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来西亚建设数据中心本身不受法律政策的限制,为中企提供了相对自由的运营环境。然而,为了确保合规性,企业仍需评估是否需要获取特定的许可证。此外,密切关注当地政策变化以及可能适用的优惠政策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企投资数据中心限制

马来西亚对外国投资的约束较为宽松,除了特定行业设有限制外,外国投资者在新项目的设立上能够拥有100%的股权比例,并且也被允许在现有企业的扩展或经过认证的项目中进行投资。因此,马来西亚对于建设及运营数据中心没有特别限制,为中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便利条件。

中企购买数据中心土地限制

中企在马来西亚进行土地购买或租赁时,必须获得国家相关当局的批准。此外,依据EPU指导方针,当物业的交易价值达到或超过2000万马来西亚令吉,并且此类交易导致收购方在其资产负债表上进行资产合并时,便需要得到EPU的正式批准。这还包括其他一些条件和要求,以确保交易符合国家的土地使用和投资政策。

马来西亚的经济规划单位(简称EPU)是负责监管和管理外国投资的专门委员会,设立在马来西亚总理府下。EPU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来指导外国投资者在马来西亚的物业购置,特别涉及土著利益稀释的交易,即土著向非土著出售物业的情况,或者政府利益的物业,价值在2000万马来西亚令吉及以上的交易。

建设数据中心许可要求

数据中心的运营通常不需要特定的许可,但情况会根据数据中心提供的服务和活动而有所不同。如果数据中心从事的是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案("CMA")下规定的可许可活动,那么必须获取相应的许可证。

数据中心建设可能需要涉及以下许可证:

  • 网络服务许可证(“NSP”):用于网关服务、交换机服务、宽带或接入应用服务等网络服务

  • 网络设施建设(“NFP”):用于拥有或提供网络设施,如固定仓库和电缆,无线电通信发射机和仓库以及许可证

  • 应用服务成功(“ASP”)许可证:如果数据中心服务涉及提供某些应用服务,例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或云服务,则需要该许可证

对CMA执照持有者的外资股权限制

只有本地实体才可以持有CMA许可证,并且以下股权限制通常作为与数据中⼼相关的 CMA 许可证的特殊条件附加:

  • 单个NFP/NSP牌照的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49%

  • 所有个人CMA执照的土著参与率至少为30%

特别提醒,根据《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案》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数据云服务是违法的,可能面临最高50万令吉的罚款和最高5年的监禁。

数据中心相关政策

马来西亚政府主要通过马来西亚投资发展局等投资促进机构为数据中心提供有吸引力的税收激励,包括为合格的数据中心运营商免除或减少所得税、进口税和销售税,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马来西亚数字计划(MD):由马来西亚数字经济公司推出,这些倡议旨在促进具有特定激励和特权的数据中心和云提供商。符合MD计划的公司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运营、发展、扩张或投资,而不是局限于多媒体超级走廊(MSC)或网络城市如吉隆坡、雪兰莪、槟城和其他各州的部分地区。

数字生态系统加速(DESAC)激励计划:旨在通过专注于两种类型的托管服务来吸引技术和数字投资来加强整体数字生态系统。

数字技术提供商(DTP):提供基于工业革命4.0(IR4.0)和与制造和制造相关服务(MRS)相关的数字化技术的数字服务。

数字基础设施提供商(DIP):开发数据中心和海底电缆。

国家经济复苏计划(PENJANA)的特别税收激励措施:对将业务迁往马来西亚并对选定的服务部门进行新投资的公司进行税收激励。根据公司的成立时间,像新加坡中小企业这样的外国企业可以获得0%至10%的所得税率,最多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