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国的国际工程总承包业务(EPC)发展迅速,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国际市场不断扩展,企业实力逐步提升,积累了丰富的EPC总承包经验。中国企业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正在经历从起步走向成熟,从低端市场走向中高端市场,从成本优势走向资本、技术及管理优势的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工程承包的利润空间逐渐缩小,国外业主的要求却越来越苛刻,例如,要求带资投标、承包、延期付款等条件。面对这样的形势,不少企业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中长期出口信贷产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承包中大型项目,并按照国家的要求带动高新技术产品、大型机械设备、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

中信保的中长期出口信贷产品包括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及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其目的在于鼓励本国银行为本国出口商、外国进口商提供贷款,以满足外国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工程款的需求。

近年来,出口买方信贷及出口卖方信贷在工程承包中运用的比较广泛,但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是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不常见的一种融资模式。承包商通过给予业主延期付款(Deferred Payment)的安排,分担业主资金压力,进而通过议标拿到工程项目。本文重点介绍的就是“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在EPC项目中的具体应用。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是在金融机构无追索权地买断出口商(承包商)商务合同项下的中长期应收款后,中信保向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的保险产品。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商务合同预付款现金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商务合同金额的15%,延付金额(也就是融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商务合同金额的85%;承保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赔偿比例最高为95%;满足中国政府对中国成分的最低要求。

项目背景

某大型国外炼油项目,合同额约30亿美元,业主以议标的方式选择EPC承包商,EPC承包商除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车服务外,还需协助业主从中国获得融资。

该国中央银行与中信保签订了融资框架协议,在协议项下,该国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通过“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从中国获得商业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9年,其中建设期4年,还款期5年,中信保提供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

项目融资架构分析

在业主和承包商签署固定总价的EPC商务合同的前提下,根据中信保和融资银行的要求,运用“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商务合同的15%作为预付款必须以业主自有资金支付,其余85%的工程款按照此模式,由中方融资银行通过买断以业主为申请人、业主所在国商业银行(开证行)开具的以承包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L/C)的方式,为业主提供延期付款。

此模式下需要中方融资银行与承包商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同时,承包商作为投保人就85%的延期付款(应收账款)部分向中信保以中方融资银行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应收账款作为被保险标的,申请投保“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保险费用由业主一次性或通过融资的方式支付给中信保。一旦出险,中信保按照95%的最高比例上限(商业险损因和政治险损因)对85%的延期付款提供保险。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单由中信保与承包商签署。

开证行作为债务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在项目建设期只偿还贷款利息,不偿还本金。项目建成投产后,开证行将在五年内分10次等额向融资银行等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从以上模式可以看出,业主首先通过开出以承包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承包商85%的工程款,融资银行通过与承包商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买断被中信保保险的应收账款。工程建设过程中,随着承包商每笔工程量单的确认,融资银行以“见单即付”的方式支付承包商工程款,代替了原来业主需要等项目完工投产后支付承包商应收账款。

对业主而言,仍然是项目完工投产后支付工程款,但支付对象从承包商,变成了融资银行,延期支付带来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也相应地转移到了中信保和融资银行。

在“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下,《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单》和《信用证》是三份关键的文件。在信用证中,业主延付的对象是承包商;在《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中,承包商将业主出具的延付相关支付单证转让给了融资银行,延付对象由承包商转移到了融资银行;在《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单》中,中信保为融资银行,也间接为承包商承担了延期支付带来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三个文件结合在一起,完成了整个融资的闭环。

上述融资安排,由于中信保和融资银行的加入,既满足了承包商能及时收款的诉求,也满足了业主延期支付的要求,中信保和融资银行在其中起到了承担风险和提供融资的作用。

信用证在融资过程执行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信用证是一个契约文件,该约定不可撤销并因此构成开证行对于相符交单予以兑付的确定承诺。该契约文件受到国家法律的管辖,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并通过履行契约的条款而实现。信用证是独立于商务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

本项目信用证由业主作为申请人,承包商作为受益人,由开证行开具的是可修改、不可撤销的即期支付与延迟支付混合在一起的信用证。

信用证中的即期支付包括商务合同15%的预付款、中信保15%的保险费,以及融资银行的管理费,当承包商提交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信用证生效,随后业主采用即期付款方式分别将上述款项支付给承包商、中信保和融资银行。

