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欧盟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持续推进关键政策,力求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加强环境保护力度。本期内容重点梳理了欧盟能源重振计划的最新进展,包括《可再生能源指令》的目标调整及《风能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欧盟在风能投资方面的政策突破。此外,我们还关注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最新修订,以及《无毁林产品法》的正式生效及其影响。
能源重振计划和其他气候政策进展
一、能源重振计划再强化
(一)可再生能源指令
可再生能源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 RED)是欧盟于2018年通过的法令,当时设定了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30%的目标。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建议将指令中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提高至40%。一年后,为了应对能源危机,欧盟委员会推出欧盟能源重振计划,旨在尽快摆脱对俄罗斯进口石油的依赖。与此目标相一致,欧盟委员会又提出将可再生能源2030占比提高至45%。2023年3月,经过政治协商,欧盟内部达成一致,重新修订可再生能源指令,将2030目标设定为可再生能源占比至少为42.5%,并尽量争取实现45%。
这一目标的制定受到近年来欧盟可再生能源快速增长的积极影响。2022年,欧盟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达到23%,较2021年的14.2%有了显著提升(见图2-3)。目前我们尚没有看到2023年的数据,但根据最新电力市场的数据,2023年可再生能源贡献了欧盟44%的发电量,首次占比超过40%,其中太阳能和风能总计贡献率为27%,较2022年增长了4个百分点,特别是太阳能发电增长强劲,装机容量较2022年增长了41%。[1](见图2-4)
[1] SolarPower Europe, 2023: A milestone year for renewable energy in Europe - Unveiling Ember's Electricity Review,2024-02-08:
https://www.solarpowereurope.org/news/2023-a-milestone-year-for-renewable-energy-in-europe-unveiling-ember-s-electricity-review.
图2-3 欧盟可再生能源再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注:2019年之后数据不包括英国。
数据来源:EurObserv'ER,作者绘制。
图2-4 2020—2023年欧盟分能源类型发电量
数据来源:Ember,作者绘制。
(二)风能行动计划
根据风能行动计划(European Wind Power Action Plan),欧盟到2030年将实现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至少42.5%,力争达到45%。这意味着风电装机容量需大幅提升,到2030年达到500吉瓦,较2022年水平翻2.5倍(参见图1-5)。欧盟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将为该计划提供资金支持,欧洲开发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提供去风险担保。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委员会鼓励成员国使用危机和过渡阶段临时国家援助框架(Temporary State aid Crisis and Transition Framework)支持风能投资和生产。长期以来,由于担心会在欧盟统一市场造成扭曲,破坏单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欧盟不允许成员国擅自使用国家援助——政府向企业或产业提供的财政支持或其他优惠条件。而风能计划鼓励使用国家援助,打破了这一惯例,助推了疫情以来国家援助使用越来越频繁的趋势。
图2-5 2010—2023年欧盟风能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国际可再生能源署,作者绘制。
二、其他进展
(一)循环经济行动计划
早在2015年欧盟就推出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Circular Economy Action Plan),2020年经过修订后,该计划重点致力于推动产品在耐用性、可修理性、和易于更新性方面的改善,从而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的产生,推动经济向循环模式转型。2023年该计划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特别是针对电子产品和汽车生产方面。
2023年6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修订欧盟能源标签法规(EU Energy Labelling Regulation)的提案。同一天,欧盟生态设计法规(EU Ecodesign Regulation)获得立法通过。新的能源标签法规强制要求欧盟出售的手机、平板电脑产品,需要在产品说明中提供其能源使用效率、电池寿命、防尘防水和防意外跌落的指标信息。首次在欧盟上市的产品还需标识产品的可修复评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识别和购买可持续消费产品。
与能源标签法规相呼应,生态设计法规要求手机和平板电脑产品,从设计上满足耐用性、可修理性和易于升级更新方面的最低要求,包括:可以抵抗意外跌落、刮蹭、防水防尘;电池足够耐用,可以在承受至少800次冲放电循环后,仍可以保持至少80%的初始容量;生产者有义务在5-10个工作日中,向维修者提供关键性维修备件,并且该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市的7年内,都有责任确保维修所需的关键备件的供应;在产品上市后的五年内,应确保系统的可升级性;以及针对维修服务提供商的无歧视性。
为促进汽车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提出了涵盖车辆设计、生产和生命周期结束处理的一系列措施倡议。在该倡议下,欧盟将讨论拟定新法规,取代现行的报废车辆指令和关于可再用性、可回收性和可恢复性指令。新法规预计将带来显著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包括到2035年之前,每年减少123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更有效利用540万吨材料,增加关键原材料的回收,并由此带来每年18亿欧元的收入和更多的就业机会。[2]
[2] European Commission, Press Release, 2023-07-13,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3819.
(二)无毁林产品法
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启动无毁林产品法(Regulation on Deforestation-free products, EUDR)立法议程,2022年该法案获得通过,并于2023年6月29日生效实施。法案主要针对某些由商品消费驱动的农用地扩张,导致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问题,涉及畜牧、木材、可可、大豆、棕榈油、咖啡、橡胶等产品,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如皮革、巧克力、轮胎或家具等。按照该法规规定,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或出口这些范围商品的经营者或贸易商,需证明产品生产过程中没有涉及近期被砍伐的森林,没有导致森林退化。中型以上企业需要在2024年底之前履行新规,中小型企业享有额外六个月的适应期。
完
本文节选自《欧洲区域经济2023—2024(欧盟卷)》第一篇第二章,姜建清、汪泓主编,盛松成、赵欣舸、陈飞、刘功润副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2024年10月第1版),P54—58。撰写人: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裘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