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工程中,可能会出现工期延误行为,而针对类似的违约行为,是否能够约定惩罚性赔偿?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如何区分惩罚性赔偿和正常的违约金?本文对比了国内与国际的处理方式,并列出印度法院针对以上问题的态度。
一、工期延误行为的违约责任
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因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返工、改建,承包商应承担可能产生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国际工程工期延误违约责任主要由货币形式支付,由业主在工程款中扣除或在不够扣除时由承包商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s of Delay)的形式实现,工期延误违约金在形式上就是一种赔偿金。
对于违约金(Damages),向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赔偿性违约金,一种是惩罚性违约金。有些国家的法律禁止惩罚性违约金的存在,有些国家或地区的格式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延误违约金是补偿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
二、印度对违约金的规定
《1872年印度合同法》中对违约金的规定: 根据印度法律审查违约赔偿金法律地位的相关法律是1872年印度合同法。尽管“违约赔偿金”一词本身并未在上述《印度合同法》中定义或处理,但规定了构成违约赔偿金的要素的相关章节是上述法案的第73条和第74条,摘录如下:
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73条: “发生违约时,因违约而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从违约的一方得到对他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这种损失或损害是在这种违反合同的正常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可能因违约而产生的”。
1872年印度合同法第74条:“当发生违约时,如果合同中指定了一笔金额作为违约时应支付的金额,或如果合同中包含任何其他关于罚金的规定,则守约的一方有权从违反合同的一方得到合理的补偿,但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所指定的金额,或视情况而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金额”。
因此,律师建议,为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可确定性,应当在合同中预先约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或预先确定一个合理的限度,以约定的数额或者限度请求违约赔偿金,既要避免违约金约定过低,而导致违约金的获得不足以覆盖实际损失,也要尽量避免约定过高的赔偿金而导致被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而被法院酌定限制赔偿金的金额。并且需要提醒的是,无论在合同中表述为违约赔偿金还是罚金(惩罚性违约金),法院都必须综合考虑合同订立时的情况,来确定该条款是属于违约赔偿金还是惩罚性违约金,进而确定该条款的效力。[1]
三、违约赔偿金和惩罚性赔偿金的区分
违约赔偿金(补偿性违约金)和罚款(惩罚性赔偿金)之间有什么区别?答案是:一方面,违约赔偿金是对违约可能造成的预期损失的估计,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预先评估并商定的;另一方面,惩罚性赔偿是合同之中的一项约定,具有“威胁或恐吓”的性质,惩罚性赔偿金更像是威胁另一方,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合同的履行。
合同协议中的某一特定条款是否具有惩罚的性质,这一问题必须由法院根据各种相因素来综合判定,例如:交易的特点以及特殊性质(若有)、当事方的相对情况;法律规定的特定交易中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等,基于综合全面的考量,法院如果认为合同中包含该条款的真正目的是给相对方施加负担或者压迫,并且对承诺方产生威吓的作用,从而迫使其履行合同,那么该条款将被视为一种惩罚性条款。[2]
四、结语
工期延误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也即工期延误违约金(Liquidated damage of delay),但是工期延误违约金一般是事先约定好或者有固定的计算标准,若过分超过实际损失则可能会构成“惩罚性赔偿”,根据印度法律规定,法院或仲裁庭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支持过高的违约金,甚至只会支持因工期延误造成实际损失的部分金额。因此在国际工程合同中最好事先约定好因工期延误而造成损失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或事先预估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具体数额或限度,避免约定惩罚性赔偿金威胁履约。此外,也应当尽量避免约定违约金约定过低,而导致违约金的获取无法弥补实际损失,避免违约金约定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部分,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注释】
[1] 在Fateh Chand vs Balkishan Das on 15 January, 1963一案中,印度最高法院说明当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时,法院应当适用第74条,禁止具有惩罚性质的赔偿金。
[2] Supreme Court of Indian, K.P. Subbarama Sastri & Ors. Etc vs K.S. Raghavan & Ors. Etc on 3 April, 1987.
【参考文献】
1.王晓勤 ,蒋灿明:《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载《国际经济合作》,2002年第02期,第28-30页。
2.贾怡驰,康飞,段志成:《国际工程合同的工期违约金条款分析》 ,载《国际工程与劳务》,2022年第02期,第69-71页。
3.Conference on Legal and Technical Aspects in Arbitration
(https://www.lawsenate.com/events/conference-on-legal-and-technical-aspects-in-arbitration.html)
最后访问时间:2023年1月15日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