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成世界最大经济体之一,也拥有世界最大的建筑工地和建筑市场,每年将GDP总量的40%~50%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经济及技术实力逐步增强,已探索和总结出较为完整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已突破7,000项,囊括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为国家数万亿固定资产建设保驾护航。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工程企业走向海外,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中国正在成为21世纪全球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企业有进步、有丰收,同时也有短板、有教训。进步和丰收建立在国家资本的大力支持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短板和教训归于轻视国际通行规则和缺乏国际项目管理经验。从最早建筑工人的劳务“走出去”,到后来的工程“走出去”,再到现在标准和方案的“走出去”,未来还将有管理模式的“走出去”。
以标准化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有力举措。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全球化的大趋势,也是贸易通、民心通的基础,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列为优先领域。工程建设标准是基础设施的质量保障、互联互通的基本规范、产能合作的基础支撑,对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
我国地域、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条件不尽相同,因此工程技术量大面广、适用性强、经济性高,已帮助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建造水平实现了质的提升。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蒙内铁路是中国建造的第一条完全采用中国标准的境外铁路;中国-老挝铁路作为泛亚铁路中线的一部分,将全线采用中国技术标准,使用中国设备。在房屋建设领域,我国高质量建造体系已在泰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印尼等国家尝试推广应用;中国生产的成品房已出口应用到巴西、苏里南等南美洲国家。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倡议的稳步推进,中国工程建设标准走出国门也处于重要的机遇期,因此有必要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助力国家战略的实施与企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中国标准国外应用情况分析
2.1基本情况
通过对“走出去”企业推进标准国际化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本文尝试从以下3个维度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海外应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是否为中国援建海外项目、项目所在国别、是否为我国具备技术优势领域。
2.1.1依托援建项目应用中国标准
据国务院2017年底发布的《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60多年来,中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人民币援助。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5年中国对外援助决算数分别为166.91亿元、170.49亿元、184.57亿元和193.87亿元,实现稳步增长。根据最近一次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的对外援助(2014)》白皮书,成套项目建设和物资援助是主要援助方式。援建成套项目包括交通运输、能源、通信、民用住宅及经济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医院、文化场所、体育场馆、会议场所等公共设施项目,以及灾后重建设施等。
对外援助持续稳步增长是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承担更大责任和更多义务的实践体现,也为中国标准在各类对外援助项目中发挥基础性、建设性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因为很长时期以来中国对外援建项目均要求无条件使用中国标准。根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8年第18号)中的要求,在中国提供无偿援助、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时,工程项目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中均应使用中国标准。自2016年1月8日起,使用中国标准的规定放松。新版《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5年第3号)实施,规定只有中方代建项目在工程勘察阶段,在结合受援国特殊要求或规定前提下,才采用中国相关标准。
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是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的有力抓手,首先体现在前述管理办法为使用中国标准“开绿灯”,签订国际工程项目合同时纳入中国标准,减少后续因采用标准不明确引起的纠纷及损失。其次,随着大量工程项目海外落地,中国高铁、公路、房建等工程建设标准逐步走上了国际大舞台,让世界逐步了解中国工程背后的中国标准,打破欧美等发达地区标准长期垄断国际工程市场的状况。
