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地区作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点,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多元复杂的人文、宗教、民族,尤其是新时期能源在全球经济社会生活的作用提高以后,作为能源富集带,中东地区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在逐渐上升。据凤凰资讯报道,2017年中国对中东国家的投资额已超过305亿美元,占地区投资总额三成以上,目前是中东地区首要投资者。并且,据《人民日报》报道,当前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二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达到2300亿美元,预计2020年有望突破5000亿美元。此外,中东地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高地与核心经济走廊,是与中国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合作伙伴,其战略意义尤为关键。在此背景下,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本文以此为基点,探讨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如何抓住机遇,提升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相关途径。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机遇

(一)双边贸易互补性较强,经贸基础良好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与中东各国经贸合作的互补性日益加强,在双边贸易额增长的同时,也包含着较多投资机遇。据环球网2017年8月6日公布的资料显示,2016年中国是中东地区首要投资国,直接投资总额为295亿美元,占同期中东地区吸收外资总额的31.9%。2017年全年,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额高达305亿美元之多,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约10亿美元。以伊朗为例,据新浪网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对伊朗的直接投资总额超过20亿美元,较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32%。此外,预计2020年双方贸易额有望突破5000亿美元。且我国在中东地区的投资领域呈多样化趋势,从电子通信领域扩展到零售商贸、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随着我国与中东国家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双边经贸进一步合作的基础良好,为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

(二)中东地区税率较低,我国企业直接投資金融环境优越

当前,中国与中东地区经贸金融合作势头良好,原因之一是中东地区税负较轻。据环球网数据显示,全球企业税负最轻的地区为中东,平均税负率为24.2%。以巴林为例,除了对石油公司征税以外,巴林基本上是一个无税国家。在巴林,外国公司享有十年零公司税的保证。除此以外,个人所得、公司利润、资本增益税、销售税、房地产税、利息税等也完全免税。再以卡塔尔为例,目前卡塔尔对外资企业征收单一固定税率10%的所得税,且进口机械设备和零部件免征相应税款。并且,卡塔尔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及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而当前美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日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5%,欧盟成员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全球平均的税率为25%。相比之下,巴林、卡塔尔等中东地区国家税负较轻,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金融环境。

(三)双边金融合作资金支持体系比较健全,投资保障性高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资金支持体系较为健全,主要体现在我国与中东国家互设金融支持机构,且合作基金较为完备。2014-2017年间,卡塔尔、阿联酋先后设立了人民币结算中心,极大提高了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便利度。并且,据新浪网资料显示,2015年12月,由我国发起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宣布成立,同时,约旦、卡塔尔、土耳其、阿联酋等10个中东国家正式列入亚投行的创始成员国名单。2016年年初,中国、阿联酋及卡塔尔三国建立了共同投资基金,投入200亿美元,用于联合投资中东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制造业等领域的项目。此外,目前中国已经和卡塔尔签订了本币互换协议。中国与卡塔尔共同成立了100亿美元投资基金,卡塔尔与中方各出资50%,用于支持中国企业对卡塔尔投资。这些措施为我国对中东地区进行更大范围、更强力度的直接投资提供了支持,有利于中国与中东地区实现互利共赢。

(四)中东劳动力资源丰富,企业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

目前,中东大多数国家的劳动力成本比较低。据凤凰网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中东地区的人口数量已超过4.9亿,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7%,其中劳动人口数量超过总人口的50%。可见,中东地区的人口较为稠密,且各国的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以伊朗为例,伊朗的工业基础非常完备,人口数量近9000万,年轻劳动力众多,市场具有巨大潜力。而且中东地区基础专业人员的工资较低。据新华社资料显示,2017年上半年,埃及与伊朗的日最低工资分别约为3美元和0.64美元,我国企业基本工资平均值是埃及的6倍、伊朗的10倍。中东地区员工薪资水平低,可以大幅节约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投资的劳动力成本。另据相关显示,在巴林地区,巴林政府为鼓励外资企业招聘当地员工,给予企业大量的资金补助,以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中东地区廉价的劳动力优势,有助于降低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的劳动力成本。

