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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融资模式一:两优贷款

融资模式二:出口信贷

融资模式三:发债融资

融资模式四:特险融资

融资模式五:项目融资

海外项目类型分析及融资模式选择建议

融资模式一:两优贷款

优惠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俗称两优贷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援外优惠贷款具有援助性质,是中国政府向其他国家提供的中长期低息贷款,用来支持受援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发展。优惠买方信贷是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有一定优惠条件的特定贷款。优惠买方信贷产品本质上依然是商业信贷产品,与其他商业贷款相比,最主要的优势是贷款利率低,更具有吸引力,属于政策性贷款业务。两优贷款均由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专职办理。

(一)两优贷款简介

“两优”贷款是中国援外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简称,是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是中国政府指定的“两优”贷款业务唯一承办行。

“两优”贷款的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机构。某些情况下可以为借款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但应由其主权机构提供担保。

1.  援外优惠贷款

援外优惠贷款是中国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长期优惠性贷款,此类贷款具有政府间开发援助或部分赠与性质,在国际上又叫双边贷款,与世界银行等组织的多边贷款共同组成官方信贷。

援外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借款国政府建设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生产性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社会福利项目。优惠贷款具有利息低,期限长的特点,部分贷款甚至免息,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援外优惠贷款本金由中国进出口银行通过市场筹措。目前,中国提供的援外优惠贷款年利率一般为2%,期限一般为15年至20年(含5年至7年宽限期)。

(1) 援外优惠贷款的管理

援外优惠贷款的政府归口管理部门为商务部(援外司),会同外交部和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负责制订优惠贷款政策和计划,签署优惠贷款框架协议;并指定中国进出口银行负责贷款协议的签订、项目评估审查、放款、贷款管理、本息回收等。

(2)援外优惠贷款的借款人

借款人一般为借款国政府财政部,特殊情况下可以为受援国政府指定并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财政部提供还款担保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3)援外优惠贷款的结构

优惠贷款是在政府间的援助框架协议基础上,由受援国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贷款协议。再基于贷款协议,由承包商与受援国业主签订商务合同,并根据项目执行进度,进出口银行向承包商拨付贷款,优惠贷款合同关系及资金支付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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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优惠贷款合同关系及资金申请流程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指为配合国家政治、外交需要,推动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采用出口买方信贷形式对外提供的具备一定优惠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的特定贷款,贷款率为2-3%,贷款币种为美元。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是中国援外贷款的一种,是中国政府给予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优惠性资金安排。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政府唯一授权承办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的银行,负责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查、贷款协议的签订、贷款发放、催收贷款本息及贷后管理等工作。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目的是促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当地人民生活水平。

(1)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管理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归口管理在商务部(合作司)和财政部(金融司),且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总行集中统一管理。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法规、政策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规章制度办理。

(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对项目的要求

项目符合借款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借款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与中国经贸合作关系的发展。

贷款项目能够为借款国创造就业或带来外汇收入,重点领域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交通、通信等)和高效率产业(生产、加工、农业等)。

贷款项下所需设备、材料、技术或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或引进。

(3)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对企业的基本要求

企业应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企业;具有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的能力;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承担承包工程(含项目设计)项目的企业应具有我国有关主管机关认定的相关专业的甲级(一级)资质,具备在海外承包工程的经验和履约能力;承担产品出口项目的企业应具有相应产品的出口经营权,具有进出口贸易经验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在借款国合资建厂的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一定的涉外经营管理经验。

(4)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贷款的申请资料准备

借款人出具的使用优惠买方贷款的申贷函;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包括项目必要性(目的和目标)、项目内容和范围、投资概算、技术经济可行性等;中外双方执行企业间的商务合同或其他契约性合作文件;项目投资环境(国别情况)相关资料;中方执行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简介和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外方执行企业(进口商、外方股东、项目业主等)的简介和有关财务资料;以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作为借款人时,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简介、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政府财政担保意向书;其他必要资料。

(5)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程序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与优惠贷款不同,不需要政府间签署框架协议。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流程参考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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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的办理流程

(二)办理两优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两优贷款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优惠贷款的项目需要得到中国政府和借款国政府的认可,借款国与中国有良好外交关系,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偿债信誉良好;项目技术上可行,符合借款国经济发展和行业规划重点领域,有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项目由中方企业负责承建,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等原则上应由中方企业负责供货;贷款项下所需设备、材料、技术或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或引进,设备采购中来自中国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50%,对于优惠出口买方信贷项目,借款国配套资金已落实。

2.两优贷款的评审标准

项目所在国与中国有良好的外交关系;符合项目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受到项目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得到我国政府认可;项目国政治经济状况相对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偿债信誉良好;项目技术上可行,不会产生严重的环境影响;中国企业为总包商,设备、技术、材料和服务优先从中国采购。

