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年来,双方顺应潮流、讲信修睦,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走出了一条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新路,成为构建新型国际关系的典范。
能源合作,特别是油气领域合作始终是中国—中亚合作的“压舱石”。随着中亚国家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进程加快,未来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也将由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领域不断深化和拓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将成为双方经贸和投资合作新的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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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
(一)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带动电力需求持续增长
近十年来,中亚五国GDP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速为6.4%。中亚地区电力消费基本维持稳定,近十年年均增速为2.7%,高于全球平均增速。
综合考虑中亚地区经济形势整体向好、产业多元化成效初显、终端能源电气化率持续提升等因素,未来该地区电力需求将呈现中速增长态势。根据预测,2023-2040年,中亚地区电力需求年均增速在1.7%~2.9%之间,2040年,中亚地区电力需求将达到276~331太瓦时。
2010-2040年中亚地区电力需求
数据来源: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二)绿色低碳转型成为中亚地区发展共识
近年来,在化石能源消费增长的驱动下,中亚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增长。2021年,该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50亿吨,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14%。
中亚五国政府均高度关注碳减排工作,提出了相应的减排目标与规划。以碳排放量较高的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为例,哈萨克斯坦已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15%,将煤炭发电量占比从70%降低至40%;乌兹别克斯坦则提出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并尽早实现电力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峰。为实现减排目标,各国需要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电力生产消费各环节对化石能源进行深度替代。
(三)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且开发潜力较大
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总体较为丰富,水能、太阳能和风能的技术可开发量分别到达9660 万千瓦、868 亿千瓦和85亿千瓦。然而,目前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仅为23%,其中绝大部分为水电,光伏、风电在各国的开发均处于起步阶段。
未来,随着地区电力消费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国碳中和进程的加速推进,该地区电源结构也将向清洁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根据预测,风电和光伏装机将在未来20年内快速增长,2021-2040年新增装机预计将分别达到1500万千瓦和1300万千瓦,204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份额预计将达到51%。2030年后,生物质和核电装机将实现零的突破。
2020-2040年中亚地区电源装机结构
数据来源: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四)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需求较大
近年来,受限于经济条件,中亚五国电力基础设施新建程度较低,各国骨干电网大多仍在沿用苏联时期建设的中亚统一电网中的线路,电网损耗率和故障率较高。
未来,随着地区可再生能源装机的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提高大规模新能源并网后的电力系统稳定性,保障新能源并网的消纳能力,未来地区电源电网等电力基础设施的新建和升级改造需求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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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态势
(一)中亚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意愿强烈且积极鼓励外商参与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大背景下,中亚国家纷纷出台能源发展规划,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国内绿色低碳转型。
哈萨克斯坦《国家绿色能源发展计划》提出加速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发展,到203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提高至12%,风电将新增装机397.4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88.4万千瓦;乌兹别克斯坦《电力供应安全计划》提出,到2030年新增500万千瓦光伏发电,300万千瓦风力发电,并建设乌第一座容量为240万千瓦的核电站,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在发电结构中的占比都将大幅增加。
同时,中亚多国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和吸引国内外投资人进入新能源发电市场,为我国参与中亚可再生能源合作提供了较大机遇。
(二)中国-中亚全方位合作为可再生能源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与中亚经贸合作关系密切,保持稳定发展。双边贸易方面,中国是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投资方面,中国是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第一大投资来源国、乌兹别克斯坦第二大投资来源国。
在传统能源领域,双方共同实施了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等一系列战略项目,传统能源合作已从油气贸易转向集勘探开发、工程建设、下游加工等全产业链合作。双方稳定的政治关系、通畅的经贸合作、深化的传统能源合作为深度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全产业链竞争力持续提升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能源清洁转型的引领者,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优势、丰富的开发经验以及完备的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和设备制造国,能够为中亚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装备和技术服务,也可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同时,为了实现新能源可靠替代,我国开展了大量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在氢能、储能、电力系统灵活性等能源技术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中国和中亚国家在能源资源、产业、资金和技术创新方面均能形成强联动、强互动、强耦合。总体上看,双方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的基础良好,未来拓展的空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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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建议
一是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合作等相关问题的探讨。建议利用“一带一路”十周年的契机,在高级别场合与活动中加强双方对可再生能源合作相关的探讨,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在现有双边能源合作机制下,建立清洁能源联合工作组,做好清洁能源合作的顶层设计和规划;鼓励企业和智库机构搭建清洁能源合作平台,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合作,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建议推动各方在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产能合作、工程建设等产业链上下游的全方位合作,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基于各方优势技术和发展需求,探索清洁能源产业合作和投资合作相结合的模式,助力中亚国家搭建具有竞争力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带动中亚各国工业化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
三是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和成果转化,为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建议深化各方能源技术创新合作,在可再生能源、氢能、储能、综合能源、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方面开展联合研究,推动能源创新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实施技术创新合作示范项目,推动形成普惠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新格局。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和技术交流,为共同发展夯实人才基础。各方可围绕清洁能源合作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互学互鉴,探索开展可再生能源能力建设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与交流,助力中亚国家增强绿色能源领域人才的全方位储备,组织开展技术援助活动,包括协助规划编制、派驻技术专家、提供专项咨询等,为中亚清洁能源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