再次,援外工程不仅搭建了应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平台,也为后续“走出去”企业深入参与国际竞争、建立销售售后服务体系打下基础,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2.1.2针对不同国别应用中国标准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各异,有的尚未建立标准体系,有的国家和地区标准体系深受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地区标准体系影响,因此,中国标准与沿线各国标准对接、推动标准互通,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任重而道远。中国标准“走出去”往往要打破欧美标准长期形成的自然垄断地位,中国标准和技术资质很难得到国际认可。即使在缺少自己国家标准的非洲或拉美地区,大量欧美国家公司提供设计、监理等服务,更倾向于采用发达国家标准,尤其是工程设计、规划阶段标准。符合国外标准意味着成本剧增,体现在:一是欧美和中国技术标准有差异,需要额外投入资金、人力、研发,改造中国的生产设备、施工工艺流程等以符合欧美标准;二是符合国外标准要进行专业认证,认证费用高昂、周期长。即便使用中国设计标准,往往需要依据欧美标准进行设计转化,并经项目所在国认证,增加了项目周期和成本。
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的交通工程项目中,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一半以上的工程采用了我国标准,其他大部分国家多采用本国标准或欧美标准。例如:中铁建公司承接的土耳其安伊高铁土建项目,在中国提供优惠贷款支持下,中国高铁的产品装备要符合欧洲标准,包括信号、机车、钢轨、水泥、橡胶垫片、紧固件等;此外,设计规范、工艺流程以及模具都要符合欧洲高铁标准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在标准体系缺失或不健全的国家和地区,且欧美标准体系涉足未深时,应用中国标准概率更大。目前来看,中国铁路标准在非洲、拉美地区逐步成为一些国家的事实标准。中国企业参与建设的肯尼亚蒙内铁路、安哥拉本格拉铁路、尼日利亚沿海铁路等项目都采用了中国标准。这些项目证明,中国标准在国际市场具有可复制性,除欧美标准外,中国标准也有先进之处。
2.1.3依托技术优势应用中国标准
标准化的理论基础来自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两方面。其中,没有技术创新,标准也就没有实质性内容。随着我国越来越多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成果,先进技术成为中国标准的核心竞争力。习近平主席曾提出:自主创新要与标准化相结合,要大力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国际化。要实现标准国际化,必须发挥我国技术、标准、质量、品牌、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竞争新优势。其中,技术优势是重中之重。
由于中国的工程技术取得了长足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小,我国在水电、风电、铁路、港口、桥梁等工程技术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并且形成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因此,依托我国先进工程技术水平,能够“有底气”地带动中国标准走出去。例如,中国主导制定的特高压、新能源接入等国际标准成为全球相关工程建设的重要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依靠特高压领先技术,成功中标巴西两个特高压直流工程,并大量采用了中国标准。
再以中国高铁为例,中国具有世界先进的高铁集成技术、施工技术、装备制造技术和运营管理技术,且中国高铁上下游产业链完整,施工效率是外国企业的一倍以上,因此成本控制力较高。正如李克强总理曾表示的,“中国高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成本具有竞争优势”。依托技术优势,中国已制定百余项高速铁路建设标准规范,其安全性能指标与欧洲标准基本一致,而且所用钢筋、水泥等材料的等级和用量更高。中国高铁技术的全面自主化、标准化和系列化,极大增强了中国高铁的海外核心竞争力。
2.2分析
我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技术标准的选用直接影响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工程造价。在我国标准“走出去”取得一些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中国标准的海外竞争力总体较弱。目前,中国标准大多依托援外项目,在我国具备技术优势的领域应用。
分析中国标准在海外竞争力较弱的原因,有时是受资金来源限制。例如:世界银行贷款、非洲发展银行贷款等项目,在其同资金使用国的资金借贷协议中,一般强制要求使用欧美标准。还有的殖民地国家独立后,技术、文化、语言还受宗主国的影响,因此对发达国家的工程标准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如果当地技术专家、官员具有欧美教育背景,项目更易采用欧美标准。
本文仅从标准角度分析中国标准在海外竞争力较弱的原因:一是中外标准存在技术差异,二是国外工程从业人员不熟悉中国标准,三是强制性标准体现国家主权。
2.2.1中外标准存在技术差异
(1)中外建筑材料、设计计算、施工设备、施工工艺、试验方法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且往往产品认证、实验室认证体系不同。
以混凝土试块评定为例,中外取样频率和试件要求均有不同。我国测试抗压强度的试件为立方体,欧洲标准中有时采用圆柱体,有时采用立方体试件,美国标准则为圆柱体试件;即使检测同一块混凝土试块,其抗压强度也不同。水泥作为主要建筑材料,我国水泥标准与欧洲标准相近,与美国标准差距较大。中外标准在水泥分类方式、物理化学指标、强度指标、水化热指标等均有一定差异。
再以风荷载计算为例,我国GB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与《欧洲法规对结构物的作用1-4部分:一般作用风作用》(Eurocode1:ActionsonstructuresPart1-4:Generalactions,Windactions)中风荷载的主要参数、原理基本一致,但由于风力模型差异,同样条件下适用欧洲公式计算的数值至少大于国标数值30%。