3. 两优贷款融资需要关注的问题

企业申请两优贷款,由于其优惠性质,还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问题,避免由于贷款额度、申请周期等问题,给融资工作带来困扰。

一是需要业主提供配套资金,通常该配套资金为项目总造价的15%(优惠贷款可以不需要配套资金)。由于部分业主缺乏相应的配套资金,造成很多项目协议已经签署,但迟迟不能执行的情况。

二是贷款规模有限,对于一些大型项目,仅仅利用优惠贷款无法满足资金额度的需求,还需要配套商业贷款解决资金缺口,给融资带来难题。

三是贷款审批和等待时间较长,受限于资金规模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很多签约项目落实放款的时间较长,个别项目等待2-3年,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得部分项目不能及时开展和落地。

融资模式二: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在欧洲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成套设备和技术过程中,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出口信贷的发展与发达国家资本类货物的出口及相对落后的进口国之间有密切关系,首先,成套设备和技术通常价格较高,进口国通常无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需要信贷来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其次,许多资本类货物出口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建成后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检验,进口方不愿意提前全款支付,希望验收合格后付款,这种情况下,出口商通常难以承担垫资的压力,也需要信贷资金的支持;第三,由于许多进口国是相对落后的国家,政治风险较高,出口商无法承担政治风险,需要一定的担保才能应对。基于以上原因,最早是欧洲部分国家如英国、法国等国家的政府为鼓励本国企业出口,成立了相应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进口方国家的政治和商业风险,鼓励银行为出口商提供贷款。目前,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在全球各主要资本输出国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中国最早开展出口信贷业务的银行是中国银行,当时不是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而是作为借款方,支持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来”。八十年代,中国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时,作为借款方,向西方发达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申请出口信贷贷款,当时由于中国企业的信用评级较低,西方出口信贷银行一般要求采取中国银行转贷的模式与中国开展出口信贷业务。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后,开办出口信贷业务,支持中国企业海外经营。2001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后,作为国家唯一开展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支持中国产品出口和海外工程承包,在出口信贷保险项下,为各银行的出口信贷业务提供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保险服务。

出口信贷与普通信贷有较大的区别,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金额大、期限长。贷款额度几亿美元至十几亿美元。如,2014年中国信保承保的阿根廷水电站项目,承保金额达到70亿美元;贷款期限通常2年以上,最长可达十五至二十年。二是有预付款、本国成分(国产化比率)的要求,比如一般要求进口方需支付15%的预付款,本国成分不低于一定比例等,以体现对本国产品和服务的支持。三是通常与出口信用保险相结合。出口信贷通常是以信用保险为基础,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出口信贷,如果没有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支持,一旦出现风险,商业银行自身将很难挽回损失或进行追偿。四是为了避免各国在出口信贷领域采取过低的利率和费率而扭曲国际竞争,经合组织大部分成员国提供的出口信贷,在预付款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最低保险费率、贷款期限等方面,均受《关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导原则》的约束。即使没有加入该组织,也会在WTO框架或其他贸易框架下受到一定的监督。

出口信贷是企业海外经营过程中最常使用的一种国际信用贷款方式,一般包括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其中出口买方信贷是当前海外经营企业主要选择的融资模式。

(一)出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出口国为了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在本国政府的支持下给予进口国进口商或进口商指定的银行的中长期融资便利。

1.出口买方信贷的优势

出口买方信贷是当前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首选的融资产品,其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二是优化出口商资产负债结构。

三是为进口商提供融资便利。

四是降低汇兑损失风险。

五是不占用企业在国内银行的授信。

2. 出口买方信贷的结构

出口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海外业主(进口方),根据其自身的资信情况,在担保人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还款担保的前提下,可以获得中国信保提供的出口买方信贷保险的支持,进而获得中资银行或者是外资银行的贷款。

出口买方信贷的出口国参与主体包括承包商(出口商)、贷款人(银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等角色,进口国参与主体包括业主或借款人(进口商)、担保人、转贷行等角色,出口买方信贷各角色的基本结构见图1所示,转贷结构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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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出口买方信贷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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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出口买方信贷转贷结构

(二)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卖方信贷是指出口国为支持本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对外工程承包等资本性货物和服务的出口,由出口国银行给予出口商的中长期融资便利。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出口成本的总值减去定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贷款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商务合同规定的外币。

1. 出口卖方信贷的特点

出口卖方信贷也是当前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比较常用的信贷产品,其主要有如下2个方面的优势:

对进口商,主要是获得了出口商给予的延期还款,减轻了资金压力。

对于出口商,通过卖方信贷获得了项目建设资金,以推进项目建设获得相应利润,避免了垫资建设给自身造成过大的资金压力。

2. 出口卖方信贷的结构

出口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在信用保险机构提供卖方信贷保险的支持下,承包商与海外业主签订商务合同,由金融机构(既可以是中资银行也可以是外资银行)与承包商签订《贷款协议》并提供贷款,贷款人按照工程完成情况向承包商放款,贷款期限一般与商务合同规定的延期付款期限相对应,以避免期限错配。

出口卖方信贷的出口国参与主体包括承包商(出口商)、贷款人(银行)、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等角色,进口国参与主体包括业主(进口商)、担保人等角色,出口卖方信贷各角色关系的基本结构见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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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出口卖方信贷转贷结构

(三)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对比分析

出口买方信贷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对于出口方来说,可实现即期收汇,无需承担负债;对于贷款银行来说,买方信贷通常有信用保险支持(借款方提供相应的主权担保或相应的商业担保支持),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对于进口商来说,出口买方信贷为进口商提供延付支持,解决进口商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于借款人来说,可以选择信贷条件,贷款条件公开透明。虽然出口买方信贷有诸多优点,但在信贷办理办理方面相对复杂,谈判周期较长。

出口卖方信贷的借贷双方均在国内,适用法律相同、无语言沟通障碍,因此谈判周期短。但对于出口方来说,将增加出口企业的负债,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尤其是对于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难以采用出口卖方信贷的方式融资。

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卖方信贷的比较见表1。

融资模式三:发债融资

国际债券市场是一种概念上的存在,它没有统一的交易地点,也没有中央监管者,而是世界各地的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自发形成的国际债券发行和交易市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融资除了利用好中国和海外金融机构的资金外,还可以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资源——债券市场。

(一)选择境外发债已经成为企业重要的融资渠道

利用在海外发行债券筹集项目投资和建设资金,已经成为中资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许多企业成功发债的经验可以作为很好的范例和借鉴。

自2010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发行国际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无论是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均成功实现了国际发债发行。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管理。这一通知的发布,降低了企业直接到境外发债的主体门槛,大大推动了企业境外债务融资的市场化,使得境外发行债券融资成为企业海外经营过程中筹措资金的一种高效便捷的融资方式。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允许资金在境内外可自由支配。政府政策的改革,使境外发行债券成为中国企业可以选择的重要融资渠道。

(二)发行国际债券获得融资的优点

1. 拓展资金来源,降低传统信贷依赖

发行国际债券募集的资金来源广泛,债权人分散,发行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发行不同币种、面值的债券。与传统的出口信贷相比,发行国际债券募集资金更加灵活,且资金规模较大,可以满足企业境外投资股权资金及建设资金的需求,是非常有效的融资方式。

以总包企业为例,中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国际地位日益上升,信誉好,实力强,2008年以来,每年都有数十家公司进入全球国际承包商250强,具有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的实力和可行性,再加上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总承包企业应利用好这一国际资本市场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市场。

2. 资金成本低廉,偿还方式灵活

成本是企业融资考虑的重要因素,在美元利率较低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募集资金的成本有较大的优势。有统计显示,2000年至2013年,中国境内1-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和非金融企业5年期债券指导利率均在5-7%区间波动。而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美国国债收益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投资级中国企业大部分时候能够以显著低于5%的价格发行5年期美元债券,这也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境外发债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因此,企业应该积极拓展债券融资渠道,获得较低的融资资金支持。

债券偿还办法灵活,发行者处于主动地位。发行者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情况灵活选择提前赎回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在债券到期前偿还贷款,发行者可以到二级市场购买赎回债券,如欲延期偿还,可在债券未到期前再发行新债券替换。

3. 还款期限较长,满足资金需求

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大,期限长,除了出口信贷外,其他贷款方式在资金量及期限上均很难满足项目的需求。而海外发债的规模通常较大,期限也较长,有资料显示,2010-2013年中国企业发行的美元债券,全部债券的平均期限为8.1年,部分企业还发行了永续债券。因此,从资金的偿还期限上来看,选择境外发债的方式募集资金,是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之一。

4. 提高企业声誉,实现资产负债匹配

能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是发行者信誉高、偿还能力强的表现,同时可以提高发行者的信誉。发行者信誉越高,偿还能力越强,以后发行债券就越容易,如能连续发行,发行费就可能降低。

除此之外,部分债券筹措的资金可以自由运用,不必与项目挂钩。随着中资企业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拥有较大规模的海外业务收入,境外发行债券可以实现境外资产、收入和负债的货币匹配,降低汇兑风险。对于中资企业的海外收购业务,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债券的方式置换短期过桥贷款。

(三)境外发债的基础条件和操作实务

境外发债融资虽然有显著的优点,同时对企业和相应的项目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在境外发债前,企业应该就债券类型选择、发行方式等做好前期的调研。当前,中国非金融类企业在香港、美国和欧洲均有成功发行债券的经验可供借鉴。

