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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际层面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讨论不绝于耳,同我们大家熟知的环境、健康和安全(EHS)话题一样,ESG也是一个舶来品,其诞生经历了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从早期的企业社会责任(CSR),彼时公众心目中的印象更多是“慈善”,到对环境(E)维度的关注(尤其是污染、塑料垃圾、温室气体问题等)及社会(S)维度的关切(尤其是安全、强迫劳动等),到之后意识到治理(G)对于实现环境(E)和社会(S)目标的意义(这里强调的治理是基于规则的、可以确保E和S目标得以实现的治理体系)。

ESG这个概念慢慢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相应地,我们看到一些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者ESG报告,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开始意识到ESG的重要性并且开始逐渐加入到ESG体系构建的大军中。

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企业为何要实践ESG以及如何实践ESG之类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企业为何要实践ESG

一、回应监管部门的关切和要求

从国内的监管体系来看,对于ESG方面的监管要求,已经从最开始的倡导性的规范逐步转化为强制性的要求,如以下两点。

1.针对我国的上市企业而言,2022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在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中首次纳入ESG。而在此之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已在《信息披露格式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指引、办法中对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事项有所规定。

截至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明确特定行业的企业负有强制的ESG披露义务,例如,所有科创板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度报告中披露ESG信息。

2.针对我国的银行及保险机构而言,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6月1日出台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纳入到对银行及保险机构的业务监管之中,要求银行及保险机构将ESG融入其授信和投资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中,确保其授信和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ESG合规,并要求银行及保险机构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建立及完善ESG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防范风险的主动手段

相比于其他风控管理而言,ESG管理可能面临的是非常实质的环境和安全议题,这些议题下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往往直接地被公众所感知且影响较为深远,对生态环境及生命健康的影响也较大。例如,1984年一家碳化物工厂在印度发生毒气泄漏事件,造成2万人死亡,50万人患病;2020年黎巴嫩发生硝酸铵爆炸事故,造成100多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再到最近的2023年2月3日美国俄亥俄州运载危险化学品的列车脱轨并起火,导致多种有毒化学物质泄漏一事,都提醒着我们ESG管理的重要性。

当然,ESG管理的维度很广,除了重大的环境及安全事件,也渗透到了企业日常管理的方方面面,比如从供应链管理,到特定行业企业或机构对外投资或放贷过程中的流程管控,实践ESG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企业供应链的ESG合规程度,也会影响到企业本身产品生产的稳定性以及内部管理的合规性,比如:对建筑施工类企业而言,安全生产合规至关重要;对药企(尤其是在美上市的药企)而言,供应链企业的反腐败及反贿赂政策的合规则是其合规管理的关键。而对于银行及保险机构而言,从系统性风险控制角度,银行及保险机构作为主要的金融机构,在对外授信及投资的过程中,若不考虑拟授信客户或拟投资项目ESG方面的问题,未来出现重大的ESG事件时,可能影响客户的偿债能力或项目的发展,使得银行或保险机构的放贷资金或投资款付诸流水。

同时,随着我国“注册制”时代的来临,拟上市企业及已上市企业也需要特别关注ESG方面的立法变化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以确保ESG合规(尤其是环境合规),避免突发的合规问题阻碍上市进程或引发法律风险。

三、提升商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首先,ESG是衡量企业可持续性的重要工具。一些研究发现,ESG评级高的企业将更有竞争力并具有获得超额回报的潜能,向市场及投资人传递更积极的信号,进一步提升企业融资能力。

其次,通过实践ESG来系统性进行的风险防范,会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内在价值。长期来看,ESG和被投资标的的财务绩效的正相关性是比较确定的。目前在国际上,很多ESG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着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

此外,欧盟、美国在内的一些地区和国家近年来也越来越关注企业ESG披露和碳关税相关立法,例如:2022年11月28日欧盟理事会通过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简称“CSRD”)加强了ESG披露要求,这将可能影响全球价值链上的企业,其中包括一些中国的出口企业;2022年12月13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谈判代表就碳边境调节机制(简称“CBAM”)

达成了一项临时和有条件的协议(简称“临时协议”)。这些立法动态都需要中国出口企业关注、积极搭建ESG管理体系,实践ESG要求,建立科学碳减排目标,设计碳中和路径并实施,从而提高自身的产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应如何实践ESG要求

一、建设ESG管理体系

ESG管理体系的建设,需要确立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构成的管理架构,从决策、组织细化、执行等方面发力形成管理闭环。在决策上,可考虑在董事会层面设立专门的ESG委员会,将ESG职能融入现有的董事会治理架构中,由董事会制定公司的ESG政策、方针和目标,并监督和评价公司ESG实践的水平。这样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公司ESG实践与日常治理相结合,且可以避免组织机构新建的困难,降低ESG的落实难度,推动ESG绩效提升。

在ESG管理上可以设置由公司管理层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制定企业的ESG战略框架与总体规则,同时协调公司内部资源完成整体ESG目标。

在具体执行上,集团层面建立专门工作组,在下属子公司或基层部门设置有效的执行小组,负责ESG政策和目标的具体推行,并定期汇报和总结在开展ESG工作中的问题与成果。

二、ESG管理体系之难点

1.实质性议题的确定

ESG议题所涉领域众多,但对于一家企业而言,并非每个议题都是重要的;只有足够重要的议题,才能构成“实质性议题”。因此,实质性议题的识别成为了企业ESG信息披露、编制ESG报告的重要起点、搭建ESG管理的难点之一。

