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拥有丰富的天然气、煤炭等自然资源,但政府财力弱,无法出资建设较大规模的电力项目,政府因此鼓励私人企业以IPP、PPP等模式投资开发大中型电力项目。目前,大量中资、印度及欧美背景企业在莫推动电力投资项目,但成功落地的极少,泰玛尼燃气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泰玛尼电站”)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对泰玛尼燃气电站项目投融资结构进行分析,为中资企业在非洲开发电力投资项目提供参考。
项目概况
泰玛尼电站为独立发电厂(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IPP),总装机450MW,采用联合循环技术,主机由西门子提供。项目于 2021年第三季度开工建设, COD时间预计为2023年底。
泰玛尼电站位于莫桑比克伊尼杨巴内省维兰库卢什市,距海岸约20km,距首都马普托约734km。为连通莫桑比克中部与南部电网并方便该电站产生的电力上网,莫桑比克政府在世界银行、非洲开发银行、伊斯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助下启动了长563km的400kV输电线路建设。该线路的起点为维兰库卢什变电站,距泰玛尼电站约25km。
项目融资安排
一、项目公司及股东背景
泰玛尼电站项目公司为Central Termica de Temane,S.A.(以下简称“CTT”)。2014年5月,泰玛尼电站由莫桑比克国家电力公司(以下简称“EDM”)和南非Sasol New Energy Holdings(Pty)Ltd(以下简称“Sasol”)发起,EDM和Sasol分别在项目公司中持股51%和49%。为使项目更具可行性,2017年12月,EDM通过竞标程序引入Temane Energy Consortium(Pty)Ltd.(以下简称“TEC”)为该项目的投资人。TEC为英资背景的Globeleq Afric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Globeleq”)和EleQtra Limited(以下简称“EleQtra”)组成的联营体,双方在联营体中的股比分别为80%和20%。股权变更后,各家股东的股比约为EDM20%、Sasol15%和TEC65%。
EDM和TEC于2018年6月完成了联合开发协议的签署,并通过签署股东协议成立了Mozambique Power Invest,S.A.(以下简称“MPI”)来共同持有EDM和TEC在项目中的股权,牵头CTT的所有开发工作。2019年4月,MPI与Sasol完成股东协议的修订。
二、融资安排
泰玛尼电站是以项目融资开发的IPP项目,总投资约7.5亿美元,股本金2.25亿美元(30%)由股东按比例出资,债务融资5.25亿美元(70%)通过长期商业贷款融资。项目于2020年12月实现融资关闭,资金来源主要为美国国际开发金融公司、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
项目协议及风险处置
鉴于泰玛尼电站的特点、开发条件及复杂程度,需要为项目设计较为完备的协议框架。
一、项目协议框架
项目的主要参与方有项目公司CTT(特许权人)、莫桑比克政府(特许权授予人)、EDM(购电方、对CTT供气方)、SNTE(电力上网服务提供方)、SPM/ENH(对EDM供气方)以及EPC承包商、OM承包商等。项目合同框架包括他们之间的一系列协议安排,如特许权协议、售电协议、并网协议、输电协议、供气协议、EPC合同和OM合同等。泰玛尼电站完整的协议结构见图1。
1.特许权协议:由CTT与莫政府签署,授予项目公司设计、融资、建造、拥有及运营CTT,并提供对EDM财务责任/电力支付的支持。
2.购电协议:由EDM与CTT签署,有效期25年,规定CTT的供电义务和EDM的购电义务;约定EDM负责免费向CTT供应发电所需的天然气。并在协议中约定,国际开发协会(以下简称 “IDA”)将会为CTT提供EDM购电的支付担保。
3.供气协议:由供气方SPM/EN H和EDM签署,有效期25年,约定SPM/E NH向EDM提供CTT发电所需要的充足天然气以及EDM的支付义务,并在协议中约定,IDA将会为SPM/ENH提供EDM购气的支付担保。
4.并网协议:由CTT项目公司、电网运营方EDM和输电公司SNTE(EDM子公司)签署,规定了CTT使用EDM和SNTE输电网络持续上网的权利,EDM和SNTE应该使电网保持具备CTT上网的技术条件。
5.输电协议:由CTT与输电公司SNTE签署,约定CTT有优先使用SNTE线路向EDM供电的权利并按约定的费用支付过网费(过网费不包括在电价中,先由CTT支付,再由EDM向CTT项目公司返还)。
6.EPC合同:由CTT与EPC承包商签署。EPC承包商将会独立负责CTT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等工作,由CTT项目公司通过竞争性招标程序来选取。
二、IDA增信措施介绍
根据莫桑比克现有电力交易安排, IPP发电方(包括国有的卡奥拉巴萨电站管理公司)均不能直接向国内的终端用户售电,EDM是莫国内唯一的购电方和售电方。因此电力领域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和电力投资的可持续性均依赖于EDM的财务状况以及政府的担保措施。不过,EDM从2013年开始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上莫桑比克政府的财政能力较弱、债务高以及主权评级较低,给莫桑比克电力领域的私人投资以及电力项目的可融资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提高投资人及贷款人对项目的信心,IDA为商业贷款提供了2个平行的部分风险担保(以下简称“PRG”),担保总额约1.2亿美元。IDA提供的2个担保均考虑到了其他担保的风险覆盖程度和触发事件等,为EDM购电、购气的支付安排进行了增信,降低了EDM在购电协议和供气协议下的支付风险,提高了购电协议和购气协议的商业可融资性。项目担保结构见图2。