一般企业在境外发行债券均需要聘请承销商来协助做好相关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尽职调查、财务审核、债券评级和市场定价等内容。

1. 中资非金融企业境外发债的基本条件

虽然境外发行债券有很多优点,许多中资非金融企业也成功的在境外发行了债券,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符合发行境外债券的条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发行境外债券已经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范,有业内专业人士对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条件进行了梳理,可以作为企业在考虑是否采取境外发债时作为参考:对于企业的规模来说,要求息税折旧摊销后利润(EBITDA)要达到1亿美元以上;对于企业的类型来说,大型国企和实力强的上市民企更容易获得成功;而对于发行结构,企业可以选择红筹结构、维持良好结构(部分红筹)、提供跨境担保结构和银行担保结构。

即便企业满足了境外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若要成功发行债券,还需要企业、相关参与方和市场多方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2. 境外债券发行方案设计

发行方案是计划境外发债企业启动工作的核心内容,国际债券市场已经相当成熟,发行方案也趋于标准化,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条件,项目资金需要,在原有成功发债案例的基础上,设计符合要求的发行方案。发行方案一般包括发行结构、币种选择、债券期限、利率结构、信用评级、发行格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规模和成本等内容。

作为中资企业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的融资补充方式,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业务实际设计符合项目融资需求的债券发行方案。

3. 发行准备工作

发行准备工作首先是企业委任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中国法律顾问和审计师等中介机构,并组成由企业业务、财务和法律人员参与的内部项目执行团队。

在项目团队搭建好后,围绕发债文件和债券评级两项主要工作展开。一旦两项工作完成,就可以开始市场推广工作,如果市场反应良好,即可以建档定价完成债券的发行工作。

4. 尽职调查和财务审计

债券发行中的尽职调查由承销商认可的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来执行,主要针对企业的业务、财务和法律等方面进行调查。尽职调查是债券发行中的重要环节,尽职调查的信息既可以协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承销商的法律风险。因此,拟发行债券的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有助于推动发债工作的的顺利进行。

企业审计和财务审计报告是债券发行通函的附件,是发债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债企业可以选择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对于财务审计报告使用的会计准则,债券市场并没有特殊要求。

5. 债券评级

债券评级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发债企业还本付息能力和信用的综合评价,信用评级在债券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评级,可以帮助投资者建立比较的基准,协助投资者判断某一债券的质量和潜在的收益率。由于评级机构公布的评级结论会附带信用分析,并定期更新,可以协助投资者不断跟踪发行人和债券的最新情况。信用评级可以降低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目前,可以提供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较多,但国际上最主要的评级机构是穆迪、标普和惠誉,在国际债券市场中,这三家机构的市场份额相当高,但由于公信力较高,境外发债选择知名评级机构评级更有效,因此,其服务价格也非常的高昂。

债券评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的与评级机构进行沟通,对于需要公开的相关信息,应该秉持开放的态度,积极互动,以利于评级结果的保持。

6. 市场推广和定价发行

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协助债券市场的推广和定价发行。这一过程包括选择交易时机、投资者推介、宣布初步价格、确定价格和分配、签署认购协议。

以上各项工作均会对债券的成功发行有重要影响,如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市场情绪较高,有利于投资者决定购买;价格区间合理,可以很快完成认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均有可能造成债券发行的失败。

(四)境外发债与出口信贷结合应用的思考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参与海外项目的投资时,建设资金(包括股权和债权)的筹集,可以使用境外发债的方式来筹集,由于债券筹集的资金以美元计价,因此可以降低汇兑风险。中国电建、中国国电等企业均成功通过发行境外债券的方式,募集了项目建设资金,是中资企业采取境外发债融资的很好实例。

针对承包工程项目,部分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较好,但由于部分业主自有资金不足,难以满足出口信贷对于预付款的要求,对于此类经济效益较好的项目,中资企业可以配合业主通过海外发债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此种模式是由东道国业主作为债券发行人,由于该项目由中资企业负责承建,中资企业自身有较强的实力,且中资金融机构在满足信贷前置条件的情况下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以上两个条件可以作为东道国业主发债的增信条件,且发债募集的资金定向用于该项目,对于此类业主缺乏自有资金的项目,可以尝试采取协助业主发债与出口信贷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五)发债融资案例——中资某大型承包商发债融资

1. 发债需求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变化,促使国内的一些大型承包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拓展海外投资项目,通过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模式,拓展海外市场,寻求新的业务增长模式。

国内某央企A,是ENR250排名靠前的能源电力领域的大型承包商,旗下拥有数个海外知名品牌,随着经营理念的转变,拟通过投资方式,加速在手项目的实施,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拟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

