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疫情的持续冲击,全球经济萎靡不振,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涌现,一些发达国家经贸合作的政治化倾向越来越明显。面对变化的全球经贸环境,我国金融机构亟需苦练内功,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持。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拓展主业的同时,也应更加关注项目资金的结算和融通,既可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稳定可靠,又能够降低资金成本,实现应有的资金效益。

境外项目融资困境

一、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随着形势的变化,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融资环境也发生了逆转,企业在融资上面临着一些不曾有过的压力,由盛宴狂欢式的资金充足供给转向等米下锅式的紧张贷款需求。

1.我国金融机构收缩境外放款

中资企业参与境外建设项目,通常以独立的项目公司单独核算,向我国金融机构直接申请融资,与集团公司建立融资隔离墙,大量的融资以买方信贷的方式直接发放给了境外业主,给我国金融机构带来极大风险。在境外投资项目风险随着时间推移逐渐暴露的情况下,我国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不良率持续爬升,因此大量收缩境外项目贷款,参与境外建设的企业也逐渐感受到了资金支持的寒潮。

2.境外贷款面临的汇率风险陡增

长期以来,建设企业习惯于按照境外业主的要求,使用外汇对贸易投资进行结算,即使项目建设使用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也坚持申请外汇贷款。这样就使银行贷款面临极大的汇率风险,给贷款企业和贷款银行造成过多的压力。从近期的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来看,不同币种的汇率波动较大,不断出现超出正常预期的断崖式贬值幅度。项目东道国货币的巨幅波动,对我国企业和银行造成的汇率风险压力与日俱增,甚至对项目的正常运转带来直接压力,极大压缩了项目的盈利空间。

3.过度依赖银行贷款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大部分属于重负债企业,一直以来依靠银行贷款维持企业的资金运转。尽管企业也在不断尝试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手段,对银行贷款之外的租赁、保理、基金、信托以及银行表外业务等其他间接融资手段也有涉猎,但与银行贷款方式相比,所占比例极小。而且,在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各金融机构更加积极地向境外建设项目主体提供直接融资支持,甚至不区分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进一步加剧了银行贷款一家独大,支撑企业融资局面的程度。

二、金融机构融资支持尚不全面

1.多种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还不到位

中资企业“走出去”,金融服务的跟进必不可少。但目前,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服务的金融实体仍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主,服务内容也仍以贷款和基础结算为主,能够为企业带来高附加值的金融产品依然很少。

除银行业务外,新的金融业态“走出去”的步伐也比较缓慢。2014年,国家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成立了丝路基金,但到现在也几乎没有商业性基金公司跟进。国家开发银行的中非发展基金、工商银行的中东欧基金都尚处于起步阶段,而其他非金融企业发起的基金则少之又少。我国租赁、保理、信托等金融业态尚处于经验积累期,欠缺“走出去”的能力。但随着国内大型企业集团迈向国际化,这些集团自身成立的租赁、保理、信托公司,也会不断试水海外业务,将成为金融服务的必要补充。

2.保险机构境外服务深度不足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些备受自然灾害影响,各种自然灾害频发,造成的损失也比较严重。由于商业性保险公司认为与这些国家的合作风险过高,所以开拓力度较低,就将境外保险的压力过多传导到了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3.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欠缺

许多外资银行出台了针对“一带一路”国家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如花旗银行设立了9个“中国企业海外服务处”,协同海外分行为当地投资的中国企业和投资项目提供服务;渣打银行打造“中小企业务非洲通”产品,为在非谋求发展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德意志银行也建立了“一带一路”办公室,由专门团队协调集团内的业务资源,支持沿线国家建设。但是,由于我国“走出去”企业与金融机构都欠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的能力,未能很好地利用这些金融机构在项目国的既有优势。

解决途径

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国际市场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坚守初心不动摇,创新突破,以更全面和更稳健的融资产品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持,精准滴灌,将资金用于在建的项目之中。企业也应加强与国内金融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协同配合,在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审批要求和资金用途投向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融资的可持续支持。

一、企业探索稳定的融资通道

1.充分借助国内总部力量申请金融机构资金支持为确保项目的资金来源,企业应改变过往强调独立核算的思维模式,充分借助国内集团公司的信誉,由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者向金融机构出具担保,金融机构籍此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

国内某勘察设计企业“走出去”经营时间较长,在多个国家开展项目合作,为整合境外业务,在某亚洲金融中心成立了窗口公司,专门负责境外业务的资金管理。但由于多点开花,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趋于紧张,急需银行融资支持。但其境外主业经营业绩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尽管处于金融中心城市,但融资困难,没有银行同意提供资金支持。国内某银行出于对其国内集团总部雄厚资金实力和良好信誉的了解,以及长期的业务合作,主动提供解决方案:由集团总部向国内银行申请开立融资保函,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国内银行向境外代理银行开出保函,由境外代理银行籍此向境外企业发放贷款,长期困扰该企业的资金问题迎刃而解。

2.加大对境外项目建设的人民币融资比重

随着我国持续的政策推广,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范围日益扩大,结算占比逐年提高。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发布的最新人民币月度报告和数据统计,2022年5月,在基于金融统计的全球支付货币排名中,人民币保持全球第5大最活跃货币的位置,占比2.15%。与2022年4月相比,人民币支付金额总体增加了4.04%,同时所有货币支付金额总体增加了3.88%。目前,我国各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跨境直贷的贷款方式,在审批同意后,可将贷款资金

