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爆发后,中国承包商需要投入更多精力研判外界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对外投资的风险也将随着时间的拉长而呈几何倍增长。
新型融资模式
一、应收账款转让
一些国际工程的业主,没有足够的资金启动项目,又看好项目的收益,希望承包商能够先施工,然后通过项目收益延迟支付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通过转让应收账款的方式实现资金提前回笼。近几年使用较多的应收账款转让是保理和福费廷。
1.保理
承包商可以事先与业主商定采用保理的方式实施项目。除与业主约定与项目建设的有关条款外,承包商还需与业主约定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承包商可以转让已计价确权的应收账款。如合同报价中未包含承包商垫付的利息,还应单独约定业主需支付的垫资利息。承包商还应与保理银行签订保理协议。通常情况下,保理银行会要求承包商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为该项目办理特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在取得业主确认的计价文件后,按照约定的频率向保理银行提交相关单据文件,保理银行审核后支付相应对价。之后业主将延付款项直接支付给保理银行。
承包商也可以在与业主签署项目合同后,与中国信保和保理银行签订有关保理协议和保险协议。但前提条件是项目合同中不禁止合同权益的转让,且项目合同的约定符合保理银行的要求,或者能够签订补充协议。
投保并不是保理的必要条件,但保理银行会保留追索权,即在业主无法支付工程款时,会要求承包商支付相应款项。当然,如出现承包商违反项目合同等事项,即使是无追索权的保理,保理银行可以要求承包商回购应收账款。
2.福费廷
福费廷本质上也是应收账款转让,原理与保理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业主需向开证行申请开立最高额远期信用证,取得信用证后,承包商在每次账单确权后将兑付文件提交接单行,接单行会向开证行确认该次账单是否在该信用证总额下,如果在的话,就会按照和承包商签订的福费廷协议履行该笔账单的支付。之后,接单行请求开证行支付款项,业主在信用证到期时将款项支付给开证行。福费廷相对于保理而言,增加了开证行的信用。一方面,开证行提供信用的前提是对业主和项目足够看好,比如业主有良好的资产状况,可以提供足够的担保,项目建成后可以产生良好稳定的效益等。另一方面,开证银行的信用可以使接单行不保留对承包商的追索权。
3.其他
除了保理与福费廷的模式之外,一些国家政府为吸引投资,结合实际创设了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担保的支付凭证。如秘鲁政府根据项目不同阶段,开具不同的支付凭证,这些支付凭证是被银行等其他投资人认可的票据,可以在资本市场流通,帮助承包商融资,免去了承包商自己转卖应收账款的麻烦。
二、小额投资带动大额承包
在某些项目中,承包商与业主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但只作为小股东小比例出资,与业主同股同权、同比例举债。承包商通过此方式分担业主融资压力,从而锁定项目中的地位,实现小额投资带动大额承包。
一般而言,承包商通常占股10%左右。这种模式其实与PPP模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承包商希望用10%左右的投资换取项目施工。但这种模式的实操难度更大,因为承包商在项目公司中的话语权小。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为了实现项目整体利益最大化,会尽量压缩项目成本,使得承包商施工利润降低,可能无法覆盖10%的投资成本。业主也有可能同时在项目公司中引入多家承包商,不但在更大程度上分散了融资压力,还在承包商之间形成竞争机制,很有可能使得承包商出资却无法获得承包工程,最终导致投资投成了股东。
另外,其他股东为了防止承包商利用施工赚取不合理利润,可能会要求在EPC层面和运维层面依然保持与项目公司同样的股权比例。因此,这种模式下,除应关注业主资信和项目前景外,还需要对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决策机制、其他承包商参与程度、所在国公司法对小股东保护机制等进行深入调研。
三、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是上世纪60年代快速发展的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方式之一,是指投资者向东道国公司出口设备、技术或服务时,由于东道国外汇储备不足、买方现汇不够等原因,以其购买的设备、技术或服务生产出的产品折抵货款、技术转让费或者服务费。补偿贸易本质上是抛开一般等价物的以物易物。
根据折抵物的类型不同,补偿贸易可以分为直接补偿、间接补偿和综合补偿。以进口设备、技术或服务生产出的产品折抵的为直接补偿;以直接产出品之外的产品折抵的为间接补偿;二者兼有的为综合补偿。补偿贸易是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中常见的支付方式,也可以运用到特殊的国际工程项目中。比如矿产开采项目,如果业主无力支付现汇,承包商可以与业主约定以项目直接产出的矿产抵偿。更多的是约定在项目建成产出矿产后,业主以卖矿的钱支付工程款,如果业主无力支付工程款时,再以矿折抵。补偿贸易模式下,承包商不但要垫资施工,还要承担折抵物的销售风险。有可能折抵物市场低迷或销售受阻,导致物不抵债,承包商将面临巨大亏损。相应的,如果折抵物的销售额远高于工程款,承包商会因此获取额外的利润。
融资风险规避的考量因素
一、项目所在国外部环境
除有完善的PPP立法、具有吸引力的融资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等,政府信用仍然应作为最首要的考虑因素。尽管巴西、阿根廷等国家在项目里程碑计价后,会开出由政府担保支付或列入财政预算的远期承兑票据,票据可以在资本市场自由流通,为承包商参与当地PPP项目提供了极大便利,但这两个国家的政府信用不高,所以其PPP项目发展前景并不被看好。国际保理市场上,除欧美国家外,亚太地区保理业务量在全球占比在1/4以上。大业务量必然有强大的保理金融机构做支撑,其业务运作会更顺畅,在这些国家有业务的承包商可以考虑采用保理的形式实现短期融资。
二、项目本身的风险
如果项目出现一些信号,说明项目本身风险巨大,比如:1.没有竞争对手;2.银行不感兴趣;3.还款来源仅依靠项目收益;4.没有分包商接盘;5.对类似项目缺少经验,拥有类似经验的其他承包商不参与竞争。风险大的项目应该采取更加谨慎的融资模式。
三、承包商自身专业人员的可用性
国际承发包方式的变化使得承包商的角色和作用都在发生变化,承包商不仅要成为服务的提供者,而且要成为项目的投资者和资本的运营者。尤其在对大型和超大型项目的运作方面,一般企业很难独立承担。很多国际工程承包企业都在通过兼并重组、成立项目联合体或者战略联盟等方式,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承包商内部关于融资的专业人员是探索融资模式、实现最优融资的中坚力量。融资团队不仅需要对外与金融机构沟通,寻求适合项目、简便易行、在当地有良好生态环境的融资模式,还需要对内结合公司可承受的融资成本作出决策建议。通常而言,专业人员倾向于使用自己曾经操作过、最熟悉的融资模式。但模式创新对于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领域是必不可少的竞争力,因此,专业人员不但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还要有开放、创新的思维模式。
另外,补偿贸易作为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相结合的融资模式,除融资能力外,考验的是承包商对折抵物预期价值判断的准确性。要求承包商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具有较强的运作能力,在不同市场中寻求“吾之砒霜人之蜜糖”的能力,从而实现“用你有补我缺”。对于属于“国家队”的承包商而言,补偿贸易模式还应放在整个集团公司甚至整个国家的层面考虑,实现 “用你有补我缺”的三赢局面。
四、争取强强联合
与其他国际知名承包商联合承揽项目、共同融资,不但能够在大型项目中更具有竞争优势、取得业主信任,提高与业主谈判时的话语权,还可以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上减少强劲的竞争对手,而且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复杂国际形势中结伴而行,形成命运共同体,令其他国家投鼠忌器,减少被政治排挤、歧视制裁的可能性。
(作者孙逸文工作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朱牟兰工作单位: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