该募集总计划为25亿美元,第一期5亿美元,分别用于集团下属三家品牌公司的海外项目。

2. 发行方案设计

央企A组成了由总会计师、资金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管理部、法律与风险管理部、海外事业部等共同参的债券发行团队。

债券为高级永续债券,票面利率为3.5%,发行人央企A下属公司,债券由央企A提供全额无抵押担保(穆迪和惠誉对央企A的评级分别为Baa1和A-)。

央企A聘请建银国际、渣打银行作为全球协调行,与中国银行、汇丰银行等12家银行联合组成承销团,负责此次债券的承销。至簿记关闭,共收到海外市场147个有效订单,总额超过35亿美元,约7倍超额认购,在同期市场中表现抢眼。

3. 发债总结

2017年6月,债券适时推出,恰逢美国公布的非农数据与预期相距甚远,市场处于紧张期,资本纷纷寻找避险交易。该债券适时向市场推出,受到了海外资本的热捧。并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3.5%的超低发行价格,较同期发行的同类型企业海外永续债券成本下降了0.4%,节约财务成本约1,000万美元;按照境内人民币债券5年期中期永续票据5.5%测算,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3.4亿元。

本次债券成功发行,体现了央企A对市场时机的准确把握、对境外资本市场运作的成熟掌控,同时也显示了国际投资者对央企A相关品牌的认可和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是央企A充分把握境外资本市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融资模式四:特险融资

企业在海外承揽承包业务时,虽然企业与业主签署的是现款合同,但经常会遇到业主延期付款、企业垫资承包等情况。对于项目规模不大,需要垫付的资金额度不高,期限不长的项目,企业通常可以应付,但如果海外承包项目较多、需要垫付的资金额度较高或项目付款期限较长,企业就需要考虑垫付资金的成本及企业的流动性。针对期限较短的融资需求,可以使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特险产品支持的融资模式。

(一)特险产品简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特险产品由买方违约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两种产品构成,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对外工程承包资质的出口企业在出口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成套设备出口合同等)项下以一定支付方式进行信用交易,因商业风险(如买方破产、拖欠或者违约/违法导致商务合同提前终止或无法履行合同等)和政治风险(如战争、内乱等)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成本投入的损失或/和应收账款的损失)。

特险产品审批机制灵活,操作便利,摒弃了传统项目需要业主提供主权担保或者财政担保的复杂条件,绝大多数项目仅凭业主自身状况即可进行承保。

中国信保特险产品的以上特点促使其广泛应用于海外工程承包、成套设备出口、机电产品、电信、船舶等重点行业。特险产品不仅能为企业规避信用风险,还能带动银行配套融资支持,协助企业实现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扩充融资渠道、破解工程承包企业高资产负债率等需求。

中国信保特险产品包括买方违约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两个产品,具体内容可以参考表1。

(二)特险承保条件

特险承保的业务及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1. 适保特险的出口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货物、服务主要从中国出口;商务合同真实、合法、有效、要件齐全;信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商务合同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有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投保特险的出口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外贸经营权或相同资质;具备出口业务经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执行商务合同的资质和能力。

(三)特险产品解决建设期资金融资

1. 解决延付情况下的账款回收

企业在海外承揽的工程承包或成套设备项目完工后,物权已经转移,业主需要履行支付义务,但通常付款账期较长,如180天,360天或者720天。由于从业主确认应收账款到最终付款周期较长,一方面存在潜在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以外币计价的海外承包工程项目存在汇率风险,且不能马上形成收入。

因此,利用特险保险,实现应收账款的卖断融资可以规避远期汇率风险、提早确认运营收入、减少应收账款、优化财务报表。银行融资放款时点根据债权确立点执行,债权确立关键点包括但不限于:提单日、商务合同中关键时间节点及项目验收证书颁发日等。

2.解决项目建设期资金

中资企业在海外开拓项目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部分业主实力较强,有一定的担保实力,但当期缺乏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承包商协助解决短期资金。此外,对于部分项目贷款已经确定,但仍然处于审批阶段的项目,承包商的商务合同执行与贷款协议生效存在时间差的问题,企业可以利用特险产品进行融资,发挥过桥融资功能,避免企业由于贷款审批延误而无法及时获取建设期资金的情况。

(四)特险融资典型案例

1.项目基本概况

2012年,中亚某国国有企业A拟采购1.5亿美元铁路机车车辆更新原有老旧车辆,通过考察对比,决定选择中国某车辆制造企业B的产品。由于买方是该国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较好,买方提出支付20%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发货后18个月支付,当地银行提供还款担保。

作为卖方的中国机车企业B,提供的产品无论是在产品质量、交货周期,还是价格方面均有一定的优势,但不接受买家的延期付款条件,希望买家能够一次性支付,双方谈判一度陷入僵局。

买家A的需求非常明确:希望厂家接受延期付款,并提供企业担保和银行担保。卖家B因为产品价格优势明显、质量好,满足买家需求且市场上很难找到替代产品,因此不接受延迟支付。

如何使用金融工具满足双方的诉求呢?

