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贸优惠政策

(一)出口商进口税退还方案(DRAW-BACK)

“出口商进口税退还方案”指的是,向出口商退还其已为货品/供应品支付的一般进口关税的方案。符合该政策条件的货品/供应品包括:出口产品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包装材料和器具、燃料和润滑剂等;进口后未经任何加工和制作,以原始状态再次出口的产品;用于维修、改装或调整并再次出口的临时进口产品。

(二)促进生产、加工和服务业出口计划(IMMEX)

“促进生产、加工和服务业出口计划”规定,允许某个工业或服务程序所需的物品临时进口,这个工业或服务程序的目的是制造、改造或修理那些之后会作出口或提供出口服务的临时性进口商品,而无需支付一般进口税、增值税以及反补贴税(如适用)。根据该计划,外国投资商可以享受诸多优势,包括:减免清关手续费;免除增值税;快捷办理电子报关文件;进口货物集中申报通关;符合墨西哥税务局有关规定且增值税在企业申报中有盈余的,企业可申请退还增值税;自动获得进口商注册,免去注册办理流程。

(三)特定产业推进计划(PROSEC)

“特定产业推进计划”允许生产商以优惠关税(多数情况下是零关税)进口某些产品,无论进口的货物后续出口或在国内销售。适用于该计划的行业包括:电气、电子、家具、玩具、娱乐玩具、运动器材、鞋类、摄影行业、矿业及金属业、农机业、化学业、橡塑胶及橡胶行业、钢铁行业、制药化学品、药品及医疗设备等、运输行业(汽车业除外)、纸及硬纸板、木材行业、兽皮及皮革行业、汽车及汽车零件、纺织及缝纫行业、巧克力、甜品及相关产品及咖啡、食品行业等。进口原料需用作加工制成上述产业产品,方能享有该等优惠关税。

(四)“第八条规则”(REGLA OCTAVA)

“第八条规则”是“特定产业推进计划”的补充性规定,该规则规定生产商可免税进口《一般进出口税法》98.02品目描述的原材料、零部件、零配件、机械、设备和其他与生产流程有关的货物,从而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此外,该规则下,进口产品均属同一税则品目,将能够极大地节约报关时间。

(五)新的认证公司计划(Nuevo Esquema de Empresas Certificadas)

在特定条件下,公司可取得“认证公司”的资格,获得墨西哥海关部门的信任,以此简化加速边境通关手续,包括与美国及加拿大达成协议之加速进出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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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税收优惠政策

(一)即时投资扣除

该政策允许对公司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如厂房、机械设备、家具等)投资实行所得税即时扣除,以及对员工培训费用加计扣除。该政策适用于从事以下10个特定行业(包括:人类和动物食品;肥料和农用化学品;制药业;电子元件;测量、控制和导航仪器及医疗设别;用于电气设备的电池和材料;汽车、货车和卡车的发动机;用于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的前期和电子设备及零部件;飞机发动机;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的发动机;医疗、牙科和实验室用的非电子设备和仪器,医疗一次性材料和眼科光学用品)商品生产和出口的公司。扣减金额比例取决于资产的类型,从56%到89%不等。

(二)免除进口关税

“IMMEX计划”使得公司能够免缴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及反补贴税(如有)临时进口用于制造、改造或修理为出口或提供出口服务而临时进口的外国原产货物的工业或服务流程所必需的货物。

(三)关税折扣

“PROSEC计划”针对某些特定行业的公司,这些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如果需要进口,可以以优惠的价格缴纳关税,无论其成品是出口还是在国内销售。该计划涵盖20多个不同的行业,每个行业都对应相应的关税折扣。

(四)联邦研发税收抵免

“联邦研发税收抵免”政策旨在对开展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公司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获得该财政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和投资额30%的税收减免。如果所得税减免额高于公司在该财年应缴纳的所得税,公司可将由此产生的差额抵减其后十个财政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直至抵扣完为止。

(五)北部边境税收优惠

“北部边境税收优惠”政策规定,若公司或分支机构设在北部边境区域,将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

(1)所得税:三分之一的税收折扣;

(2)增值税:增值税税率的50%折扣,税率从16%降至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