地区,终年光照充足,根据SOLARGIS提供的太阳能光照资源信息,全国各地太阳能总辐射量在1607kWh/m2-1972kWh/m2之间,具有极高的开发价值,其中北部和中部地区光照最为丰富。
二、电力需求大,面临能源转型
柬埔寨属于中低收入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有限,政府不断推行改革、吸引外资,目前柬埔寨正处于人口红利期。柬埔寨主要产业集中在服装、制鞋、旅游、建筑和房地产行业,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火爆,许多外资在柬埔寨投资建设水泥厂、轧钢厂等产业,其电力消耗量增长远远高于发电量增长,造成现有电力能源短缺的现状。目前,全国电力消耗总量的30%仍需从邻国进口,且在用电高峰时会拉闸限电,居民和工业电价也保持在12美分-17美分/度的高位水平。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水库容量不稳定、节能减排等问题,柬埔寨政府加快电力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非水可再生替代能源,以保证供电稳定及电价合理。
2020年以来,柬埔寨受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经济出现衰退和用电需求下降,再加上2020年下半年以来光伏设备、原材料及海运成本上涨,光伏市场发展受到了一定阻碍,特别是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随着疫情缓解,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刺激消费和投资,经济逐步恢复,预计柬埔寨光伏市场还将继续迅速发展。
三、配套支持政策
根据柬埔寨能矿部《2020-2030能源发展规划》,到2030年柬埔寨全国装机容量将达到15.98GW,新增装机中约40%为新能源发电(水电、光伏、风电等),其中集中式光伏将新增1.5GW。
柬埔寨政府奉行对外开放政策,对外来投资持欢迎态度,并给于国民待遇。柬埔寨在东盟国家中投资管制相对较少,投资优惠主要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光伏投资类项目可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ounci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ambodia,简称 CDC)或省 -直辖市投资下属委员会(Provinces-Municipalities Investment Sub-committees,简称PMIS)申请免税优惠,CDC或PMIS在收到投资建议书3 1个工作日内,向项目颁发投资批准书。获得投资批准的项目称为合格投资项目(QIP),可享受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缴进口关税;免税期(最长9年)内免缴企业所得税;免缴最低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四、规则清晰明确
柬埔寨属于强监管电力市场,柬埔寨政府下设矿业和能源部、经济与财政部、电力局等部门共同实现电力部门的运行和监管。矿业和能源部(Ministry of Mines and Energy,简称 MME)负责制定能源政策、颁布柬埔寨电力发展规划(Power Development Plan,简称PDP)。MME对柬埔寨电力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私营电力政策,鼓励和促进独立发电企业发电,以满足电力消费者的需求。MME下设四大部门,分别负责电力能源、石油、矿产和行政预算板块。柬埔寨经济与财政部(Ministry of Economy and Finance,简称MEF)主要负责经济与财政政策的实施。
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Electricite du Cambodge,简称 EDC)是国有供电公司,由MME和MEF共同所有、管控,主要负责在柬埔寨开发、产生、传输和分配电力,并根据电力采购协议(PPA)向独立发电企业购买电力。
柬埔寨电力局(Electricity Authority of Cambodia,简称EAC)是监督和规范柬埔寨电力行业的自主监管机构,负责管理包括EDC在内的私人和公共供电企业、向发电企业颁发许可证书、提供监管咨询服务并负责审批发电成本和批复电价。
现阶段,柬埔寨电力市场主要有两种渠道,一种为发电商与终端用户或电力交易商(包括EDC)直接签署电力交易合同,第二种为发电商通过公开竞标的形式与EDC签署长期购电协议。在2018年,柬埔寨首批3个集中式光伏项目获得EAC批复的上网许可,开发商通过议标与EDC签署的购电协议(PPA)上网电价为7.8美分/度。此外EDC与亚洲开发银行(ADB)合作,拟在柬埔寨磅清扬省实施国家太阳能公园计划,新建一座100MW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其中项目1期(60MW)已于2019年完成公开招标,中标电价为东南亚地区创纪录的最低价3.877美分/度。
项目开发风险及建议
一、关注舆论导向,规避政治风险
柬埔寨整体政局稳定,与中国关系良好。但其国内外反动势力不断挑衅,发布不实言论,舆论攻击政府,有暴力冲突的可能性。柬政府积极应对舆论,加强独立媒体和非政府组织的管控,防范可能发生的冲突。开发商需关注舆论动向,并处理好中方员工与当地员工的关系。
二、关注新冠疫情,合理安排人员派出
新冠疫情已爆发两年有余,目前依然在全世界蔓延并未得到有效控制。各国尤其是中国推出了严格的出入境管控和防疫措施,导致国际旅行便利性下降及机票价格大幅上涨,建议合理安排人员派出计划。
三、关注政策变化,避免税收风险
目前柬埔寨投资法为1994年通过,2005年曾修订扩大该法的优惠覆盖面。2021年,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征求各方意见并完善了新《投资法》草案,新投资法草案将对柬埔寨各产业进行重新分类,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目标的产业、政府未来5-10年重点吸引的产业,将被归入特殊类别,享有更多投资优惠。
开发商需尽早聘用当地财税顾问,协助其申请合格投资项目证书获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详尽双边税收协定、国别税收优惠等政策,通过优化投资架构、灵活安排合同签约及支付方式等手段降低整体税费。
四、汇率风险
柬埔寨外汇不受管制,且国内美元自由流通,本国货币瑞尔作为辅助货币使用。美元兑瑞尔的比价常年保持稳定,基本维持在1美元兑换 4000瑞尔上下小幅波动。但近些年受疫情和经济低迷影响,瑞尔有小幅度贬值的趋势,需要在项目开发阶段给与充分考虑,以免影响项目成本。
根据此前公开招标的光伏项目购电协议PPA,均采用美元计价和美元支付,EDC有权以当地币支付最高12%的电费,电费需在柬埔寨境内支付。
柬埔寨《外汇法》规定,在外汇危机的情况下,柬埔寨国家银行可以实施最长3个月的临时外汇管制,如发生类似事件,将对于投资收益的汇回产生影响。
五、灵活融资手段
柬埔寨金融服务行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新能源项目融资可通过中国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ADB等)进行无追索项目融资。目前,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在金边设有营业网点,并已在当地开展项目融资业务。
六、设计合理的项目规模及上网渠道
柬埔寨现有国家电网稳定性较弱,且水电装机容量占到全国总装机40%,为避免对电网造成冲击需合理设计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规模。目前柬埔寨既有光伏电站,单体装机容量最大仅为60MW,均未配备储能系统。
为保证普通居民和小企业主的主要用电来源,开发商通过公开竞标渠道与EDC签署电力交易合同期限长(一般为20年),电价相对较低,一般情况下在竞拍中标签约后12-24个月进入商业运行,需要关注期间设备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成本超支风险。
对于与终端用户直接签署电力交易合同的渠道,电价较高,但开发商需考虑用户履约能力及担保措施。此种渠道,开发商也可与EDC谈判上网电价,建议聘用当地法律顾问来合理规划项目在立项申请阶段的所有许可批文手续,同时综合考量前期咨询费用的支出以及可获批复的上网电价水平,以便提高项目的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