2. 解决方案

项目买方A企业提供预付款,且有当地银行提供还款担保,担保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应该说18个月后还款有保障。国内供应商B希望即期收款,最简单的解决方式是利用应收账款贴现的方式获得即期收汇,金融市场可以选择的短期融资产品为保理或者中国信保特定合同保险带动的保单融资。

国内供应商B通过中国信保的特定合同保险,利用保单融资,实现应收账款贴现,即满足了买方A延付诉求,也满足了供应商B即期收款的要求。此项目能够顺利推动,得益于企业B对于特险业务的了解,解决了融资通路,不至于使项目的融资工作陷入死结。

从该项目问题的顺利解决可以看到,企业应该对市场上的各类金融产品有广泛的了解,当涉及到延付、建设期垫资等资金困境时,应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并通过匹配合适的金融产品,快速提出应对方案。

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特险产品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及解释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融资模式五:项目融资

随着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有能力的承包企业转而通过小比例参股、直接投资或公私合营的方式参与海外项目建设,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促进企业获得海外项目的承包合同。除小项目或小比例参股项目需要的资金量较小外,对于一些规模较大,或企业作为项目的主要投资者时,对企业投入的资金量都有较高的要求,依靠企业自有资金已经难以满足要求,而通过企业负债的方式获得资金,将给企业带来高负债的困扰,导致后续项目难以维继。因此,项目融资成为一种非常吸引力的融资模式。

项目融资是指利用项目的未来收益而不是以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全部资产来偿还建设该项目所用资本和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主要优点就是把原来应当由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承担的的还债义务,转移到项目自身,对于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来说实现了表外融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项目的风险不是完全由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来承担,而是由投资者或发起人和各债权人(包括贷款银行、供货商、承包商等)一起共担。

项目融资方式一般应用于发电设施、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机场、城市供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等大型基础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投资规模大、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融资的基本特点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较,项目融资具有项目导向、无追索或有限追索、风险共担、表外融资等特点。

1. 项目导向

项目导向是项目融资的重要特点,项目融资主要是依赖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人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在项目贷款期间能够产生的现金流,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2. 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

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项目融资或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

无追索权是指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没有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资产和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有限追索权是指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或第三人的追索权仅限于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或第三人为项目提供的担保或保证,也可以是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如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通常有明确的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诺的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此处所说的无追索和有限追索是针对项目公司的投资者或发起人来说的,即贷款人对于项目公司来说,依然具有完全的追索权,只不过项目公司由于是初创公司,并无资产或者说没有足够的资产可供借款人追索,而投资者或发起人可能有足够的资产,但贷款人在项目融资结构下对投资者或发起人无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

融资实践中很难实现完全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一般常见的是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3. 风险共担

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在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实现令人满意和有效的项目风险分配是项目融资成功的重要标志。风险共担也是实现项目融资有限追索要求,针对与项目相关的各类风险,由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共同分担。因此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应很好的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类风险,并能够确定自己、其他参与者与贷款人所能够承受的风险及可能性,利用所有项目参与方的优势,设计出合理的和各方可接受的风险分担结构。

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把风险分配给最适合承担该种风险的机构,例如通过长期电力销售合同分配电力需求和价格风险、通过长期原料或燃料供应合同分配供应和价格风险,通过交钥匙合同分配工程风险等。在传统融资方式中,偿还借款的风险完全由借款人独自承担。项目融资中的风险分担,要求项目投资者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和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优势,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权的融资结构。这对项目融资的各方签署各类协议的相关承诺和保证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提高了项目融资各方协议的签署难度。也正是基于此,项目融资谈判更加艰难,周期也更长。

4. 非负债型融资

项目融资通过对项目的投资结构和融资结构设计,帮助投资者或发起人将贷款安排成为一种非公司负债型的融资,根据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原则,贷款人对于项目的债务追索权主要被限制在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中,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所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项目融资被安排成为一种不需要进入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资产负债表的贷款形式,即项目运营形成的权益、资产和负债记入项目公司财务报表而不是记入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财务报表,对于投资者来说实现了表外融资。

非公司负债型融资对于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的价值巨大,使得投资者有可能以有限的公司财力从事更多的投资,同时将投资的风险分散和限制在更多的项目之中。一个公司在从事超过自身资产规模的项目投资,或者同时进行几个较大的项目开发时,这种融资方式的价值就会充分体现出来。