直接打入贷款企业账户,按照约定的资金用途对外支付。企业也可以向境外金融机构提出人民币贷款需求,审批同意后,由境外金融机构向我国国内的金融机构提出办理同业代付业务,即我国金融机构负责提供人民币贷款资金,而境外金融机构负责贷款企业的信用风险把控和贷后管理。

我国某工程建设企业在东南亚某国深耕多年,工程涵盖多个行业,且还经营一些贸易进出口业务。在成功中标一新的工程后,需要银行提供融资支持。基于其实力和信誉,当地多家银行也同意发放贷款。但该企业在该项目融资的还款期内,恰有人民币资金收入,可以作为还款资金,为减少货币汇兑成本,避免汇率风险,因此其向国内的合作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国内银行出于多年的稳定合作,经过履行贷款审批和向监管部门进行境外放款登记,成功向其境外公司发放项目所需的人民币贷款金额,满足了企业经营的需要。

3.积极尝试表外融资等新型融资业务

在境外项目不断增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经验不断改进的基础上,企业应加大对表外融资方式的采用力度,更多向境外业务开出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由境外业主籍此向东道国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凭借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的国际信誉,信用证、保函等的可接受度不会受到质疑,至于融资的成本,需要承包商与业主提前做出约定,明确分担比例。同时,发展表外业务可以串联起项目建设企业、项目业主、东道国金融机构和我国金融机构的多方合作,通过在合作中加深了解,减少分歧,共同推进项目成功。

我国一工程承包企业在某国成功中标工业原料生产项目,由中国的银行提供项目融资支持,项目投产后经营效益良好,项目回报率高,境外业主拟扩大项目产能,增加生产线,仍由该企业承建。在向银行申请新的融资意向时,原贷款银行发现境外业主话语权在提升,融资条件较之前苛刻。为确保银行贷款安全,同时也为项目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由贷款银行提出解决方案:不再直接提供贷款,而是由国内银行签发融资保函,开往东道国有合作关系的代理银行,由其为项目提供融资,并负责贷后管理事宜。由于该代理行实力雄厚,对企业的话语权具备优势,由其发放贷款,操作起来更为顺畅。加之在该工业原料成功生产出来之后,有很大一部分出口到我国的生产企业,通过我国银行向其开出信用证,境外业主可以方便地籍此向其任何合作银行申请贸易融资,解决了其生产运转中的资金需求,减轻了其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依赖,成功满足了当事各方的利益诉求。

二、金融机构增强境外融资服务能力

1.遵循市场规律,创新金融产品

处在不同的国别环境,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各不相同。金融机构应针对不同的企业特点,一户一策,创新服务模式,满足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要实现这一目标,金融机构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加强协同联动,针对企业需求,打破旧有约束,以新的产品和融资模式实现利益共赢。

随着企业境外业务的拓展,企业成立的工程项目公司数量不断增加,集团总部对分支机构的资金集中管理需求强烈。在此背景下,将集团内全部企业纳入一个银行资金池集中核算的模式不断成型,实现了集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在资金池内,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创新,推出了依托资金池向池内企业提供风险参贷服务的新融资模式,满足集团内各分支机构的融资需求,同时又使集团总部随时掌控融资总规模。

2.发展境外项目保险业务

我国国内对境外工程项目的保险主要依赖政策性出口保险公司,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这从数据上可见一斑:据《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2年1月14日的报道, 2021年,中国信保发挥政策和金融双重特性,将更多信用资源投入共建“一带一路”中,全年支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1699.6亿美元,同比增长11.3%。长期来看,政策性出口保险仍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主要依靠对象。

随着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本土化经营的不断进步,其与境外保险公司的合作也开始取得实质性进展。例如,某银行伦敦分行与英国最大保险集团劳合社成功实现业务突破,为某工程企业的项目融资承保,金额3亿美元。另外,某银行境外分支机构也与欧洲第4大保险公司意大利忠利保险集团达成合作意向,积极加入“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这些银保合作的成功,为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有利于其以更为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视角充分享受保险带来的安全和效率。

3.积极开展境外项目银团贷款

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应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加强境外项目建设金融服务支持的重要方向。具体到对企业的贷款支持上,银团贷款便是最直接的合作方式。在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无须再强烈坚持做贷款的牵头行,也应更积极地协助企业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直接联系,扩大企业金融交友圈,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国内某工程承包企业承揽了非洲一矿产开发项目,项目业主为东道国当地企业。该工程承包企业在咨询多家国内合作银行之后,均得到因没有向该国提供融资先例而无法为该项目提供贷款支持的回复。经多方联络,获悉东道国企业与法国某银行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而该银行在中国境内几大城市均开设了分行,且与我国境内的多家银行有着广泛的业务合作。据此,由该工程承包企业的一主要国内合作银行出面,协商该法国银行境内分行,由该法国银行作为牵头银行,我国国内银行参贷,成功组成银团贷款,及时向该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使得项目成功建成投产,企业经营运转良好,对银行贷款按约还本付息,成为银行和“走出去”企业业界成功的银团贷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