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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I(Early Contractor Involvement)即早期承包商介入阶段,是一种承包商在项目的早期阶段参与,为建设方策划及设计阶段提供建议的合同模式。ECI合同模式于2005年引入澳大利亚,并在昆士兰主干道项目首次应用,后与澳大利亚传统设计施工合同结合形成了具有澳大利亚特色的ECI合同模式。传统项目合同模式未能在项目的早期阶段整合承包商的经验,ECI模式借助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可施工性、施工方法、材料和当地经验的优势,通过早期的承包商参与,在建设方和承包商之间建立合作,促进项目创新,实现复杂项目问题的高效解决。本文对ECI模式起源、发展、实施及特点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结合实施案例提出了该模式的实施条件及对于国内工程的借鉴意义。

建筑业ECI合同模式

一、ECI模式的起源及发展

ECI模式起源于英国土木工程学会1998年发布的工程建筑合同,并被英国公路局用于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该模式通过设计方和施工方与建设方在合同关系中共同工作,先行确定项目的工作内容和价格,然后设计和建造项目。

在采用ECI模式之前,英国主要使用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DBFO)以及设计和建造(DB)模式,由于DBFO和DB合同在项目执行中问题频出,英国公路管理局开始接收ECI中的实践合作原则。因为该模式可能缩短项目持续时间,促进项目创新工作和价值工程,并尽量减少索赔等优势,受到了政府的鼓励,后来ECI模式成为英国建筑业首选合同模式。英国ECI模式的实施过程及特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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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许多国家将ECI模式用于风险相对较高的大型复杂项目,同时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修订此方法。一些国家尝试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采用该方法,一些国家将ECI模式与本国的传统合同模式结合,形成各具特色的新合同模式。

二、澳洲ECI合同模式

澳洲于2005年引入ECI合同模式初期,虽然ECI中合作机制和策略对于项目有利,但由ECI的各方开放合作的机制和阶段目标价格代替总价合同的方式并不被完全接受。于是,澳洲将ECI模式与传统DB模式结合,ECI第一阶段采用各方协作模式,第二阶段引入成本激励机制,采用传统的设计加建造模式(D&C),最终形成了具有澳洲特色的ECI模式。澳洲ECI模式的各阶段工作内容见下页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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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I承包商在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提供专业知识完成项目的策划及设计优化,制定施工规划,包括确定场外制造和分供商选择等,最终确定目标价格。第一阶段通常持续8—12个月,承包商有足够的时间落实各项提高工程价值、降低工程投入及建设周期的规划。当建设方认可第一阶段的整体方案、施工协议和整体价格等工作成果后,才能进入ECI第二阶段。如果ECI承包商没有进入第二阶段,建设方可以根据第一阶段成果,快速进行第二阶段的重新招标。

ECI承包商在第二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详细设计和施工。承包商在ECI阶段末的报价有两种形式,风险调整价格或风险调整最大价格,二者都是在考虑了施工阶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后确定的,一般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改变。

澳洲ECI模式特点与实施条件

澳洲ECI合同模式能够适应绝大部分的建设项目,对于专业程度高且复杂的大型建设项目,由于早期承包商的提前介入,将为经验不足的建设方创造更大的价值。主要原因包括:ECI阶段聚焦建设方的目标,包括提高性价比,提升全生命周期效益,提高安全性和质量,提升环境性能,提供更快的交付和更可靠的预算;ECI阶段是一个各方综合的施工策划及设计深化阶段,通过设计优化及方案优化减低建造难度,提高可建造性;在ECI的第一阶段有充分的时间来识别、避免或管理施工风险;对拟定的施工方法、方案和成本估算能够在施工前进行审查和测试,提高造价的可靠性。

一、澳洲ECI模式优势与挑战

澳洲ECI模式相对于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EPC)具备以下优势和挑战(见下页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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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澳洲ECI模式实施条件

1.建设方的能力。与其余各类合同模式类似,建设方同样需具备对ECI合同采购及执行的管理能力。例如,ECI合同的定价需要建设方具备相应的商务经验,ECI实施过程中承保商介入时间的选择等。