采取项目融资方式的项目,本质上是投资项目,当前,许多中资企业参与投资境外的大型基础设施、电力或能源项目的建设,这些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收周期都比较长,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这些项目的贷款安排全部均采取传统的公司融资方式,贷款反映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企业的资产负债比将严重失衡,并且这种状况很难在短期内改善。公司将因此而无法获得银行的支持而难以筹措新的资金,影响未来的发展。

5. 担保结构灵活

项目融资的框架结构由投资结构、融资结构、资金结构和担保结构组成。其中担保结构是项目融资的重要内容,是贷款人考察的重点,是项目融资还款的重要保障。从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和风险共担的特点出发不难看出,项目还款的安全性主要来自项目自身的经济强度和项目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担保。这些担保可以是由项目的投资者提供的,也可以是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方面提供的。这些担保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如完工担保、成本超支担保、不可预见费用担保;也可以是间接的或非财务性的担保,如长期购买项目产品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以某种定价公式为基础的长期供货协议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融资项目,可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项目特点和贷款人要求的担保结构。例如,对于垃圾处理项目,在政府购买定价上根据原料供应实际情况,设计一定的动态价格公式,保证项目的最低收益;对于收费公路项目,可以通过测算最低交通流量的方式,政府在提供特许经营权的协议中,设置最低流量补贴机制,保障项目的最低经济效益。这些安排,都可以作为项目融资强有力的信用担保支持,提高项目的债务承受能力,减少债权人对投资者或发起人(借款人)资信和其他资产的依赖程度。

6. 融资成本较高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比较,项目融资成本较高,组织融资所需要的时间更长。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针对有关投资结构、资金结构、担保结构、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做大量的工作,相关文件的准备也比其他融资方式要多,需要签署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这就使得项目融资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而项目融资的成本较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大量的前期工作需要聘请律师、专家和技术顾问来完成,造成前期费用较高;二是有限追索性质,使得债权人提供的资金利息要高于其他融资方式,进而导致项目融资的成本要比传统融资方式高。

虽然项目融资比传统融资方式复杂、成本高、周期长,但可以达到传统融资方式实现不了的目标。一是有限追索的融资方式保证了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及投资者或发起人其他的资产;二是投资者或发起人可以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融资而不增加自身的负债;三是对于一些高风险国别,通过项目融资可以召集更多的参与者(包括其他国家的投资者、参与方或金融机构),进而分散风险,赢得各金融机构的支持。

二.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比较

项目融资是由项目公司来承担偿还贷款的义务,而项目公司一般在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才产生收益,而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并不承担还款义务,或仅承担有限还款义务。

公司融资是由企业自身承担还款义务和担保的融资模式,无论项目建成与否,项目建成后是否能够盈利,项目发起人均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表1是公司融资与项目融资的比较。

三.项目类型的选择及对企业的要求

由于项目融资有限追索、融资金额高、期限长的特点,许多中资企业在海外开发项目时,希望采取项目融资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但从项目融资的项目导向、风险分担机制和前期投入高的特点来看,利用项目融资方式解决资金对企业的资质和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利用项目融资方式解决融资的项目在项目选择和企业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

1. 项目类型的选择

并非所有的项目均适合利用项目融资的方式解决资金,结合项目融资的特点,我们可以简单分析一下项目类型的选择对于完成项目融资的影响。

从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或发起人(借款人)的追索方式上来看,投资者除了正常承诺提供的资本金外,不再对项目贷款人提供任何其他支持的无追索权形式的项目融资相对较少。而投资者在项目的出资额以外,提供一定的承诺、承担有限的责任,包括提供追加资本或开具履约保函等,此类有限追索形式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因此,对于投资者来说,操作项目融资项目,除了资本金外,还需要有一定的担保或其他能力。

项目融资的项目导向特点,对项目自身经济效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由于有限追索,贷款人评估资金安全收回的主要参照是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这是还本付息的基本现金流来源,因此考察项目运营期的收入是项目的重要内容。哪类项目可以保证未来几年、十几年甚至二、三十年的还款期能够有稳定的现金流来偿还贷款,这对于项目的选择尤其重要,一般的商业项目很难满足如此长时间跨度的稳定经济收入。

通过分析中资企业海外参与的项目融资案例,以“设施使用协议”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以“杠杆租赁”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以“生产支付”为基础的项目融资、BOT模式或PPP模式等类型的项目融资均有成功运作的案例,这些项目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收费公路、船舶、电站等,一般都是由政府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或者有类似“无论使用与否均需付款(take or pay)”性质的协议做保障的项目,因此,中资企业海外开发项目融资项目,应该从能源开发、石油管道、炼油厂项目、矿藏资源开采项目、收费公路项目、电站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等行业入手。

