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国家,建筑业应付款项速裁机制对EPC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方、设计分包方、施工分包方和供货方等能够及时收回已完成的工作、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的对应工程款项,取得了良好的司法实践成效,高效、快捷、有力维护了作为合同乙方的设计、采购、施工相关的工程款收款以及迟延收款产生的资金成本等权益。本文结合英国、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应付款项速裁法案的比较研究,以及在马来西亚实践运用速裁机制的成功维权经验,从而对速裁法案的适用范围、速裁法案的共性特点、速裁裁决的效力及执行、速裁机制司法实践维权启示等进行阐
法律合同
2023年08月01日
2 点赞
3113 浏览