二、当前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面临的挑战

(一)中东地区的交通运输设施尚未完善

“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中东地区的投资合作不断增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我国企业在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过程中,存在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投资进程。以也门为例,在公路方面,截至2017年年底,也门的公路里程仅16811.92公里。在航空设施方面,也门机场设施也普遍滞后,仅有萨那、亚丁、塔兹、荷台达、穆卡拉和赛永6个国际机场。此外,也门海岸线仅2200多公里,只有亚丁、荷台达和穆卡拉等7个港口。并且,中东地区的海岸线长度明显较短。据2016年世界海岸线长度排名数据显示,加拿大、印尼、俄罗斯海岸线排名一、二、三,长度分别为202340km、54716km、38650km。然而与之相比,也门海岸线长度为2200km、埃及为2450km、伊朗为2440km、沙特阿拉伯为2640km、阿曼为2092km,可见中东地区的海岸线明显偏低。在此背景下,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面临一定程度的挑战。例如,原本中国企业计划在2022年前,投资阿曼工业区107亿美元,修建日处理原油23万桶的石油提炼厂,以及水泥厂、石油化工厂等多个项目,但由于交通运输不畅,大量所需货物无法及时运送至阿曼工业区,导致中国对阿曼的投资迟迟没有完成。当前,中东地区的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的交通运输均较为滞后,不利于我国对中东地区的直接投资进程的加快。

(二)中东地区战乱与腐败风险较为严重

近年来,中东地区的投资环境纷繁复杂,腐败与战乱现象较为严重,极大制约了中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的直接投资。据新浪财经2018年4月12日发布的资料显示,近日中东地区局势紧张升级,美俄冲突频发不断,投资该地区面临较大的战乱风险。此外,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之间的矛盾是中东问题的核心,政局极其不稳定。伊拉克、也门以及利比亚等国的内部冲突严重,且伊朗本国中,保守派和改革派的冲突日益加重,由此导致中国投资的项目进展缓慢。例如,2015年4月,中国南通三建负责在也门建设国家图书馆项目,在筹建初期,图书馆项目曾因也门内乱而中断,且截至2017年7月,该项目才建设完成工程总量的80%。并且,据2017年1月约旦时报报道,在透明国际发布的2016全球清廉指数报告中,约旦以48分(总分100分)排名第57位,尽管与2015年相比,下滑12位,但仍较为严重。中东地区国家平均得分38分,超过90%以上的阿拉伯国家得分均低于50分,地区腐败现象严重。战乱风险、腐败等严重问题,也严重妨碍了中国对中东地区的直接投资。

(三)中东地区信息技术水平相对滞后

中东地区技术水平较为低,尚未形成完善的先進信息系统,极大制约了中国企业对其直接投资速度。据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埃及科研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足2%,许多科学家由于收入过低或者项目资金短缺而移民,致使埃及国内科研人才流失现象严重。此外,中东地区的网络成熟度水平也较低。据2017年全球网络成熟度指数排名数据显示,约旦、科威特、黎巴嫩与埃及等分别排名仅60位、61位、89位与96位,网络技术运用能力明显较低,不利于中国投资者对该国进行直接投资。并且,受此影响,近5年以来,中国对中东地区信息技术领域的投资不足8%。

(四)中东地区对外资企业的法规要求比较严苛

目前,中东地区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规要求相对严苛,阻碍中国企业对该地区直接投资业务的开展。以埃及为例,埃及用工限制非常严格,在外国企业雇佣埃及本地员工方面,制度上有明确的比例要求。按照埃及劳动法规定,在外资企业用工方面,外籍员工与本地员工比例为1:10,如遇特殊豁免情况,还需获取劳工长期签证,加大了外资企业进入埃及难度。并且,埃及159号《公司法》规定,企业雇员中埃及当地人的占比不可少于90%;工资也不能少于该类雇工工资总额的70%;埃及雇员工资不得低于该类雇佣员工总数的75%。由此导致中国企业在对埃及进行直接投资时,因当地法规严苛致使投资无法顺利进行。例如,2016年6月,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预计在埃及设立分公司,但由于埃及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商不得从事投标业务,因此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无法在埃及设立分公司。此外,黎巴嫩对外商投资者的要求也较严格,只允许WTO服务贸易中7个领域的产业进入该国,例如艺术、电影工作室、剧团与电影院等。在此环境下,中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遭遇了重重阻碍。