(2)项目受宗教、文化、习俗、惯例等影响,无法直接应用中国标准。
每个国家都有其特有的历史、地理和民族风格,影响着整个国家的饮食、衣着、住宅、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等,我国的设计标准不可能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地区。以宗教信仰为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元宗教并存,中亚、西亚、北非地区以伊斯兰教为主;中东欧地区主要信仰基督教,还有伊斯兰教;东南亚地区以佛教、伊斯兰教为主,基督教、儒释道信仰等并存;南亚地区以印度教为主,伊斯兰教、佛教、锡克教等并存;南太平洋地区以基督教为主。如果在伊斯兰教地区新建建筑,必须设置礼拜室,且要朝向麦加,而厕所不可朝向麦加。其他中外建筑差异不胜枚举:墨西哥对建筑抗震要求较高,无法直接使用中国标准;越南雨水较多,建筑必须设置雨棚,且雨棚长度有要求。
有时仅仅为习惯不同。以轨道制式为例,轨道制式分为标准轨距、宽轨距、窄轨距,中国采用1435mm标准轨距,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采用1520mm宽轨距,印度、巴基斯坦等国采用1676mm宽轨距,非洲加纳、刚果、坦桑尼亚、赞比亚等国家采用1067mm窄轨距,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喀麦隆等国采用1000mm窄轨距。
2.2.2国外工程从业人员不熟悉中国标准
海外项目更倾向采用欧美等发达国家标准或当地标准,往往是因为缺乏对中国标准的全面、系统了解。即便采用中国标准,在国际工程中往往需要大量解释、沟通,让项目所在国熟悉我国标准。国外工程从业人员不熟悉中国标准,客观原因如下。
(1)我国标准体系与欧美标准体系差异较大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标准体系一般由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配套组成。其中,技术法规具有强制性,由议会或者议会授权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发布。技术法规规定保障公共利益的原则性基本要求,例如保护人身健康或安全、保护公共资源、保护环境等方面。
而技术标准由民间组织自愿制定并采用,是相关方协调一致的产物,为非强制执行的。但技术标准一旦被技术法规引用,则具有强制性。从体量上,技术法规数量少,技术标准数量多。例如:《英国建筑条例》及其批准文件作为建筑工程的技术法规,规定了所有建筑工程应满足的安全、环保、舒适性等基本技术要求。同时,批准文件引用了大量技术标准,用以指明具体技术实现方式,因此非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在此也具有了相应强制效力。再如:美国的标准体系高度分散,但总体也可分为强制的技术法规和自愿性的技术标准,其中,政府制定发布强制性的政府专用标准,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协调发布非强制性的自愿性国家标准,各民间组织发布非强制性的专业团体标准。
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参照苏联模式,由政府下达计划,组织标准编制、颁布、实施、管理,社会无偿使用工程建设标准,标准具有公共政策属性。政府标准按发布主体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三级;按强制效力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这种体制造成数量庞大、制定发布主体多,各级标准之间缺乏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尤其是,现行强制性条文分散在数千本标准中,系统性、连贯性不高;强制性要求和法律法规融合性不强;强制性标准制定程序与技术法规相比权威性不足。
在新形势下,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正在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通过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和要求,建立“结果控制”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以全文强制性规范取代现行分散的强制性条文,提升工程建设规范法规效力。改革旨在更好发挥工程建设标准作用,有利于统筹考虑国内、国际需求。
(2)中外标准的形式和逻辑不同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两类,其结构形式、内容要素、表达方式均有差别。工程标准按照工程建设活动的类别、范围和特点进行分类,涉及工程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管理、维护、加固到拆除的全过程。产品标准按照工程建设中应用产品的种类,又可细分为专用产品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在标准文本中,工程标准和产品标准之间互相引用,在实际项目中需配套使用。而国外工程建设标准往往不区分工程标准与产品标准。例如:美国混凝土结构学会(ACI)发布的ACI318《结构混凝土建筑规范》(Building Code Requirements forStructural Concrete and Commentary)中,有两章内容分别详细规定了设计时选用混凝土及钢筋的材料要求及其耐久性要求,且大量引用了ASTM国际标准组织试验方法标准。
此外,欧美标准偏重于理论、原理和概念,具体公式和参数较少。因此,使用欧美标准通常需要更深厚的理论功底,需要技术人员和工程师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推导。而中国标准的条文规定较详尽,将实践或试验总结出的经验公式或经验参数作为标准规定,标准往往可以直接应用。
因此,由于中外标准的形式和逻辑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国外工程师不熟悉中国标准的理论、原理和概念,很难采信中国标准的参数;如果照搬中国标准参数,但未考虑当地特殊的自然条件或者人文习俗,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者验收难以通过。