2.合理的设计策略。需要对ECI阶段的设计深度进行把控,设计深度能够满足ECI投标的目的,同时不会限制承包商在可施工性和价值工程上的创造力。一般设计工作完成至70%,即可满足投标要求,最终施工图设计在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3.对于预算的充分考虑。ECI模式需要建设方设定包含建设方及承包商潜在索赔风险的预算,风险考虑越充分,预算也越高。

澳洲ECI模式实施案例

一、澳大利亚弗林德斯连接线项目(Flinders Link Project)

弗林德斯连接线将Tonsley铁路线延伸到弗林德斯医疗中心,并为弗林德斯大学、弗林德斯私立医院和该地区的其他目的地建立铁路连接。工作内容包括建造一条650米长的铁路延伸线,包括在道路上的高架单轨、既有车站的拆除及新建车站、铁路沿线的自行车道等。主要建设工作于2019年6月开始,在2021年3月完成,工程总价1.41亿美元。

在2017年5月ECI协议确定前,建设方和Gateway South就ECI合同的交付进行了各种互动,包括各类技术方案演示,提交概念设计服务方案,建设方接受Gateway South的方案并指示Gateway South开展概念设计工作。项目于2017年5月确定采用ECI合同模式,2018年2月建设方与承包方Gateway South签订项目ECI协议。

同时项目成立了评估委员会,最终由评估委员会对ECI阶段的报价与独立估算单位进行对比,最终承包商报价较独立估算单位节约5%,顺利获得了第二阶段的DB合同。2019年5月建设方将第二阶段的DB合同授予Gateway South。

二、澳大利亚海岸到海岸轻轨项目(Coast to Coast Tramline Extension)

澳大利亚海岸到海岸轻轨项目是一条2.8公里的有轨电车线路,包括2.8公里双轨轨道、变电站、架空悬链线系统和相关结构、道路和桥梁工程和交通管理设施、4个有轨电车车站以及新的公园和游乐设施,工程总价约1亿美元。

由于项目建设包括土建、电器、轨道工程、交通管理和城市改造等,建设施工将会对道路网络、铁路走廊和河流产生影响,在施工期间需要对既有道路及小型巴士站进行导改,因此,项目需要进一步缩短建设周期,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2007年11月,承包商和设计师与建设方签订了ECI协议。根据协议,成立了一个由建设方、承包商和设计方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

通过ECI第一阶段7个月的工作,设计方确定了工程的范围,明确了风险和处理方案,以便对建筑工程进行准确定价。承包商编制了成本概算,同时业主委托估算人员独立估算费用,成本估算完成后,双方协商设计和施工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价格和风险分担达成一致,建设方有权寻求其他承包商。但在这个项目中,该团队获得了这个项目的第二阶段合同。

对比与启示

相对于国内工程和施工总承包项目,澳洲的ECI模式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通过项目ECI阶段的承包商、设计方、建设方的在前期的有偿协作,对项目范围、风险、施工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对于项目顺利实施有积极意义。利用ECI阶段与后续设计施工合同分离的机制,通过独立测算机构和评估委员会,保证了项目总价的合理性,避免了较大的价格偏差,降低了建设方目标价、承包商报价偏离真实价格的风险。

对比而言,国内工程及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缺少在项目前期的有偿介入。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虽然设计方及承包商在项目前期介入,但缺少协同机制及共同目标,介入效果有限。对于大型基础设施、结构体系复杂的工程项目,易出现风险识别不到位,可建造性考虑不足等问题,进而导致结算价较签约合同价激增,甚至超概等现象。该模式下逐步加剧了承包商与建设方的对立,造成行业内承包商激烈“内卷”,很多承包商采用“投标低价、实施过程索赔”方式,导致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频发。

由此可见,合理的合同模式选择对项目顺利实施及行业的良性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于复杂工程项目,可以参考ECI模式,通过前期的有偿ECI合同,保证对项目整体风险识别、成本控制及价值工程等工作的效果。对于设计及施工标准化、施工界面少、工期要求低的项目,采用工程和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利用公开招标进行充分竞争,反而对建设方更有利。

(作者单位: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