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电建海投公司”)结合在南亚、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电力能源运营项目的具体实际,提出了在发电公司和运维单位之间推行“两位一体”电力生产组织管控模式。其核心要义是按照发电公司与运维单位的本质属性,根据电力生产运营的岗位需求,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化配置。即业主发电公司按照投资属性,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负责商务及财务管理,其中包括电价电费管理、对外公共关系、生产物资采购等;运维单位按照生产运行维护属性,负责技术管理和运维实施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构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