对业主来说,商务合同85%的工程款和中信保85%的保险费是延期支付的,随着工程的进度,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发票及信用证规定的相关文件后,业主以延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和中信保。

在承包商与融资银行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后,受益人为承包商的信用证作为一种物权由融资银行买断,随着承包商按照工程进度提交的发票(invoices)及信用证规定的相关文件后,融资银行按照业主签发的由中信保确认的承兑函(Honoring Letter)及时支付相应的款项。也就是说承包商即刻从融资银行获取该笔付款,完成了该笔工程量的融资。

在该项目中,此信用证不但规定了付款和还款方式,交单内容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且最关键的作用是通过买断方式,使信用证由延期支付变成了即期支付,解决了承包商在建设期的资金压力。

风险分析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下,通过《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承包商可以即期获得工程款,等同于现金项目,通过《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单》的签署,业主延付带来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也转移给中信保。换言之,在该模式下,承包商的风险是基本可控的。但项目执行期间,除了EPC项目自身的一些共性风险外(此处不做分析),承包商还面临着一些由于采用“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而带来的特有的风险。

(一)负现金流风险

采用“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执行项目,一个突出特点是项目设计(E)和施工(C)是按工程进度付款,以即期支付的方式收款,采购(P)部分除了15%的预付款外,承包商其余85%的付款需要设备装船后,向业主提交商务发票、装箱单及相关证明,经业主确认才能向融资银行转让应收账款,进而从融资银行获得受让价款,支付给承包商。

由于85%的采购付款安排需要等到设备装船后才可获得,承包商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按照发出订单时,支付给制造商订单额度的15%作为预付款。最终版制造图纸得到确认,并且制造商准备好原材料后,承包商还要支付给制造商订单额度的40%,周期长达6-12个月。一般而言,EPC合同额的60%为采购。由此可知,项目执行期间将面临着长时间的巨大的负现金流风险。针对这个问题,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承包商可以向中信保购买特殊保险,转移由于垫付资金产生的风险,一旦发生政治和商业风险事件,项目被迫终止,承包商垫付的资金损失可获得90%的赔偿。

(二)业主不能按期还款的风险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下,承包商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融资银行,从融资银行获得工程款的即期支付,融资银行获得应收账款的债权和义务。项目执行期间,业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每半年对已支付给承包商的账款支付利息,项目建成投产后,业主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将项目本金和利息分10次等额直接支付到承包商在融资银行开立的还款账户上,承包商有义务将该还款账户的资金定期转移给融资银行,承包商不承担业主在项目项下的任何偿债责任或担保风险。

根据融资协议安排,建设期内业主需要每半年偿还一次利息。由于项目所在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在项目执行期间可能面临资金短缺或支付审批逾期等情况,存在着业主应支付的建设期利息不能按期到位的问题。如发生此类情况,融资银行会停止继续买断应收账款,发生“停贷”现象,融资银行会及时将情况汇报给中信保,并要求索赔。为了确保项目进度以及建设资金持续到位,承包商在得到业主的确认后,需要代业主暂时垫付该笔利息。针对这种风险,承包商可以通过与业主签署合同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明确如果发生建设期利息垫付,业主应将垫付资金及该笔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一并偿还,并设定一定的利率水平。同时,承包商最好于利息支付日前至少两个月开始提醒、监督、督促业主启动资金筹措和汇款,全力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本文主要探讨了“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在EPC承包项目上的具体应用,信用证在该模式下的作用,以及EPC承包商可能面临的由此产生的风险,希望给同行业的承包商以借鉴和启发。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和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是目前中信保提供的三种中长期信用保险融资模式。为了规避汇率风险,承包商逐渐趋于谨慎选择出口卖方信贷模式。不需要直接贷款,不必承担汇率风险等优势使出口买方信贷和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成为承包商乐于接受的融资模式。

出口延付合同再融资保险模式下,承包商获得即期付款,即期收汇,不承担汇率风险和业主方的信用风险。但这只是通常的理解,具体项目由于融资的具体要求不同,承包商面临的风险也不同,承包商应首先做好深入的风险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选择和判断,项目执行期间持续地识别和控制风险,确保项目的利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