一般而言,实质性议题是指体现报告组织重大经济、环境和社会的议题;或对利益相关方的评估和决策有实质影响的议题。

目前实质性议题认定可以借鉴一些国际标准,例如:GRI和SASB。前者旨在提供一个通用标准——通过评估:(1)对该组织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性;以及(2)对利益相关方的评估和决策具有实质性的影响两个维度来确定实质性议题。而后者则根据不同行业建立独立标准,一方面为企业确定ESG实质性议题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另一方面也提高了ESG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两项标准均提供了对应工具以方便企业识别相关议题。同时,比较理想的情况,实质性议题的确定也应参考主流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和同行对标,这样会更加全面。

2.ESG实践的难点与挑战当前,国际层面ESG评级和披露标准并不统一,虽然部分ESG标准正呈现整合的态势,如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简称“ISSB”)的成立和相关ESG披露标准的发布,但许多标准和规范在操作层面仍然需要更好地本地化;中国ESG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在不断出台,但也呈现着分散而多样的特点。同时,尽管与国际市场共用类似的ESG框架,但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ESG主题下的法律法规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在ESG实践中对ESG的机会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特别是从法律和合规的角度做更多的本地化工作,这需要本地专业人士结合对涉及环境、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劳动用工、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本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理解,对相关法律义务与合规要点做准确深入的剖析,并予以落实。

三、ESG管理体系之重点——合规管理体系

随着监管层面不断强调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合规管理成为大家热烈探讨的问题;2021年“合规”二字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与此同时,合规管理本身也是衡量企业发展可持续性的ESG表现的一个重要维度。

总体上,ESG的公司治理维度要求企业进行合规风险识别和管理,这就需要企业根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和不同类型的组织活动,识别合规风险源,并定义每个合规风险源对应的合规风险状态,以制定合规风险源清单和合规风险状态清单。ISO37301标准与一些风险管理的标准和评估技术可为ESG管理体系中系统性风险的识别提供方法论依据;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内首个企业ESG披露标准《企业ESG披露指南》团体标准(T/CERDS 2-2022)也指出了公司治理机制中与企业合规管理相关的议题。考虑到合规管理体系与ESG管理体系都要求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合规管理体系作为衡量企业发展可持续性的ESG表现得重要维度之一,应被融入ESG管理体系搭建中。

四、开展ESG投资

在国内立法和政府监管日趋完善和加强的背景下,ESG投资体系建立及其落地是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履行勤勉义务的必然要求。开展ESG投资,需要在投资决策纳入ESG考量,建立一个适合自己的“何为善”的模型并基于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具有筛选投资标的机制的ESG投资体系。一些投资机构已经建立了自己的ESG投资体系文件,比如ESG管理办法或指南、投资流程、正面或负面清单、尽调清单、ESG打分表等。此外,在投后管理的环节,即便不掌握多数股权,投资者仍应致力于成为积极(或负责任的)投资人,将ESG问题纳入其股权治理政策和实践,影响被投资公司的治理体系及其运行。

作为践行ESG投资中的重要环节,企业需要结合具体项目的行业特征和投资规模就拟投资项目ESG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就特定项目的行业特征是否涉及“高风险项目”的判断,依赖对ESG“实质性议题”的判断,就识别出的“实质性议题”,如优先级较高的议题超出投资者的知识范畴,则可能需要ESG律师或顾问协助开展ESG尽职调查,必要时,可进一步引入相关技术顾问或专家。尝试将交易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衍生至定制化的ESG尽职调查并将ESG尽职调查的发现纳入交易文件层面进行考虑,将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管理ESG风险,成为能够证明自身合理存在价值的,国际社会上能够被普遍认可的负责任投资者。

中国企业在ESG管理体系上的实践与挑战

除针对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机构的ESG立法活动外,现有的政策进一步强调了对央企ESG实践的要求,包括如下。

1.2022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工作作出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2023年实现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2.在合规事项上,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企业合规经营,有多次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企业合规管理要跟上,企业要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自身竞争能力。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等部委发布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2021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国资发法规规〔2021〕80号),提出“推动合规要求向各级子企业延伸,加大基层单位特别是涉外机构合规管理力度,到2025年中央企业基本建立全面覆盖、有效运行的合规管理体系”。

相关建议

一是,企业应熟悉和跟踪ESG的政策、标准动态,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及国外的政策、标准动态及监管要求以及其他本地化特征,建立并完善自身ESG管理,建立科学碳减排目标,设计碳中和路径并实施,切实提升自身ESG绩效水平,进行ESG信息披露。

二是,企业应建立、完善并运行自己的供应链ESG管理体系,将ESG因素纳入供应商的遴选、考核、督察和淘汰制度,促进供应商低碳转型和ESG风险防控,以助力自身碳减排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全面深入践行企业ESG管理。

三是,针对经常从事并购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ESG投资体系的建设和推行,开展ESG尽职调查,识别ESG风险和机遇,支持将ESG考量纳入投资决策,并在投后通过持续监测和改进,维护和提升被投项目ESG绩效,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投资回报的稳定与增长。

四是,对于基金、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应按照当前监管要求将ESG元素纳入授信和投资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中,确保其授信和投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ESG合规,并且应注意监管部门ESG相关的政策和监管要求及其最新动向,适时进行ESG管理的调整。

五是,企业要结合自身业务领域特点、运营和发展状况、国内外同行实践、利益相关方要求与期待等采取针对性的ESG行动。必要时,可进一步引入ESG律师、相关技术顾问或专家。

(作者工作单位:君合律师事务所ESG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