(五)投资企业之间缺少合作,恶性竞争现象严重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中东地区进行了大规模直接投资。然而,由于投资企业之间缺少合作,恶性竞争现象严重,从而影响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的发展。我国现有的投资监管体制不完善,对中东投资的企业之间不便于进行交流与合作,致使我国企业很难合力进入中东市场。并且,近年来我国企业对中东直接投资的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常出现同业间的恶意竞争。部分企业恶意压低市场价格,不但损害同行利益,也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影响企业自身发展。例如,据凤凰网资料显示,安徽省凡派机械有限公司在巴林用了大概三年的时间开拓市场经营业务,但是在2017年6月竞标之前,被安徽江汽投资有限公司以低于20%的价格恶意夺标,像这样的恶性竞争在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过程中非常普遍。内部竞争的加剧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而且弱化了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竞争力,阻碍了我国企业对中东直接投资的顺利进行。

三、“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优化路径

(一)强化保险业务力度,健全海外投资金融保险体系

我国对中东地区进行直接投过程中,由于中东地区对外商投资要求比较严格,我国企业面临着投资损失风险。海外投资保险对于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意义重大。因此,我国涉外保险机构应该加强投资保险业务,强化对中东地区投资保险业务,为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提供一定保障。具体而言,我国对中东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应通过国际保险机构投保,增加海外投资保险的金额,为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提供安全保险。政府可以牵头,通过举办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险研讨会的方式,吸引相关企业购买海外投资保险,进一步加强中国对中东直接投资企业的安全保障。并且,政府部门应鼓励涉外金融以及保险机构,强化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方面的保险业务力度,全面利用各类金融保险资源,保障相关企业权益。同时,保险机构应该增加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范围,将战争、汇率限制等风险纳入海外保险体制中,规避我国企业应中东地区战争、汇率波动遭受的财产损失。

(二)加大信息技术应用与推广,推进双边信息技术共享

针对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应加大双方信息技术沟通与合作力度。首先,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企业应加强学习信息技术的相关知识,且要建立专业的信息技术学习交流平台。在此过程中,我国政府可以为相关企业提供扶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信息技术,如引进美国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运营理念,进而提升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为企业投资中东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其次,我国政府可以牵头搭建双边技术转移中心及创新合作中心,打造技术转移协作网络,通过技术转移合作,挖掘企业的合作需求,强化资源共享,促进我国对中东地区投资进一步发展。此外,相关技术企业可以从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的网络技术方面入手,引入最先进的网络技术,通过强化双方的信息技术以及其配套设施,为相关企业提供优质的互联网环境,便利企业投资合作进一步开展。

(三)采用多元化的投资策略,分散我国对中东直接投资风险

我国相关企业应采取多元化的直接投资方式,分散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的风险。具体而言,我国企业在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过程中,应该采用多位投资人联合投资的方式,以及证券化投资方式,分散因中东地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投资风险,例如,中东地区国内政治风险、汇率变动风险等。在项目投资前期,我国参与对中东直接投资的企业应采用多位投资人联合投资的方式;在项目实施到后期阶段时,可通过证券化手段回收一部分流动性的分散风险,进而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同时,我国企业在投资中东地区不同项目时,如环保、铁路运输、信息科技等,可通过分解投资降低风险水平,将风险分散到不同项目中,增强每个项目的风险承受力,最终实现分散风险投资的目的。

(四)增加与本地企业的投资合作,避免盲目投资

中东各国虽资源丰富,但是工业化发展进程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与我国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我国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存在政治、经济等风险。因此,我国企业在对中东进行直接投资时,应增加与本土企业的相关投资项目合作,避免企业盲目投资。具体而言,政府方面应该立足于双边经济发展情况、能源资源存储量等,选取各国的重点项目,基于此为企业搭建桥梁,引导我国企业与当地企业进行合作。企业方面应该积极寻求合作目标,并组织建立对中东直接投资合作联系机制,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在具体的双方企业合作过程中,应协商好关于产业投资的具体细则、相关规避政策以及经济、政治风险等,进而增强我国企业直接投资的成功率。

(五)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我国企业直接投资进程

当前,应该进一步拓展我国企业对中东直接投资合作融资渠道,寻找更多的融资平台,加快投资进程。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相关投资企业税收、财政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激励相关投资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收购工作,推动投资企业将储备资金向外汇资金转变,增加企业对外融资通道。同时,应以当前市场的发展原则为主要导向,更深层次的拓宽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企业的最佳融资渠道。我国相关投资企业可以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我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此外,政府部门应该鼓励多方机构,共同参与建立中国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合作基金平台。我国政府可以推动举办中国对中东直接投资推介會以及研讨会,可以定期举办相应的展会,采取交流、推介等方式,强化相关企业投资宣传力度,进而吸引金融机构与企业合作,为企业注入资金,加快我国企业对中东地区直接投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