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外国企业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许可制度】

根据格鲁吉亚法律规定,在外国注册具有公认资格的工程承包商可承包格鲁吉亚的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格鲁吉亚在工程承包和设计方面承认欧洲标准、英国标准、美国标准及中国标准等。建筑设计方案必须由在格鲁吉亚注册的公司设计或合作设计,才能获得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

【禁止领域】

格鲁吉亚对工程承包实行开放政策,对外国公司参与格鲁吉亚的机场、港口、电信、石化、天然气等行业的工程项目没有任何限制。除非得到特别许可,外国承包商不可承揽格鲁吉亚军工工程项目和敏感项目等。

【招标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格鲁吉亚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需通过(国际)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商或供应商。但是,法律对商业建设项目没有规定,业主可自行确定承包商,但一般通过“议标”确定。

02 承揽工程项目的程序

【获取信息】

一般来说,格鲁吉亚各政府部门都设有招标委员会,接受格鲁吉亚国家采购局的监督和指导,负责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工程项目的招标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发布,并通过格外交部向相关使团转发,但收到时一般已临近截标日期。格鲁吉亚国家采购局网站上一般也会发布相应的招标信息,但需要先以法人实体进行注册登记才能查阅。地区发展与基础设施部公路局及市政发展基金网站定期发布工程公开招标信息,其他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可通过当地媒体或合作伙伴等渠道获取。商业项目业主一般不选择公开招标,较多选择议标方式。

【招标投标】

格鲁吉亚《国家采购法》规定,使用政府(包括地方政府)筹资和国际组织贷款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当地绝大多数招标文件都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提供的标书必须使用格鲁吉亚文,如外文标书必须附上经公证的格文翻译。

需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格鲁吉亚政府使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标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格文,其他文字的材料需译成格文并由格公证机构对翻译进行公证,解释时以格文为准。而格鲁吉亚政府在直接使用世界银行或其它国际机构的贷款和资金进行招标采购时,招标程序主要依照相关国际机构的标准程序进行,并采用英文。世界银行贷款或其他国际机构资金的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较高,一般会根据项目的规模和难度对投标人的资格提出详细要求,包括财务状况、年营业额、同类项目经验等均有具体要求。

【许可手续】

在格鲁吉亚参加工程承包项目,承包商无需办理许可手续。承包商无需为施工区域内的工程永久设施部分办理许可手续,超出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则需要申请。项目业主在建设建筑类工程项目之前必须到相应的市政规划部门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和施工许可手续。国际承认资质的各类工程公司均可在格承揽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