(3)标准化工作人才走上国际舞台困难重重我国企业海外业务应用中国标准时,每个项目的实施都依赖熟悉中外标准化的人才。标准的竞争背后,人力因素不可忽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在国际化过程中涉及标准的咨询、培训、翻译等各项活动,需要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和专业化的标准国际化人才。例如:当国外工程师不熟悉中国标准的体例格式、术语用语、技术内容时,就需要同时熟悉标准化以及相关技术的人才进行解释、沟通。在调研中发现,如果中外标准在技术水平差异不大,国外工程行业是否认可中国标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双方之间的有效沟通。目前由于语言障碍及体制障碍等,大部分熟悉国内标准化工作的专家不能“走出去”,导致能够在专业上和国际接轨的人才不多,而同时在专业和标准化方面能够国际接轨的就更属凤毛麟角。因此,人才因素制约了中国标准在海外应用的竞争力。
(4)标准外文版数量少、质量参差不齐,且信息化程度较低标准要想成为世界“通用语言”,首先应能被看得到,才有可能被使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标准信息化程度高。人们可直接通过搜索引擎搜索,被指引到官方网站阅读或购买,也可以直接在标准制定组织官方网站找到标准购买页面,一些重要标准还有多国语言翻译版。而中国标准外文版信息壁垒较高。首先,标准外文版数量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目录》(2016年版),工程建设领域仅有215项标准英文版,占工程建设标准总体不到3%。企业在海外应用中国标准时,往往需自行翻译中国标准。其次,购买外文版标准需要懂中文,不方便外国工程师直接购买。在国内相关出版社网站及其电商平台的网店上,只能通过中文名称搜索到英文版;而在“中国标准管理委员会”英文版页面的“Looking for a TC/GB”(寻找标委会/标准)板块,链接引向中文内容,没有英文翻译页面。因此,标准外文版数量少,加之阅读、购买不便,中国标准难以进入国外工程师的视野。
此外,由于诸多原因,中国标准外文版的权威性、规范性、系统性得不到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或有关行业标准外文版的发布周期较长,不能与中文版同步制修订,导致中国标准海外应用滞后。实地调研发现,很多“走出去”企业不了解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发布标准外文版,自行组织翻译的质量参差不齐,存在重复翻译现象,效率低下,也不便于国外工程师理解。
总之,中国标准在海外应用时,国外技术人员“看不到、看不懂、不认同”,中国标准的海外竞争力总体较弱。
2.2.3强制性标准体现国家主权
前文提到,标准具有管理科学属性和公共政策属性。而强制性标准在政策中更加敏感,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协定)中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划分,强制性标准实为技术法规,既具有技术属性,还具有法规属性,在国际上属于通用技术法规范畴,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体现了一国主权。
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量大面广。强制性条文分散在近千本以“GB”开头的强制性标准中,强制性标准进而占工程建设标准总数近1/7。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4号),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有:工程建设活动中涉及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重要的通用的标准,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例如房屋建筑领域的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年版)》,铁路行业的GB50090-2006《铁路线路设计规范》,道桥领域的GB50917-2013《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等。可以看出,强制性标准覆盖面广、数量多,海外项目应用中国标准时不可避免要采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但强制性标准的性质决定,项目所在地政府即便认可我国的工程技术,也不愿采用我国的强制性标准。通过调研发现,海外工程项目涉及到安全、环保、劳工保护要求大多采用项目所在国强制要求或采用发达国家标准。例如:中国企业在境外最大的镍钴矿投资项目——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瑞木镍钴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应用时涉及公共安全、环保、消防的,均应符合所在国强制性规定。
同时,国际上除技术法规外,自愿性标准通常由社会各标准制定组织(SDO)发布。国外标准制定组织经过长期发展,在国际具有很大影响力、公信力,例如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美国混凝土协会(ACI)等。但是,我国目前工程建设标准的供给主体单一,不论强制性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90%以上由政府发布,工程建设领域团体标准化工作方兴未艾。因此,大量本该由团体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现阶段由政府托底,与国际通行惯例不符,在海外应用时需要大量解释沟通,消除国外有关方对中国政府标准的误解、警惕之心。
3建议
“一带一路”建设已是理念与行动,愿景与现实的有机统一,并进入了沿线国家间合作关系日益深化、合作领域精耕细作、合作项目垂直深入的关键阶段。因此,如何更好发挥工程建设标准作用,更好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中设施联通和贸易畅通的重点领域,成为要思考的问题。本文从3个角度提出政策建议:“修炼内功”,提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兼容性;“树立品牌”,扩大工程建设标准影响力;“互利共赢”,结合沿线国家关切共同发展。