2. 企业资质要求

对于项目融资的投资人或主要参与者,其自身的项目经验和资金实力是进行项目融资的最重要因素。

项目经验是企业境外开发项目融资项目的重要条件,项目经验一方面是企业开发项目前期,可以客观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对于项目的各类风险有足够的能力进行识别和管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很好的控制成本并能够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这些项目经验是项目投资者能力的具体体现,也是金融机构需要考察的重要条件,因为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质,贷款人对于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拟进行项目融资的企业需要考察自身的能力和经验。

资金实力是保证项目融资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由于项目融资一方面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另一方面,项目需要至少20%以上的股本金投入,这对于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拟以项目融资开发境外项目,需要考虑自身的资金实力,如果有好的投资项目,在资金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联合开发的方式,即通过寻找有资金实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出资开发,解决项目前期及后续的股本投资不足的问题。

以上仅仅是项目融资对主要投资者的或者牵头方的要求,若真正实现项目融资,金融机构对于项目各参与方的实力均需要严格的考察,因此,项目的参与者应该强强联合,给债权人信心,这样才有助于实现项目融资安排。

海外项目类型分析及融资模式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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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境外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融资类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其融资思路及方式会有所差异。企业应首先确认项目的类型,然后再结合掌握的金融政策和资源,利用融资可行性分析框架(融资可行性框架介绍)规划可行的融资方案。

从融资角度分析,投资类项目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很大的差异。而仅就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言,政府类项目与商业项目的融资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要做好融资工作,企业应该对各类项目的性质和特点有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海外融资类项目分类

中国的外经企业,从早期提供低端的劳务输出和工程分包业务开始,经过几代外经人的努力,目前已经成长为可以承担大型总包项目、覆盖几乎所有行业的全球工程领域的重要力量。这些企业即包括传统的窗口公司,例如CMEC、CMC等商务能力强的企业;也包括中铁、中水电这些施工能力强的工程公司;还有部分制造业企业也从单一设备供货、成套设备出口,发展到承接海外总承包工程业务,业务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哈电集团、东方电气等企业;一些民营企业也纷纷进入国际工程领域,拓展海外工程业务,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如正泰电气、泰开集团等企业。

近十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外经企业的实力大大提升,海外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在项目规模上,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数量不断增多,10亿美元甚至更大规模的项目已不鲜见;在经营模式上,在海外实施总承包项目的企业越来越多,而总承包加融资的模式已经被更多企业所运用;近两三年来,一些有经验的企业开始通过投资来带动承包业务的发展,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项目也在不断增多(图1)。

中国企业海外业务模式发展的变迁,既有企业自身业务经验和能力不断增强的因素,也有越来越多的海外项目业主希望承包商能够协助解决建设资金的外部市场需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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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中资企业海外业务发展模式变迁

为了更好的分析不同类型项目的融资模式,我们有必要对各类融资项目进行分类。

海外项目的分类,根据业主、行业、企业在项目中的角色不同,会有不同维度的分类方式。从业主角度出发,按照业主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海外项目分为主权项目、商业项目;从行业角度出发,按照项目所处的行业可以将海外项目分为电力项目、公路项目、房建项目等;按照中资企业是否参与投资,可以分为承包项目、投资项目;从中资企业参与的角色出发,对于工程承包企业可以将海外项目分为分包项目、土建承包项目、总包项目、投资项目等;对于生产制造业企业还可以划分为设备供货项目、成套设备供货项目、工程分包项目和工程总包项目、投资项目等。其中,按照业务类型(中资企业的参与角色)、项目性质(业主性质及项目投资资金来源等)、融资期限这三个维度对项目进行分类,有助于判断项目的属性,分析项目的特点,对后续的融资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按照业务类型划分,可以将海外项目分为单一设备供货项目、成套设备供货项目、施工分包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投资项目,按照业务类型分类及说明见表1。

对于不同项目的分类,应该以最能体现融资特征的维度来区分项目类型,并辅之以其他方式进行说明,可以帮助企业快速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判断一个项目的相关融资属性,例如主权担保燃煤电站总承包中长期融资项目、主权担保保障房总承包短期融资项目、商业担保输变电设备供货短期融资项目、州政府担保公路总承包中长期融资项目、投资项目等。

二.潜在融资模式的选择

在完成项目的分类后,可以初步判断一个融资类项目的相关融资属性,基于融资属性可以快速匹配目前市场上哪些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适合这些项目。通过分析和整理一些成功的融资案例,表4列出了部分融资模式和项目性质的对应关系,便于读者快速查询和参考使用。

表4 不同项目性质及可能融资模式潜在匹配关系

虽然不同类型的项目可能适用多种融资模式,但是,由于项目各参与方的诉求以及融资成本约束等条件的限制,需要针对具体的项目仔细分析各种条件,才能搭建出符合各方诉求的融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