这种担保安排框架下将会签署3个协议,信用证开证行与EDM签署偿还协议、信用证开证行与IDA签署担保协议,以及IDA与莫桑比克政府签署补偿协议。EDM将会通过竞标选取一家商业银行(也就是信用证开证行)来开具受益人为项目公司的信用证,保障项目公司获得为期数月的售电收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年,是可循环信用证,如果在1年内没有发生违约事件,那么信用证可以根据偿还协议进行循环。信用证将会全额获得IDA的担保。任何基于信用证项下的提款,应由EDM在12个月内进行偿还(包含任何相关利息)。如果EDM未能偿还在信用证项下支付的数额,信用证开证行将根据担保协议兑付 IDA的担保信用证。如果 IDA的信用证被兑付,则由莫桑比克政府对IDA进行赔偿。
三、项目风险处置
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项目设置了合理的风险分担及处置机制,主要风险分配表如下。
项目成功落地的启示
泰玛尼电站是莫桑比克成功落地的最大燃气电站项目,笔者认为项目成功推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股权结构合理,股东的相关经验丰富
在股东中,有电力公司、供气方,也有经验丰富的电力投资人,促成了项目的成功。其中Globeleq是撒哈拉以南非洲发电领域的领导者,在类似IPP电站的开发和运营上经验非常丰富。Sasol是南部非洲天然气开发和供应的领导者,为项目天然气供应的稳定性提供了保证,它的参与也确保了CTT项目利益与供气方利益的目标一致性,为获得有竞争力的天然气价格创造了条件。另外, EleQtra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发并维持各股东的行动合拍。
二、多边金融机构的参与
世界银行为本项目提供赠款、融资及2个支付担保。世行的参与不止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和增信,也为项目提供更加经济、社会和融资可持续性的方案。同时,世行有很强的政治影响力,通过世行的参与,可以使项目参与方与莫政府进行直接对话,提高项目推动的效率和透明程度,并有助于各项政府优惠政策的获取。此外,世行将会对项目融资、实施以及运营阶段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和审计,增强金融机构对项目的信心和项目各流程的公开透明。
三、当地政府的强力支持
为确保项目的财务可行性,莫桑比克政府和电力部门(能矿部、环境部、EDM)高度一致的参与项目,并为项目在政策和法律上做出一定的安排,政府与 IDA达成协议,由IDA对项目购电协议和供电协议项下的付款进行担保。此外,在建设CTT项目的同时,政府投资建设了从项目现场附近到首都马普托的400kV输电线路,总投资约5.53亿美元,并为CTT和输电线路项目融资引入了多家国际金融机构,极大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
四、有完善的支付风险担保措施
在IPP项目中,对于国有购电方的支付风险,IDA提供的部分风险担保经过证明是非常具备可行性、有效的支付担保结构。如果发生支付延期,IDA提供的担保信用证可以为政府/国有购电方与开发商解决任何支付违约风险提供了宝贵的时间,来避免支付违约或者合同终止风险。另外,极大提升了投资人和金融机构的信心。莫桑比克电力领域如果没有IDA的担保来降低项目支付风险并为政府增信,电力项目商业融资很难落地。即使落地,金融机构也会收取极高的融资费用或让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这将会降低项目的收益率并最终将高成本转嫁给用户。这种风险缓释结构将会有利于政府和私人投资人,并使项目具备更大的可行性。
五、供气风险的良好处置
燃料风险是燃气电站运营中的最大单项风险。在燃气电站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中,天然气供应量的保障、价格的稳定性都是非常重要的制约因素,也是最大的不可控因素之一。在本项目的合同安排中,EDM承担了天然气供应的不可控风险,负责免费向CTT供气,极大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收益确定性以及可融资性。
电力投资项目开发建议
一、搭建专业的项目团队
首先,应选择经验丰富、对当地业务熟悉的财务、法律、环境和融资等顾问团队开展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其次,在股权合作上应寻找有实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如天然气、煤炭等供应商、购电方等)、本地企业和熟悉本地市场的第三方跨国企业,将资金实力、当地影响力、开发能力和EPC能力等整合起来,提高项目开发的效果。
二、争取多边金融机构的支持
在 IPP项目中,需要积极引入多边金融机构作为传统融资模式的重要补充,发挥其在与政府关系好、提高项目开发透明度、成本低、便于信用结构搭建和争取东道国优惠等方面的优势,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和推动效率。
三、争取额外的信贷支持机制
在非洲国家里,国有电力公司的资信实力普遍较差,政府虽然会在特许权协议(CA)下对国有电力公司在购电协议(PPA)项下的支付义务进行担保,但因为大多数政府的信用评级低、财力差,这种担保安排很难被金融机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应说服所在国政府在CA中提供额外的信贷支持机制,如由多边金融机构搭建PRG,这样可以在购电方违约的情况下为项目提供短缺流动性担保,提高项目的可融资性。
四、设置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是保障项目可融资性和成功实施的关键。在非洲国家参与IPP/PPP项目,应更加注重风险分担机制和方案,通过各种协议安排合理回避风险或转移给可以相对容易控制风险的其他参与方,降低投资风险。
(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