3.1“修炼内功”,提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兼容性
针对2.2.1中中外标准存在技术差异的问题,要使中国标准在行文体例和技术内容上均和国际接轨,扫除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的技术壁垒。建议如下。
3.1.1改革优化中国标准体系与标准文本
使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逐步与国际通行“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体系相一致,提高我国标准广泛适用性,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扫除由于中外标准体系差异带来的使用中国标准障碍。此外,积极向国外标准文本的表达方式靠拢,适应国际通行的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和相关术语。
3.1.2开展中外工程建设重点技术领域标准对比研究,缩小中外标准间技术差异
通过对比研究中外标准中的控制性技术指标,总结差异,一方面有利于工程人员和商务人才快速地学习和掌握国外标准;另一方面有利于认识差距,借鉴国外先进技术,跟踪国际标准发展变化,缩小中国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差距,进一步完善国内标准体系。特别是工程应用材料、试验方法及设备方面,以及城市水、电、气、热、交通等城市生命线等工程标准,争取和国际通行做法保持一致。
3.2“树立品牌”,扩大工程建设标准影响力
针对2.2.2中国外工程从业人员不熟悉中国标准的问题,要树立中国标准的国际品牌效应,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中国标准从熟悉到认可。建议如下。3.2.1加强顶层设计,适时制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战略
上世纪末以来,美、英、德、日等国家纷纷出台了国家标准化战略,通过标准抢占国际经济、贸易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主导和影响产业及技术发展。
例如:《美国标准战略》(USSS)中充分认识到推进本国标准应用是在国际市场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USSS的原则中就包括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制定和应用标准的“技术援助”。USSS的战略要点也强调要“在全球范围内,积极促进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国际公认原则”(即为WTO制定标准的相关要求),并且致力于“防止由于标准及其应用造成的对美国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贸易壁垒”。可以看出,美国标准战略反复强调“国际公认原则”及“国际相关性”,采取将标准“植入”技术援助、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一系列措施,在全球贸易伙伴中推行符合有利于本国发展的标准化战略。
我国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的特点是重计划、轻战略。自本世纪初,我国先后发布了《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先后发布了《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致第三十九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指出,“中国将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下一步,标准化战略的内涵、目标及实施路径还需明确。
中国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立足我国工程建设技术体系,借鉴欧美国家标准化战略经验,承担起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责任。为在国际上树立我国标准强国的地位,应将标准化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政策内容,适时制定面向全球的标准化政策和目标。制定我国标准化战略时应充分适应WTO相关标准化规则,例如:标准化相关信息透明、标准化利益相关方公开参与、各相关方公平表达意见及最终取得一致意见等等。
3.2.2建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体系
要创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品牌,必须建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体系,完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的同步翻译、发布、宣传推广工作机制。具体来说:建立标准外文版立项、发布的“绿色通道”,快速响应需求,重点标准同时发布中英文版本;增加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数量,逐步实现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全覆盖;提升标准外文版翻译质量,建立工程标准外文版专家库、术语库以及相关机制;建立“国际化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平台”,权威、统一发布标准外文版、中国工程标准海外应用案例及分析等;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外文版。
3.2.3推动中国工程设计和咨询“走出去”,培育懂技术、会外语、善管理的复合型工程人才队伍
