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作为东南亚的重要经济体,一直是外国投资者的关注焦点。在本文中,我们会详细介绍印尼在外商投资方面的主要监管法律和投资主管部门,包括《投资法》、《创造就业综合法》及一系列总统法令,以及印尼的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印尼国家投资协调委员会、印尼投资局和印尼法律与人权部,这些法律和监管部门在外商投资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本文,投资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印尼的外商投资环境和政策,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一、外商投资监管法律

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方面的主要监管法律包括《投资法》、《创造就业综合法》以及PR 44/2016、PR 10/2021和PR 49/2021等一系列总统法令。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21年2月2日颁布的《投资与业务领域总统令》(PR 10/2021)将此前以负面清单管理为主要模式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修改为以正面投资清单为主,进一步开放外国投资。2021年5月25日颁布的第49号总统法令(PR 49/2021)则进一步明确了PR 10/2021有关行业的投资限制性要求。

1.外国投资法案

1958年印尼首次出台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法案,允许外国资本在本国进行投资。一方面对外国直接投资提供诸如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同时也对外商投资的领域进行了限制。然而,印尼1965年出台的第16号法案一度禁止了外商投资,直到1967年才再度恢复。2007年印尼再次修订了投资法,扩大了外商投资可以进入的领域,但是必须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且投资额度不低于100亿印尼盾。2020年该法律经《创造就业综合法》修改,允许外国投资者向经济特区的技术型初创企业进行低于100亿印尼盾的投资。

2.投资负面清单

在行业准入方面,印尼自1989年开始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管理外资,至今已经于1995年、1998年、2000年、2007年、2010年、2016年、2021年分别颁布了7张负面清单。该制度发展至今,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已经大幅放宽,涉及行业广泛,对外开放程度达到了历史上最高的程度。根据2021年的新投资清单,除部分禁止投资的领域以及专为中小微企业以及合作社预留的领域,其他领域都可以接受外国直接投资,且例如矿业等行业也取消了有关外资所有权的限制。

二、外商投资主管部门

1.印尼国家投资协调委员会(Badan Koordinasi Penanaman Modal, BKPM)

印尼主管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印尼国家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该机构于1958年设立,于2009年恢复部级地位,并在2021年4月升格为投资部。作为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主要接口,BKPM的主要目标是寻求更多的国内外投资、吸引高质量投资并推动印尼经济发展。

2.印尼投资局(Indonesia Investment Authority, INA)

除BKPM外,2021年印尼政府还设立了印度尼西亚投资局(INA)。虽名为“局”,但INA实际上是主权财富基金,其收益主要用于投资能源、交通、水利、旅游等领域的基础设施,最终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

3.印尼法律与人权部(Kementeriman Hukum dan Hak Asasi Manusia, Kemenkumham)

印尼法律与人权部在外商投资的过程中,将与BKPM合作负责管理投资申请程序,并负责确保投资者在印尼受法律保护,处理相关纠纷和争议。此外,该部门还负责外国投资者的合规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