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工程师群体,部分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已积累了一些海外咨询经验,中国企业完全有能力承担大型国际工程的管理咨询工作。下一步应系统开展项目合作、国际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培养一批在国外工程建设领域有话语权的工程技术人才和商务人才,包括涉外工程咨询工程师、建筑大师、在国外工程公司任职的高级人才、区域组织中熟悉标准化人才等,鼓励他们推广中国标准乃至中国文化。
3.2.4构建以中央政府为主,地方政府为辅,非政府机构广泛交流的多层次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政策、技术沟通机制
推动政府间技术和标准的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实验室认证互认。在重点行业、领域、地区推广使用中国标准,政府发布海外项目产业导向和国别导向。鼓励我国地方政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建立友好城市关系。鼓励我国学协会加强与双多边和国际地区及区域性标准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可组织技术交流论坛,邀请国外有关方代表来华进行考察、交流。可参考发达国家推行标准国际化方面的经验。例如:日本借助区位临近和先进抗震技术,多次邀请我国政府部门及企业界人士赴日本实地考察工程抗震实践。再如美国政府,为使其他国家承认和采用美国标准,NIST为美国主要贸易国官员举办各类研讨会,旨在证明美国标准、技术、原则和做法的价值。此外,要注重利用对外援助资金支持和鼓励与沿线各国社会各界深入交流,派遣各类技术专家和志愿服务团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根厚植,夯实民意基础。
3.2.5发挥经贸合作区作用,重视打造标杆工程、名片工程
据商务部2017年数据,中国企业已在“一带一路”沿线20个国家建设了56个经贸合作区,涉及多个领域。我们应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的载体作用,重点打造基础设施精品工程、示范工程。通过调研发现,中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示范效应很强,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后续项目所在国认可中国工程公司及中国标准的概率,带动其他项目自愿选用中国标准,扩大中国标准国际影响力。远期看,要通过合作区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铁路、电力、港口、通信等基础设施标准对接与互认。
3.3“互利共赢”,结合沿线国家关切共同发展
十八大以来我国将“共赢”提升到外交旗帜高度,通过“合作共赢”打造命运共同体成为历史必然选择。针对2.2.3中强制性标准体现国家主权的问题,建议主要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为宗旨,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正当关切,共同谋发展,为人民谋福利。建议如下。
3.3.1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求与我国关切相结合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以电力为例,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很多地方还没有电网,是全球缺电最严重的地区,无电人口超过10亿人;俄罗斯、中亚、东欧等地区电力设施老化问题突出,目前正在大规模改造升级;西亚地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能源转型,减轻油气依赖,电力建设进入快速扩张期。此外,还应关注“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发展动态,例如印度需要以工业化方式建设100个智能新城市、未来伊拉克重建、阿拉伯之春后的西亚、北非相关国家的重建及发展进程。只有准确把握对外援助和开发合作各自最适宜的领域和项目类型,凸显最有利于体现双方发展要求、联带效应最为显著的区域和领域,才能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广应用我国标准,消除一些国家基于对中国的误解或者对中国崛起的担心。
3.3.2“技术+造价”打包,突出中国标准“质优价低”的品牌优势
将我国标准性能指标和欧美标准进行关键指标和性能的对比,并结合工程造价,分析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性价比。针对路桥、公路、铁路、水运、电力等有技术优势的领域,挖掘我国工程建设标准的优势,充分展现我国工程建设在国际竞争中价格低、性价比高、建设周期短的优势,并形成报告,推动目标国家或地区直接采用或转化采用我国标准。
3.3.3凸显产品标准、培育团体标准,降低政府强制性标准的海外“存在感”
在海外应用工程强制性标准易牵涉到一国主权问题,因此可以从工程建设领域产品标准切入,包括工程中采用的产品、材料以及元件、构建、部品、部件,从改进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的角度出发,使我国具有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标准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使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获得长远的竞争优势。同时,要使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成为未来中国企业海外应用的主力军。为促进促进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良好健康发展,建议加紧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等,对团体标准要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一要确保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技术内容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二要创新社会采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